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三章参加婚礼   加入书签
章节字数:3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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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时候,父亲曾经在院子里给他做过一个秋千,秋千被一簇簇花环绕着,他在荡秋千,母亲躺在绿草地上看书,金色的阳光落在她白色蕾丝裙上,如同整个人在发光,旁边放着刚烘烤出来的饼干,还带着余温,香气十足。
    顺着秋千看过去是斑驳砖墙,楼上探出来的半圆形阳台,他经常在那里眺望远方,看看父亲的车子有没有回来,父亲每次回来都会从外面带些好吃好玩的,他喜欢这种等待。
    房子的新主人把阳台加装了玻璃,改造成了一个阳光房。他的目光凝视着那个突兀的阳光房,还是有些变化的,美好的时光一去不复返,这里不再与他有关联。
    他调转车子方向,驶离这幢房子。
    他知道,是时候前往发小家里了,那里现在肯定热闹极了,然后他会装作自己青年才俊,举止大方,表现出一副彬彬有礼的模样,在吵吵闹闹中度过拘谨的一天。他得面对那些早已忘记面孔的叔叔阿姨们,同他们寒暄,他们会问起自己的工作和婚姻。
    他之前在一家公司做着销售经理的工作,最开始的时候他只是一个不起眼的销售员,到处去不认识的人店里推销他们公司的一款产品,因为业绩出色干成了销售经理。那款产品他自己用着都觉得烂,还得吹的天花乱坠卖给别人。这个工作让他日渐厌烦,内耗严重,但却为了生活难以逃离。
    不过上个月已经辞了,无债一声轻,再也不用去给任何人赔笑。
    也许婚宴上的那些人还会问自己是否有交往对象,这是让他讨厌的话题。工作占满了他几乎所有时间,每天都疲于应对不同的客人。他甚至已经做好孤身一人过一辈子的打算。
    不过他当然不会如实回答,他会满口谎言:我的工作挺好的,在某个上市公司工作,年收入五十万。工作太忙了,所以没什么时间找对象。谢谢阿姨的关心,这个不急,看缘分。他会这么应答那些问话,如果他的父亲没死,他会过得比那更好,衣食无忧,当个游手好闲的富二代,不必为生活奔波。
    他擅长说谎,向客人介绍产品时都在昧着良心撒谎,所以完全可以应对那种场面。当他们问完这些后,也许还会追忆缅怀下那些死去的长辈。说实话,他一个都不记得,甚至于那些未曾谋面的也会拿出来说,一个村统共就那么些人,哪个不是沾亲带故。
    李忘星看着眼前的路,发觉和记忆里的乡间黄泥路有所差别,铺上了水泥,加宽了道路,变成一条黑色的柏油路,路直通村里,道路两旁是杂乱无章的居民房,有红砖砌成的,也有黄土泥砖成的,偶尔还能见着一两栋装修精致的小洋房。
    他继续往前行驶,路过一棵千年的榕树,盘根错节扎在泥土里,树下方有一副石头做的桌椅,坐着几个老头,正在下棋。
    他摇下车窗,打算向那几个老头问路,“大爷,刘守根家怎么走?”
    一个围观下棋的老头回答了他的问话,对方头发花白,笑容和蔼可亲,他指了指前方,“往前再走走,前面就是了,他家娶亲呢,热闹的很,你是参加那孙儿的婚礼是吧。”
    “对。谢谢大爷。”李忘星道完谢,继续往前。一阵风吹进车内,带来放完鞭炮的硝烟味,闻着这多年未曾闻过的味道,想到即将见到发小,一扫阴霾,这感觉忽然出奇地好。
    宽阔的柏油路越来越窄,逐渐变得蜿蜒曲折,直到开进一条满是黄色泥土和凹凸不平、布满石子的道路,才开始和童年的记忆吻合。
    车子颠簸地行驶着,没过多久,他放慢了速度,路的两边是黄色的野菊和白色、粉色的不知名的花朵,以及村民用来围着菜地的篱笆。
    时光仿佛在倒流,而他行驶在其中,这条小路和记忆中没有太大的差别,除此之外,一切变得陌生。
    车子行驶过一个篮球场,他记得这里以前没有那么多公共设施,也不像现在这般焕然一新。小时候的篮球场地面开裂,在裂缝中长着杂草,他和鸿、守根经常来这里玩,挖挖蚂蚁窝,爬爬旁边的大树,以及抓抓蟋蟀。小时候的乐趣不像现在那么难以得到,一点小事就可以开心很久。
