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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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爱,对面人家怎么那么吵?你知道发生什么事了吗?”一天,下班回来的郑诺一进门就问。
“是吗?不知道啊,我也是刚回来呢!他们家一向这么吵的啊,两口子在一起就知道打架,好像不打架就没法活一样,实在不行,就离婚算了!真是想不通啊!”黎天爱说。
“这次,好像不是吵架,好像来了很多人,还有警察呢!”
“什么?还有警察?”
“妈妈一直在哭!声音好凄惨啊!我刚进楼道的时候就听见了,现在楼门口围了好多看热闹的人,大家都在那瞎议论。”
“是不是那孩子……”黎天爱有种不好的感觉。
郑诺站在门口,透过猫眼向对门看着,一边看还一边说:“出来了,出来了!都出来了!”然后忽然跑向阳台,还招着手对黎天爱说,快来看,好多人啊。
“难道是那孩子……女人你这几天有没有路过那个地铁?”黎天爱忽然问。
“哪个地铁啊?”
“哎呀,就是那个男孩待的那个地铁啊!”
“没有,这几天我都是开车去的公司,怎么了?”郑诺从阳台走回来,转身走进厨房,好像也不是很想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天爱,今天吃什么啊?”
“女人,我有种不祥的感觉,那孩子!我总觉得有事要发生!”黎天爱坐在沙发上,心神不宁。
“哎呀,你就别跟着瞎操心了,有什么事那也是人家的事,好了,今天吃什么?”
“那天我最后看他的时候,我不应该走的,他让我不要走!”
“天爱,天爱,你怎么了?你自己在那自言自语什么呢?唉!真那你没办法。”出来看了一眼黎天爱,郑诺又摇摇头无奈的走进厨房。
几天以后,从来都不曾来往的对面人家来敲黎天爱的家门。
“是您啊,请进!”郑诺开门看见男孩的妈妈脸上还有没擦净的泪痕。
“谁啊,郑诺。”黎天爱在屋子喊道。
“黎小姐在吗?我把这信给她!”男孩的妈妈也不进屋,只是这样淡淡地说道。
黎天爱听到自己的名字,赶紧跑了出来,郑诺回头对她说:“对面大姐给你的。”
黎天爱走过去,却不接信,只是站着,忽然才问:那孩子呢?
“走了。”那女人已经哭不出来了,沙哑着声音淡淡的说。
“去哪了?”黎天爱穷追不舍地问。
“天爱!”郑诺大声叫了黎天爱,示意她不要再问了。
“你把信拿去吧,我得回去了。”
黎天爱还是无动于衷的站在那里,郑诺赶紧将信接过来,对男孩的妈妈说:“您回去休息吧,信我会给她的!”
说完,男孩的妈妈转身走了,从此以后,再也没有来过。
郑诺把信递给黎天爱,一句话也没有说就转身走了,黎天爱一动不动站在门口,静默了几秒钟,问道:“你为什么不问我发生了什么事?”
“有些事,你若是想说就告诉我,不想说,就不要说了!”郑诺站在厨房,她静静的看着自己新买的那套爱尔兰手绘大花碗,心里想:也许正是因为人们有了思想才活得这么辛苦。像这个瓷碗,它也存在于这个世上,可它就不用担心,懂得欣赏它的人会把它买走,带回家里珍藏;不懂它的人就会对它不理不睬,可它却并不会因此而心生苦恼或怨恨。
黎天爱听完郑诺的话,默默无声的走回卧室,随手把门关上。
姐:
说实话,在称呼上,我自己都不知道该叫你什么,你比我大了十多岁,可我却不觉得和你之间有距离,所以我想,如果你真得不嫌弃我,我就叫你一声姐吧!
