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陇上青》之《彻夜漆黑》   加入书签
章节字数:5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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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住的女孩子愤怒的把灯关掉,一摔门震得整个房子都晃,屋子里顿时伸手不见五指,我原地不动静静坐在沙发上,等待一切本该心平气和的发展却一步一步始料未及。
    她屋子里忽然砰的一声巨响,我懒得理她,这个女孩子脾气火爆得要命,稍有不顺心便采取暴力行为,不管是否能解决。也许最后只剩下一地粉碎的后悔,也还会在下一次发火的时候义无反顾地照做如常。
    始终不能适应屋子里的黑暗,北京的房价太贵,像我这样向来孑然一身的人能有一个遮风避雨的地方总要面向西方叩头万谢。
    这间地下室一住就是三年,一下雨房子就潮得要命,有时候会长青苔,墙上会有黑斑,我要求一向不算苛刻,只要能住人,我甚至不介意和蟑螂鼠蚁共享。
    “你没种!”我正胡思乱想未来那些梦幻般的美好,想象自己总有一天飞黄腾达了,总算能从地下室搬到地上住去,不用再为随时可断电担心。房子里的姑娘忽然打开门冲着我劈头盖脑的喊道,“人家欺负你女朋友,你怎么像缩头乌龟一样,你到底还是不是个男人?”
    我有些头疼,用手摁太阳穴,企图平复一下躁动的心情。
    “我和你说话,你听没听见?你到底有没有种?你是懦夫!”看我完全没反应,她气得不愿理我,再度摔门。
    我们在一起也有一年半的时间了,大多数时间都是她在发脾气,然后我一言不发坐在这里听,听得我头痛,就摁太阳穴。屋子里黑暗潮湿。
    我站起身,轻轻推开房门,一步步踩上台阶,外面的月亮让我心情慢慢变好。刚下完雨的空气好多了,是久违的清新。
    手插在裤兜里,这条裤子我穿了五年。五年前流行宽腿裤子,那时候日韩风盛行,到处都是跳街舞的男孩子,头戴鸭舌帽,肥大的体恤衫,牛仔裤上永远挂一条铁链子。
    可是五年之后流行贴在腿上的紧身牛仔裤了,西单的少年们总是穿得野性而大胆,我没钱换裤子,又不想自己年纪轻轻就被社会淘汰,在裁缝铺找钱师傅把裤子改成了现在时髦的风格,钱师傅果然是个中高手,我穿着改完的裤子颇有些时尚的味道。不仔细追究,总以为原来就如此。
    钱师傅总说我长得标志,不比那些娱乐圈里的男青年差,说我一定是吸收了父母的精华。我苦笑,我懂事之后就知道我成长的地方叫“孤儿院”。
    十六岁那年从孤儿院里出来,我穿着院长给我买的体恤衫和牛仔裤,身上揣着大家捐给我的二百八十块钱,举目无亲,站在偌大的北京城,感受它奔腾的气息。
    突如其来的恐惧让我浑身颤抖,我看不到来路找不到去路,只是茫然无措的站在原地,累了就找个马路牙子坐下,人流攒动,川流不息,我努力让自己不要害怕,可还是抑制不住的颤抖。
    总要在雨天逃避某段从前,可是雨滴又偏偏促成这样的遇见,总要在雨天便挂念从前,在痛苦拥抱告别后发誓再也不要相见。
    我第一次看见她时,是在一年半前那个瓢泼大雨的深夜,我没有文凭,能在书店找到这份工作心满意足,觉得是上天的厚爱,老板很放心我,总说我在这书店,附近学校的女孩子都变得爱看书了。我就很配合他的笑笑。
    她拖着行李箱,戴一顶鸭舌帽,帽沿压得很低,只穿了一件体恤衫,一条牛仔裤,看那样子一定在大雨中淋了很久,落汤鸡一样。看见她的一刹那,好像看到三年前的自己。一样的时间,一样的雨夜,一样的落魄,一样无家可归。
    “是不是还招人?”她指了指玻璃上贴的招工启事,有些局促的问。
    我递给她一杯热水,慢慢打量她,说:“老板回家了,我作不了主。”
    她好像没听见我的话,握着杯子取暖,环顾书店,又问:“24小时营业?”
