正文 第六十七章,我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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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夏那天,山里的草木疯长。
寨子里的人说,今年的雨水足,连后山那几棵半死不活的野柿子树,都抽了满枝的新芽。
沈煜泽选了这一天。
没有鞭炮,没有宾客,甚至没有一身像样的喜服。他翻出那件压在箱底、多年没动过的靛蓝色旧袍子,抖落一地的樟脑味和灰尘,洗干净,晾在院子里。风一吹,那袍子空荡荡地飘,像一面投降的旗。
季濡礼天没亮就醒了。
他坐在床沿,看着窗外那点鱼肚白。胸口闷得厉害,不是病,是那种大事临头的慌。他伸手摸了摸自己的脸,又摸摸身上那件崭新的、洗得发硬的白色粗布褂子——这是他前几天去镇上,咬牙扯的布,求寨子里会针线的阿婆赶出来的。
太素了。
像孝服。
季濡礼有点懊恼,又有点想笑。他们这样的人,能有个遮风挡雨的地方,能有个名分,已经是老天爷开眼,还要什么锦缎绫罗。
“醒了?”
身后传来声音。
沈煜泽不知何时站在了门口。他穿好了那件靛蓝袍子,虽然旧,却衬得他身形挺拔,那股久病后的颓唐之气收敛了不少,只剩一双黑沉沉的眼睛,看着他。
“嗯。”季濡礼应了一声,没敢回头,“天快亮了。”
“是啊,快亮了。”
沈煜泽走过来,手里拿着一把木梳。
他没说话,只是站在季濡礼身后,动作有些生疏地,帮他梳理头发。
季濡礼的头发很长,因为营养不良,有些干枯发黄。沈煜泽的手指穿过发丝,动作很轻,生怕扯疼他。梳齿划过头皮,带起一阵细微的酥麻。
镜子里映出两人的身影。
一个高大,一个清瘦。一个穿着旧得发白的蓝袍,一个穿着崭新的白褂。怎么看,怎么不搭。
可沈煜泽看着镜子里的季濡礼,忽然说:“好看。”
季濡礼耳根一热,低声道:“胡说什么。”
“没胡说。”沈煜泽放下梳子,从怀里摸出一个小小的银饰,是一枚打磨得很简单的银环,没有繁复的花纹,只有最朴素的圆圈。
他把那枚银环,戴在季濡礼的发髻上。
冰凉的金属贴上头皮,季濡礼颤了一下。
“这是……”他摸了摸那枚银环,入手很轻,质地却很软。
“我娘留下的。”沈煜泽说得很平淡,“本来想等你大些再给你,现在看来,不用等了。”
季濡礼的心猛地一缩。
他转过身,看着沈煜泽。
那双总是藏着太多东西的眼睛里,此刻只有平静和一种近乎固执的坚定。没有戏弄,没有交易,只有“给你”两个字。
“我……”季濡礼喉咙发紧,“我不值当你这样。”
沈煜泽没接话。
他只是伸手,替季濡礼理了理衣领,把那点褶皱抚平。
“走吧。”他说,“该去了。”
寨子西头,有一座废弃已久的沈氏宗祠。
说是宗祠,其实就是山壁上凿出来的一个石洞,洞口立着几块风化严重的石碑,里面供着几块乌漆嘛黑的牌位。早年沈家还没败落时,这里香火鼎盛。后来家道中落,人死的死,散的散,也就没人来了。
沈煜泽带着季濡礼走进去。
洞里很阴冷,空气里弥漫着一股陈年的霉味和香灰味。几缕天光从顶部的裂缝漏下来,照在满是灰尘的地面上,显出一片诡异的明亮。
最里面那块最大的牌位,写着“沈氏历代先祖之位”。
牌位前有个石台,石台上还有半截烧剩下的红烛,早就凝固成了怪异的形状。
沈煜泽从怀里掏出火折子,点燃了那半截红烛。
火光跳跃起来,驱散了一点黑暗,也将两人的影子拉长,投在冰冷的石壁上,扭曲晃动。
“跪下。”沈煜泽说。
声音在空旷的石洞里回荡,带着某种庄重的回响。
季濡礼没犹豫,撩起衣摆,跪在了冰冷的石板上。膝盖触地的瞬间,那股凉意顺着脊椎爬上来,让他打了个寒颤。
沈煜泽也跪下了。
他跪在季濡礼身侧,背挺得很直。
两人面对着那排乌漆嘛黑的牌位,像是在面对这世间所有沉默的审判者。
沈煜泽清了清嗓子。
他没有像中原婚礼那样喊“一拜天地,二拜高堂”,而是用一种极低、极缓的语调,说起了苗语。
那语言古老而沉重,像从地底深处传来的闷雷。
季濡礼听不懂,但他能感觉到那语调里的肃杀和决绝。他侧过头,看着沈煜泽的侧脸。火光在那张脸上跳跃,勾勒出锋利的轮廓,也照亮了他眼底那片深不见底的海。
沈煜泽发誓了。
用的是苗语,是那种最毒、最狠、最能牵动血脉灵魂的誓言。
“Dailxidnongd,wil,ShenYuzhe,diosgidghotgidlia**ongx,JidNbanx。“
(今日,我,沈煜泽,与你,季濡礼,结为伴侣。)
“Wilghakkutmongxcheid,ibhniutibhlat,ibhlatibhmangt。“
(我爱你,一年一月,一月一夜。)
“Wilbang**ongxnongfniangbghabdaibdasdiangl,nongfniangbghabdaibdasgeud。“
(我愿为你肠穿肚烂,为你粉身碎骨。)
“Hangdwilnongfniangbghabdaibdasdiangl,wiljefniangbghabdaibdasgeud!“
(若我背弃此誓,便叫我肠穿肚烂,粉身碎骨!)
每一个音节都像是一记重锤,砸在季濡礼心上。虽然听不懂具体的词,但那种把性命押上去的狠劲,他感受到了。
沈煜泽说完,转过头,看着季濡礼。
火光在他黑色的瞳孔里燃烧。
“轮到你了。”他说。
季濡礼深吸了一口气。
他跪直了身体,面对着那些牌位,也面对着沈煜泽。
他不懂那些复杂的仪式,也不知道该说什么才算数。他想起了沈煜泽教他的那段话,那段他在无数个深夜里,偷偷在被子里练习的话。
他张了张嘴,声音有些发抖,却异常清晰。
“Wil,JidNbanx。。。“
(我,季濡礼……)
他磕磕绊绊地念着那些古怪的音节,发音不准,语调也怪,像一只学舌的笨鸟。可他念得很慢,很用力,仿佛要把每一个字都刻进骨头里。
“。。。iblifibhniut,nqaijhlubnqaijgeud。。。“
(……一年一年,骨肉相连……)
念到这里,他的声音哽咽了一下。他想起了那些在药庐里煎熬的日子,想起了悬崖边那个吻,想起了今早沈煜泽替他戴上银环时,手指的微颤。
他不再看牌位,而是转过头,直视着沈煜泽的眼睛。
那双眼睛里有震惊,有动容,还有一丝他看不懂的、汹涌的痛楚。
季濡礼看着他,用尽全身力气,一字一顿地,说出了最后一句。
不是苗语。
是中原官话。是这世间最通俗,也最郑重的语言。
“我季濡礼,”他念道,声音不大,却像誓言一样砸在地上,“永远永远,只爱这沈煜泽一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