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四章,所谓的神通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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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所谓的神通广大,也是有代价的。
原来沈煜泽不是不想救,是不能救。
“那你的心头血呢?”季濡礼低着头,声音发颤,“你给我的药呢?那不是逆天改命吗?”
“那是不同的。”沈煜泽蹲下身,与他平视,“阿丢得的是瘟,是病,是这世间的”常”。摔死,是劫,是天地的”数”。”
“我可以用我的血,去平衡”常”。”
“但我不能用我的命,去硬抗”数”。”
季濡礼愣住了。
他看着沈煜泽。
这个男人,第一次在他面前,承认了自己的“有限”。
他不是神。
他也会死。
他也会怕。
一股巨大的酸涩,毫无预兆地冲了上来。
不是为了阿岩,是为了眼前的沈煜泽。
为了这个明明拥有毁天灭地的力量,却要眼睁睁看着生命流逝,还要背负所有误解的男人。
季濡礼忽然伸出手,抓住了沈煜泽的衣襟。
他的手很凉,还在抖。
“那你为什么……”他哽咽着,“为什么还要留着我?”
沈煜泽看着他抓住自己衣襟的手。
那只手,瘦骨嶙峋,却死死地抓着,像是在抓着最后一根救命稻草。
“因为你是”常”。”沈煜泽说,声音低得像叹息,“你心软,你慈悲,你看见阿岩的死会难受。这世间,这种”常”,太少了。”
“我留着你,不是为了让你做我的药。”
“我是怕……”
沈煜泽第一次停顿了这么久。
久到季濡礼以为他不会再说了。
“我是怕我也变成那个看着别人死,却无动于衷的怪物。”
空气凝固了。
只有两人的呼吸声,交织在一起。
季濡礼抓着衣襟的手,慢慢松开了。
他没说话。
他不知道该说什么。
他一直以为沈煜泽是在圈养他,是在把他当成一件精美的器物。
原来不是。
沈煜泽是在借着他的眼睛,去看这个还有温度的世界。
是在借着他的心,去感受那种名为“痛苦”的情绪。
季濡礼慢慢站起身。
他走到桌边,倒了一杯水。
手还是抖的,水洒出来一半。
“喝水。”他把那半杯水递给沈煜泽。
沈煜泽接过,一饮而尽。
喉结滚动,发出轻微的声响。
“阿岩的娘,”季濡礼背对着他,看着窗外那片烧焦了的土地,“没了儿子,以后怎么办?”
“寨子里会养着她。”沈煜泽说,“直到她死。”
“那如果所有人都死了呢?”季濡礼问,“这寨子里的老人都死了,年轻人也死了,只剩你一个呢?”
沈煜泽沉默了。
很久。
久到季濡礼以为他睡着了。
“那我就去找你。”沈煜泽说。
“如果你也死了,我就去陪你。”
季濡礼猛地转过身。
他看见沈煜泽站在那儿,还是那副冷冰冰的样子,仿佛刚才那句惊世骇俗的话,只是随口一说。
但季濡礼知道,他是认真的。
这个疯子。
这个彻头彻尾的疯子。
季濡礼忽然觉得,自己胸口那块压了很久的石头,松动了。
不是消失了,是碎了。
变成了一地细碎的粉末,呛得人想流泪。
他没有再赶沈煜泽走。
也没有再说那些赌气的话。
他就那么站在那儿,看着窗外。
沈煜泽也没走,就坐在他身后的小板凳上,静静地陪着。
那天晚上,他们没有说话。
但屋子里的空气,第一次不再那么寒冷。
季濡礼知道,有些东西,从这一刻起,彻底变了。
不再是圈养与被圈养。
不再是施舍与接受。
是一种更深的,更纠缠的,更像是两个活人之间的关系。
他不再只是沈煜泽的“药”。
沈煜泽,也成了他的“病”。
这病,叫共生。
也叫,余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