    他还记得,就是在这个地方,他拉着鸿的手,告诉对方,等长大以后他一定会去找他玩,他们的友谊天长地久。
    那时候鸿要跟母亲搬离这个地方了,由于他父亲的工作调动,他们一家要搬到一个岛屿上去,他从没听过那个岛屿的名字,不过世界上岛屿那么多,他不知道很正常。
    他想着自己再也不能见到这个朋友,于是将脖子上挂着的一个长命锁取下来,亲手挂在了他的脖子上,将它送给了对方。鸿则将身上一个玉坠给了他,玉坠五彩斑斓,造型是长着三个头的鱼,他在湖里看到过。
    回到这里后,他能想起的片段越开越多了,这是件好事,说明以前因为车祸受过的创伤在愈合。
    石子路两边房屋渐渐远去,变成了农田,大概又行驶了几分钟,再次见到房屋,越往里走,路越是泥泞崎岖。就快到了,已经能听见嘈杂的声音了,一群人在一栋房子前交谈。
    他将车子停在房子下方的空地,随后下车,牛粪掺杂着泥土的气味从空气中传来。李忘星步行朝那栋房子走去。在看到那栋房子时,他就想起来了,那是刘守根的家,外墙重新粉刷过,这让那栋房子看起来像是重新建起来的,但他知道,那栋房子在那很多年了,内里的红砖早已残破。
    他来到前院,有人用奇怪的目光打量着他,还有人在一旁小声议论,“这谁啊?怎么没见过。”,小孩子在嬉戏打闹,互相追逐。
    李忘星穿过前院,来到门口,没看见刘守根,于是随口问旁边的一个上了点年纪的女人,“阿姨,刘守根去哪了?”
    女人磕着瓜子,斜着眼上下打量了一番这个格格不入的年轻人,穿着一身西装,模样俊美,气质温和,看上去像电视里的明星一样。
    “我是他三姨,你找他做什么?”
    “我是他朋友,他结婚邀我过来喝喜酒。”李忘星面带微笑,将手中的请帖在她眼前晃了下。
    “哦,守根的朋友啊,都没见过你嘞,叫什么名字?什么时候交的?几岁了?结婚了没?”女人见他面目和善,看起来像是那种很好说话的样子,于是八卦了起来。
    李忘星被这唐突的话语问的脸上露出不悦,可他不会表现出来,只是眼中没了笑意。他本想应付几句,却忽然停了下来,他已经摆脱过去的生活了,那就没必要在没有意义的事上耗费时间精力,“阿姨,就不聊了,我给他准备了一个红包,先去找他了。”
    李忘星匆忙告别,不想再搭理她,这房子就这么大,一间间找过去不就是了,何必多此一举。
    “他在后院最里头那间房。”女人的声音从背后传来,在他走前女人还是告知了他刘守根的具体位置。
    他穿过一道门,进入里面,里面的空间很大,摆满了酒席,婚礼尚未开始,还没有人入座。他从桌子旁边的走道穿过,来到了后院,这里没人,里头有四五间房,他不确定哪间才是正确的。他就近找了一扇门,门没有上锁,他伸出指关节敲响,“叩叩叩”,门随着这个动作轻轻地开了。
    以前他是不是来过这里?房间里的布置让他感到熟悉,泛黄的白色的墙壁上挂着几副有年代感的挂画,上面是某个几十年前红过的女星。老式的斜铺黑白地砖,沙发被套了一个蓝色的沙发罩,沙发罩边沿有着蕾丝边,是当年流行的款式。一张破旧的书桌,桌上坑坑洼洼。
    他一定来过,好像是捉迷藏时来这里躲藏过,模糊的印象中他拉着一个男孩的手推门而入,“我们躲哪里?”“去那书桌底下吧。”。他们一起躲进了书桌下,由于书桌底下空间不够大,他们两挤一起还发生过争执,你一言我一语吵了几句,最终被一网打尽。
    小时候的记忆会随着年龄的变大而变得朦胧起来,被后面发生的事情掩盖,最后只对那件事有个隐约的印象,其余细节得重回故地才能想起。这些记忆没有消失,藏在脑海深处。他见这里没有人,于是关上门退了出来。
    他忽然闻到一股清新剂的味道,柠檬味的,还有新上蜡的家具味道,从一个房间飘了出来。他看见一个房间打开了门,并未有人出来。他打算上前看看,却见一个陌生女人从里头出来了,其余房间都是紧闭着,他失望地打算离开,再去找个人问问。
    正当他转身离开时,一道男声喊住了他,“李忘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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