你知道我从来都没有朋友,追过一个女孩子,可她连正眼都不看我一眼;我爸我妈就更不用说了,更本就认为我是他们十多年来最大的累赘;上课时,老师从来都不提问我,她说我是一个没出息的东西;同学们都不理我,因为我每次考试都在最后一名;回到家里,刚进楼院的门,那些大姨大妈们就指着我对自己的孩子说,不好好学习就变成他那个样子;我好像成了一个标志性的范本——所有不好的事情都和我有关,如果小区来了警察,一定是我在外面惹事了;如果有谁家丢了东西,大家第一个怀疑我,好像我天生就是一个不学无术的坏孩子。
是啊,我小小年纪就和街道上的小混混待在一起,穿着不合身的衣服,胡乱的束在裤子里,脸因为营养不良呈现出奇怪的不均匀的土色,看上去比自己年龄要老很多。
就像那些看不起我的大妈们说的一样,我顶多算是这个城市的居民,仅仅是居民而已,对他完全没有尽过我的义务更没有任何奉献,整天游手好闲的出没在大街小巷,别人问起时,只好尴尬的说声社会上的,想泡妞儿兜里却没钱。
可我和他们不一样,我从来都不欺负别人,我甚至会再看见有人遇到困难时出手相救,这是真的,我发誓,我没有骗你。还有,我抽烟,我逃学,可这样我就没有优点了吗?全校区的人都能把我身上的缺点一刻不停的说上三天三夜,却找不到我的优点,但我相信,只有你能说出我的优点。
说实话,从前我也不知道自己会吹萨克斯这是一个特长,是你问我,为什么你的萨克斯这么忧伤?
我说,因为我总在忧伤的时候吹萨克斯。
你说,你吹得很好,可以多学一些,将来一定有用得着的地方。
真的,那个时候,我才知道原来吹萨克斯是一个可以拿出来炫耀的事情。于是,我开始相信你。
我父母总吵架,他们从来不关心我的学业,我爸整天跳舞,我妈整天去打麻将,在我家里“十亿人民九亿赌,还有一亿在跳舞。”这句话真是得到了最确凿的印证。其实如果他们真得不管我就算了,可是一旦他们知道了我的成绩,一定会破口大骂,那种架势好像两个死对头一样。我妈说,要不是当初一念之差把我生下来,那她现在一定不用生这些气;我爸说,早跟你说打掉打掉,你就是不听,不知道是哪家的野种,没一点像我。然后两个人就开始互相大骂,摔东西,撕扯,我就跑到外面去,等我听到我爸“砰”的一声把门摔上,怒气冲天的出去,然后就是我妈的号啕大哭,一边哭一边骂,一边骂一边摔东西,家里值钱的不值钱的,统统摔掉,你和我们做了这么长时间的邻居,相信不用我详说你也都清楚。
那时候我对他们就只有恨,没有感情。
我爸爸很残忍,他从来都不把我当作是他的儿子。那是我很小的时候,我从外面捡回来一条流浪狗,它虽然有点脏,但我相信只要给它洗个澡,然后多喂点东西,它一定会变成一个漂亮的小王子,可是我刚把它抱进门,我爸就一把夺过它问道:哪来的狗?吃我的喝我的,还嫌不够费钱?给我扔出去,否则就你们俩一块给我滚。我吓得直哆嗦,可我真得不忍心看着那小狗在垃圾堆里找东西吃,我几近乞求的语气问他:我把我的饭给它吃,求你把它留下来吧!没想到他竟然不容分说的从窗户上把那可怜的小狗扔了出去,我只听到一声惨叫,头脑一片嗡嗡翁的声音,我想,我真是太窝囊了,连一只流浪狗都不能保护。
现在我长大了,我发现自己根本不能在家里生活了,现在的我对我父母连恨都没有了,剩下的都是漠然的表情。
我对自己说,我得出去,就像你看到的一样,我背上我的那些破行囊,其实也没有什么,不过是几件旧衣服而已,最贵重的就是我的萨克斯,我赖以生存的东西。
你走了以后,我从车窗外回望。
这条铁轨扭曲着消失在地平线,与你渐行渐远,心中突然有孤独的恐惧。
我赴往未卜的前途与叵测的命运。以义无反顾的姿态告别一切无人能理解的自卑的年华和疼痛过的记忆。
那些零乱的铁轨让我觉得我与你越来越遥远,于是我有一种冲动——我要留在北京,我在第一个到站的地方下了车,沿着铁轨一路走回来,因为只有北京又我可以依靠的朋友。
在这里我总能感觉到你的存在,你可能会出现在北京的某个路牌下,北京的地铁站口,北京的人行横道上,北京的所有街道民巷里,北京的任何地方都会有可能会突然出现你的身影,那时我就可以心满意足的继续生活着,虽然你不会知道我在哪里,我就是想默默的陪在你身边,当然主要是能感受到你在我身边。
可是我连这个小小的事情都没做好,我害你白白的信任我,我害你白白的把我当了一回朋友,我害你对我只剩下失望。
我当时真的希望你别离开我,可我又说不出任何理由,到最后的时候,我才发现自己已经陷入了一场万劫不复的深渊,我以为自己很聪明,很成熟,很大无畏,可现在我才知道,全世界,最可笑的行为就是什么都没有却仍然自以为最聪明、最成熟、最大无畏。
我的生命中唯一关心过的人就是你,但我连你也伤害了,可我却连责备自己的勇气都没有,因为生命对于我来说已经丧失了它全部的意义,以至于我觉得自己像一具行尸走肉般游离在刑场的边缘,可就算我再不想离开你,我还是要走的,就像这是我唯一的出路。
你关心我,是因为我们有着相同的十六岁吧!