    “不是,我没有伞,等雨停了再走。”她好像和我年纪相仿,单薄瘦弱的身板坐在大玻璃窗前面,背后是这个季候最猖狂的大雨,像一叶扁舟摇摇欲坠。
    她好像要说什么,吞吐了半天,到底没说,我们俩就这么奇怪诡异的对坐了一刻钟,意识到场面的尴尬,我又坐回到收银台处,时不时偷偷瞟她一眼,不知道为什么竟然不忍心让她走。
    雷阵雨一会就停了,冰凉的空气让屋里的氛围显得更冷。
    我慢慢收拾东西,看她好像没有要离开的意思,终于忍不住暗示:“雨停了,我要走了……”
    “哦。”很低的答了一句,她磨磨蹭蹭的站起来,有些不甘心的踱出门,我关好灯,把门窗都锁好,就匆匆往家赶。
    我住的地方离书店不远,是老板帮忙找的,虽然是地下室,可价钱便宜,我觉得挺好。觉得身后有人,忍不住回头望,看见那个女孩子,忍不住升起厌烦的情绪,我本来就是个不甚热情的人,自从来了这毫无血气的城市,便更冷淡孤傲。
    我不喜欢被跟踪的桥段。
    “你到底要干什么?”我直接了当的问她。
    她有些举棋不定,唯唯诺诺了一阵,我更不耐烦起来,站在原地非要她给我一个答复。
    “我……没有住的地方。”多么显而易见的答案,一个女孩子三更半夜拖着行李箱,于大雨滂沱之夜出现在同是陌生暂住人的面前,除了无路可走还有什么更好的理由。
    “你跟着我干嘛?”很无情的又问,并不想真的让她难堪,只是终于在这一刻明白了当时自己无路可走时,那些落井下石的人们丑恶的嘴脸,不自然的摆出有资格的样子。
    其实我们都是一样的人,穷得身无分文,落魄得如秋天飘零的树叶,年纪轻轻却心思沉重。
    她不语了,低着头慢慢转过身,我想她的心此刻一定冰凉到极点了吧。这样很好,不要以为无论走到什么地方总有出路,永远都不要寄希望给任何人,在这世上,除了自己没有任何人值得托付,不是什么感情都会得到回应,永远都不要,永远都不要相信任何人。
    这个城市太大了,承载了太多不可预测的约定俗成,我们这样的人永远都没资格旁若无人也不能趾高气扬,我们要低头,要警惕,要时刻保持清醒,轻信不属于我们。
    看着她落寞无声的背影,心突然被钝刀一刀刀很割一样不能言说的剧痛。
    在这样的雨夜,我们是来无影去无踪不问身世的陌路,怎么可以轻而易举的进入对方封闭懦弱的心灵?
    
    所以我说当时我们都太年轻,看不清对方的为人,只是一时冲动就认定了一生的誓言,以为凭年少无知可以相扶相持到耄耋。我插着兜在大雨洗涤后的马路上闲逛,不知不觉走到那个当初我们相遇的书店门口,我已经很久不在这里做了。
    原来的老板随女儿移民德国,店盘给一个三十多岁浓妆艳抹的外地女人,那女人说店员用自己家里的小妹就够了,于是我失业。还好我很快在酒吧找了个服务员的工作,收入也比书店多了些。
    那是我第二次碰到她。
    “是你?”再遇上她,我多少有些吃惊,我以为她会记恨我,再看见我的时候会笑我也有今天。可她没有我小气,她显然已经把我当成了她来到这个城市第一个遇上的熟人,她拉着我给她的朋友介绍“这是我朋友,新来的,大家多照顾。”
    她的仗义让我顿时无地自容,想挣脱到底还是无力的随着她到处牵着介绍,逼着萍水相逢的人照顾我。
    心里不住苦笑,就凭那些昼伏夜出,靠卖唱为生寄人篱下的人,有什么能力来照顾我,不过是逢场作戏。我倒是不介意混个脸熟。
    “你不在书店做了?”她在酒吧里做驻唱,插个空就跑过来问东问西,我一如既往地寡言。她倒不是很介意,好像也没想得到什么答案。
    这么近距离看她,脸上的妆很浓,可惜了她年纪轻轻的皮肤,光华韶世的女孩子艳丽鲜嫩得放着光彩的皮肤在厚重的粉彩下显得孱弱无力。
    “我们还真有缘份,你说是不是?”她嚼着口香糖大大咧咧的在我身边坐下,我不像她不唱歌的时候可以自由活动,我是服务员,上班期间不能歇着。我避开她,惨淡的一笑,闪身出去工作。
    我以为我的冷淡总会让一个心高气傲正值年华的姑娘怨恨,可她却不以为然,执着的认定了我们铁打的好朋友关系。并努力向我证明,我被她闹得无精打采,就认真地听。
    “我是东北的,你呢?”
    “我猜你是本地人吧,你说话一股京腔。”
    “你多大了?我今年十九。你看起来也就二十上下,怎么不上学呢?”
    “你听我唱歌了吗?”我一直没说话,她就在旁边自顾自的唱独角戏。
    “你觉得我唱得好不好?小黄他们都说全场就我唱的有意思呢……你觉得呢?”她推了推我,我勉强笑笑,真心的点点头。
    “唉,我也觉得我唱的挺好的,我的梦想是当歌星,可惜没人教我……”
    想当歌星?这年头好高骛远的人数不胜数,好像只要能发出声音来就能当歌星,长得漂亮点就能演电影,但凡抛开了脸面和尊严,什么都唾手可得。
    “他们说在酒吧里当驻唱歌手,很容易被星探发现的,之前就有一个男孩子从咱们的酒吧被哪个唱片公司的经纪人挖走的,据说现在可有名了,还签售呢!”她闪烁着眼睛极力灌输给我这件和我毫不相干的事情,仔细看她的眼睛,并没有沾染那些浮华的气息,不免心动。
    “你怎么这么不爱说话呢?”她终于不能忍受,我笑笑,她又说,“不过你笑起来倒挺好看的,你知道你像谁吗?你长得有点像那个,那个,哎哟叫什么来的,在嘴边可就是想不起来名字,反正是个香港的演员,还挺有名呢,真的,他们都这么说。”她又推推我,她说话的时候喜欢时不时轻轻推人,以引起对方的注意,我只是微笑,还是不说话。
    “要不,咱们俩闯荡娱乐圈吧,就凭你的长相肯定有一票追星族……”她畅想着我们的宏伟蓝图,我被夜风吹得直咳嗽,很累。
    “你住哪?”不知道她什么时候畅想完的,突然又被她一推拉回来,“我一直找不到合适的地方住,太贵了。”
    我暗笑,半年没见,竟然还是无家可归。
    我没说话,拍拍屁股站起身,拉着她的手走。她倒很乖也不烦人,静静地跟我走。
    我带她回我的地下室,她是我带回来的第一个人,也是除我之外第一个踏进我的黑暗又潮湿的地下室的唯一的人。
    “真好。”我以为她多少会诧异会嫌弃或者不知所措,可她竟然对这这个窄小而空荡的黑屋子说“真好”。
    “真好,你都有自己的家。”她又说。
    “这不是我的家,只是暂住。”我终于说。打开灯,让她进来,屋子不大,一共就一个房间,我用板子隔出一个卧室,一个小得不能再小的小厅,再加一个卫生间。建筑面积才30平米,住我一个人倒是绰绰有余。
    这房子本来就不是住人的地方,是主人用来存放一些工具的仓库,只是主人本来就没什么东西,才低价租给我,我感恩戴德的搬进来,一住就是三年半。
    主人换了房子,把原来的房子租给别人,这个地下室留给我,说本来这个地下室就不能住人,我一点都不计较还按月付租金从来都不赊款,挺不好意思地,说就留给我先住着吧,等什么时候搬出去了再还给他。
    我又感恩戴德地大谢特谢。
    她很羡慕我,赖在沙发上不起来,也不吵闹,只是默默地坐在那里,我就陪着她坐在那。
    “我搬来和你一起住好不好?”她终于开口。
    我沉默。
    “不要那么小气嘛,反正这么大你一个人也是住,两个人住也是住,我不会耽误你啦,我还可以给你做饭洗衣服。我发誓我一定不会吵你,你还住你的房间,我就在客厅睡。”她乞求我,半带着女孩子特有的撒娇,“好不好嘛,好嘛!”