我真的不是故意要骗你的,我只是不知道怎么表达,我一生唯一作对的一件事大概就是几分钟后我要做的那件事,可能还是要麻烦一些人,可是,总还是给祖国消除了一个没有用的废物,这样国家就可以省下那部分粮食来给对祖国有帮助的人。好了,不说了,否则就耽误时间了,拜拜!
还有要叮嘱你的就是,还是把烟戒了吧,那东西真的很伤人。
我的名字……说来真是可笑,你都没有问过我的名字,我叫小棵
相同的十六岁……
看着黎天爱萧条的背影在落日的余晖中变得稀稀疏疏,郑诺心中不禁一段悲凉。她悄悄走到黎天爱背后,环住黎天爱的腰,黎天爱一惊,顿时又镇定。
“你后悔了?”
“我不后悔!”
生活总是把人们的心弄得支离破碎,本以为这个夏天总是令人快乐得不着边际,它带着那种此去经年里最繁盛的葱茏,春花已落,夏叶未老。
那种整片整片的人世间最美的场景都一一重现,像一场美妙绝伦的电影,黄昏被拉的长远,穿越叶子间的缝隙,弥散在天边一抹沁人心脾的暗红,而现在都变成了让黎天爱憔悴的记忆。
那些名画上描绘的高大烟囱不再飘起袅袅的青烟,每扇小花格窗子都凄凉的洞开着,古老庄园的铁门上锈迹斑斑,低矮的橡树和翘曲的榆树,都同枯老的榉树盘根错节的纠结在一起,节瘤毕露的根部活像骷髅的爪牙,所有原本葱茏神秘的场景此刻都变得荒凉芜秽起来。
黎天爱开始埋怨起北京,她说,为什么北京的太阳一到夏天就变成了胡乱喷火的暴君,为什么夕阳过后,那曾经出现在几乎所有的童话中的月光现在再不能给人奇异的幻觉,几万年几万年的升上去降下来,和太阳交替完成毕生的使命,劳碌的它除了洁白之外丧失了所有令人有所遐思的特色;为什么所有人家的窗户里透出的灯光,都像一朵乌云遮没了月亮,吝啬而龌龊;于是小时候曾和小朋友们一起玩游戏的大墙垛忽然变得面目可憎,虎视眈眈,再也听不到往事的细声碎语。
也许这个夏天真的发生了一些令人难忘的事情,当所有的欢声笑语都变成昨日的曾经,当所有知了的叫声都不再是童年的趣事,当老奶奶讲的故事再也吸引不了顽皮的小孙子,当电视节目再也不能满足那些无聊的周末,当洒水车再也不能压低这城市的温度,当公交车上再也没有会主动给老弱病残让座位的青年,当太阳都懒惰不想出来上班,当本应该去往上海的列车不在希望做一辈子没有个性的奴隶,而自己快乐的奔向了西北,当水龙头忽然因为伤心过度而不在流泪,当星星都倦怠了这世间的一切,决定集体逃亡,当紫茉莉花染上尘埃,泛出白色,当千篇一律的日子忽然不再按部就班……人们便开始怀念起那似曾相识的往事。
不过现在的人们也总有那种随遇而安的妥协性。
春天里第一株盛开的报春花,明明姿色平平,粗俗低贱,像野草一样,哪有缝隙就往那生长,可因为没有其他的鲜花盛开,倒也就只能任它逍遥纵情的开放;可一旦风信子怒放,就算娇贵的紫罗兰也会显得相形见绌,于是人们又忘记了曾经在没有花的季节最先迎着冬末的冷风盛开的报春花,人们嘲笑那种卑贱植物怎么能生长在国际化的大都市里,然后是富贵妖娆的牡丹,硕大的一颗压的枝头几乎只能整天低着头,可人们不烦,人们已经忘了那曾经被自己夸耀过的风信子,人们说,要说世上最美的花,还是那句“芙蓉国里尽朝晖”最妙。
日子就在这种若有所思的终极感悟中变换着脸色,不知不觉间已经到了落叶纷飞的秋天。
四季的变幻在北京显得格外明显,记得从前老舍很喜欢在自己的院子里种几盆花,左手拿着一卷书,右手端着一壶茶,细细的品味这大雁南飞的秋天。
大城市总有大城市的国际风范。
北京不愧为三朝首都,处处都显露着一种浑然天成的帝王风范,万物一气呵成,不用再强加什么其它的赘饰,自然而然形成了那种君临天下的威武和一统江山的气魄。可能它没有西北古城的那种诗风韵味,也没有江南水乡的秀美温婉,更没有白山黑水的豪放豁达,但是北京就是北京,它并不因为自己是这个伟大国度最辉煌的城市而趾高气扬,年复一年,日复一日,它总以一种虚心请教的姿态出现在大家面前,多年以后,当没把它放在眼里的人忽然醒悟,才发现“小的,真是有眼不识泰山!”,这就是黎天爱喜欢这里的原因,虽然严谨但不失幽默,虽然智慧但不失调皮,虽然崇高但永远不失细腻。
一边开着车,黎天爱一边欣赏着这座让她从小就魂牵梦绕的城市,这城市载着她无数的愿望和憧憬,加速向前发展着,速度快得让黎天爱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这里,这里好像前几天还是一片平地,可今天竟然已经有几座高楼拔地而起。黎天爱笑着,她对自己说,这生活中也不是总一成不变的黑暗,白天的北京也很美丽,它让人不会错过黑夜里那些看不清的、美丽的建筑。和黎天爱一样,在这座城市生活的人总有一种无人能比的优越感,尤其在这秋高气爽的季节。
“头,你这几天脸色可有点差啊,怎么回事?”拿着一摞报告进来的张薇盯着黎天爱的脸说。
“是吗?哎呀,怎么了?”黎天爱一脸紧张的问道。
“是不是没睡好啊?好像有点黄,好像人也瘦了!不过还好啦,不仔细看看不出来!也就我这么见微知著的人才能看出来!”说完,张薇嘻嘻的笑了。
“你这鬼丫头,大早上跑到我这里拍马屁,还不赶紧出去工作!”一听张薇的话,黎天爱皱着的眉头又松开了。
“头,老主任说下午有个客户要见,让你去,我给你安排了一下,你看!”刚出去的张薇转身又回来,说,“是个大客户。”说着还故意压低声音说,“有内容。”
“又怎么了,不就是过两天就要准备那个竞标嘛!装神弄鬼的!”黎天爱也很好奇地问。
“哈哈,世上真有你这么认真的人啊!”张薇噗嗤一声笑出来,笑得前仰后合。
“就知道捣乱,怎么就是没个正经!”黎天爱一本正经,压根不觉得有什么可笑之处,工作虽然忙,但毕竟是黎天爱自己选的,就算是忙到昏天黑地,她都觉得值了,可生活的忙就叫她觉得有些乱了阵脚,好像分分钟都有蹊跷,要是不花点心死琢磨还真是后果不堪设想。
“工作这么多,还不自己给自己找点乐子,那多没意思啊!”张薇噘起嘴嘟囔道,张薇人长的不是出类拔萃的那种美,但是人缘特好,同事都说她的眼睛长的又圆又大,一看就是没心没肺的人,好像生活在世外桃源一样,没有战争,没有怨恨,没有贫穷,没有疾病,没有背叛也没有冤枉,是上的一切都是美好的,每个人都无忧无虑,这样的人总让周围人感到轻松,总让人感到舒服。
“看你,好啦好啦,快去工作吧,想高兴的时候再来,可是现在是工作时间,你是知道我的……”
“好啦,我知道你——,工作时就是工作嘛!遵命!”张薇作了个鬼脸推门出去。
“哎,这小丫头啊,都说三岁一代沟,还真准,就比人家老了三岁,可心态就老化成这个样子!”一边工作,黎天爱一边自言自语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