    “你就不怕我是坏人。”半天我才憋出一句话。
    “你?别逗了,到时候还不知道谁是坏人呢。”她扑哧一声乐出来,我无可奈何的摇摇头。
    她动作倒是迅速,当天就把东西摆了我一屋子,虽然东西不是很多,可我的小屋子顿时充实了很多,它已经不再只是一个房子,它有了家的气息。
    我还是很少说话,屋子里没有电视,我们也不需要电视,白天我在超市做售货员,晚上去酒吧做服务员;她白天到处跑做临时演员,晚上就去驻唱,我们的日子虽不至于捉襟见肘,却仍然入不敷出。
    我们一直都住在这个小房子里,一切显得顺其自然。我们交流的时间不多,大部分还是她在说,我在听。
    “操!也不撒泡尿照照自己的德行,长得像个猪头一样,还敢在老娘面前装逼。老娘一根汗毛让你去死。”还没进门,就听见她的抱怨,今天我倒休,在家里等她。
    她把鞋子衣服扔得到处都是,我收拾了一下午都有些气馁了。眼见初见规矩的屋子又要惨遭毒手,心疼不已。
    她把皮包随手一扔,一屁股坐在沙发上,脚担在茶几上,点了根烟。
    我站起身想走,她说:“你都不知道,真他妈气死我了。今天竟然碰到一个老色鬼。”她吐了口烟圈,一把拽住我的胳膊,推我重新坐下,“老娘又不是出来卖的,都他妈能做我爸了!”
    “操!想吃老娘豆腐,也不看看自己是什么东西,为老不尊。”她又吸了一口,弹掉烟灰,烟灰落在地上,我有些不高兴。
    “我上去就给他一耳刮子,真他妈爽。”不理会我的表情,继续自说自话。
    “我说你倒是说句话啊。”终于意识到自己的独白,猛地转过头对着我,“你哑巴啦。”
    “我一直这样,你不是不知道。”
    “你冷血怎么的?我还是不是你女朋友了?我说我今天险些被老混账占了便宜,你怎么一点反应都没有?!”不知道今天怎么了,通常她也说过被人揩油的事情,我也是如此一般静静地听,听她发泄够了就完了,今天倒脾气更大了。
    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的,她脾气越来越大,动不动就摔东西,口不择言,出口成脏,烟瘾越来越大。
    “在那样的环境这种事在所难免,只能自求多福。”我语气有些淡,但明显多了些安慰的味道。
    “你到底有没有把握当你女朋友?”她不依不饶,“我图意什么呢?那么多大老板说要包养我,我死皮赖脸非要和你在一起,你知道我得罪了多少人?我为了你得罪了多少人?我差一点就能进娱乐圈,差一点就能出唱片了,我做这些为什么?你就这么回报我!”她光着脚站起来,声音越来越大。
    我震惊,不知道她为我委屈这么多。一言不发的坐在那里。
    见我朽木不可雕,她转身摔门进屋。我还坐在原地,等黎明的到来。她出来又朝我大喊,我头疼欲裂。
    
    天气开始变凉了,大雨过后,夜变得更深沉萧索。坐在那个小书店门口,我点根烟静静的杜撰着每个经过我面前的人的前生今世,想象他们扑朔迷离的未来。
    晚风真的有些凉,一坐就坐到天亮,夜色渐渐退去,不知不觉间,往来的人逐渐多起来,城市又苏醒了。
    没有丝毫困意,我在这城市已经慢慢融化,捻灭最后一根烟,我站起身往回走,看到她站在我面前,眼睛红肿。
    一刹那忍不住紧紧抱住她,放任她在我肩头痛哭。
    生活多困难,举目无亲,无依无靠,我们来自异乡,没有钱,没有事业也没有家。
    我们蜷缩在一起相互取暖,在黑夜里点燃一颗香烟,仅仅依靠那一点点猩红的火光,才有所期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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