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七十一章,贪恋你的人   加入书签
章节字数:5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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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年之后的某一天,百金自主曝光白胜的死因,并将尸体扔在荒地,消息从内部传出惊起了一阵风潮,没有人敢给白胜收尸,有记者收到消息前去暗查,发现尸体已经被鸟兽啃食只剩下骨架。
    瑰王的内部人员看到了,百金不仅没有表现出被人发现的心虚,反而在新的瑰王大会中,站在主持台上警告所有人,“我百金是混账没错,可我这辈子没有负过谁,谁要像这白胜一样做出对不住我的事,是谁都不会放过他。”
    “我儿千义因这畜生蒙冤而死,现在我心头恨已消,年纪也大了,我门下有合适的年轻人,我已经让位,由瑰王新的家主白冬明向所有人介绍,我就先离开了。”
    “江湖旧友,我百某人就此别过。”
    台下引起一片哗然,可是没有人敢拿枪对着百金干,有个别老友不敢置信百金会决定隐退,所有人看着百金踩着欢腾的脚步离开,看得出来他很高兴。
    迈出大楼的门槛,白冬絮来迎,并将他带往瑰王的后山别院,“在瑰王家族,没有几个身子像你这么硬朗的人,会选择退出。”
    百金笑笑,听得也欢喜,“我时常梦到我的千义带着我的百业来看我,我怕我做多了混账的事,会没有颜面去面对他们,我这把年纪放在公职人员里也可以退休了。”
    白冬絮跟着露出了一个浅显的笑容,“郑姨知道你这个决定吗?”
    “我和她商量过,她还不相信呢。”百金之所以走得这么急,也是想回去告诉郑羽,瑰王再与他无关。
    “你将我带到这里,是想让后厨给我做餐丰盛的别宴?”百金今天出门走得急,没来得吃早餐,这会儿有点想找吃的,心情一好,吃什么都觉得香。
    白冬絮没有回答,只是笑着没有说话,走了十几分钟的路,最后停留在一间休息室外,白冬絮推开那扇古朴又精美的木门,请示百金进屋。
    百金不明所以,“这瑰王,谁人能有你这般礼遇。”
    迈入门槛,走进屋内,发现正座的位置上一个发白长须的老人家正举杯在喝茶,喝到一半听到门外的动静,露出一双皱纹爬满眼角、眼底布尽沧桑的混浊双眼。
    他半眯上眼,打量了来人许久,而来人也是站在原地许久才缓过神来,没说上一句话,扑通一声两腿一屈跪在地中。
    百金跪着爬到白山面前,一把搂住了他的腰,痛哭流涕不说,还像儿时一样就着人家的大褂擦了把鼻涕,“白老,你这是还活着?”
    白山一把推开百金,嫌在他小辈们面前丢人了,“起来,这把年纪哭哭啼啼像什么样子。”
    “我没想到还能活着见到你。”也就是说,他和白胜之间的事,他都知道了,“白老,白胜的事,我只能对不住你。”
    白山可不会和他一般见识,前一秒还嫌弃得不忍直视的眼,坚定地对上百金,语重心长地告诉他,“你和那个混账都是我的子孙,我不会怪你,那是他的报应,他应得的。”
    百金有着道不尽的委屈和痛苦,见到如父母一样的亲人,像个孩子一般依偎在白山的身旁,“我好想你啊,白老,你好狠的心啊,怎么可以骗我说你死了,我天天都在想念你啊。”
    白山看着百金哭,本来有些不忍的心,听到百金这么说顿时破口哈哈大笑。
    抬眼间,看到站在门内的白冬絮,笑声减去,脸上的笑意增添了几分苦涩。
    日落西山的晚霞映射出红艳的霞光,落幕将至,阴暗打到了白冬絮的脸上,前尘过往,犹如今时,白山在他的重孙身上看到了先人的影子。
    “道是命运弄人啊。”忍不住叹声。
    恨已解,仇也报,可是他们的痛永远都无法平息。
    经历过苦难与战事的白山一路走来,手下亡魂无数,身上也背过无数的血债,他能活到现在不死,也知道是他的报应。
    他很想念孟姚,可是,往后余生,只有他独自一人,经历这白发人送黑发人的苦痛,孤寂与悔恨,陪伴着他终生。
    白山一天天看着他的重孙长大成人之后,越发觉得他的重孙像极了当年在他们经历鬼门关时,那个奇怪的人。
    后来意识到这一切都是命数,只是没有了能诉心的人,也没能让孟姚见到他重孙长大的样子。
    “可惜我的老友没能看到。”念着老友,想到了一人,“那个小子去哪了,就是那个没有一点礼仪,丢人现眼的那个。”
    “白老,他是孟家的人,你老朋友孟姚钦点的家主孟温。”百金就着自己的袖子擦干泪水,抽泣着为孟温介绍。
    “孟姚的眼光不好,找这样的人当什么家主,一点样子都没有,小时候模样怪讨喜的,怎么长大混成这个狗屎样。”想到孟温的样子白山就脑壳疼,“年纪也不小了,一点样子都没有,能娶得着媳妇吗。”
    百金瞥向白冬絮,“你乖孙不也没娶媳妇,这么说人家。人各有所喜,各花入各眼,他模样又俊俏,总能忽悠瞎了眼的人看上他。”
    “哈……”白山点头,见到百金他是高兴极了,也终于有人能陪他聊聊天,解解闷。
    谁知道百金直起腰身,即使是白山,也没能打动他留下的心,“我得陪我媳妇儿,她今天给我煮了好吃的排骨。”
    白山疑惑了,“你不是离婚了?”
    “复婚了。”不带一丝留念,转身就走人。
    白山将目光投向他的重孙,发现白冬絮也要走,“你有什么可忙的,陪我喝一杯,难得下山,就不请我吃排骨,那群老家伙天天吃素,可馋死我了。”
    “我这就让人给你炖排骨吃,现在我有想要见的人,先走一步。”
    “人家是有媳妇,你没媳妇走什么啊。”
    “我媳妇儿和人喝酒去了,我怕他跟人跑了。”
    “?”白山急了,从座椅上起身,飞快追到门外,看着渐行渐远的两个人影,恨得直咬牙,“臭小子,一群臭小子,有了媳妇没把我放在眼里了。”
    而这面破碎又再重圆的镜子,岁月流转,高阳明月又再映上。
    老当益壮的百金年过半百,再次拥有属于他和郑羽的孩子,从孩子出生的第一天就一直在为一件事争执,孩子应该取什么样的名。
    百金愁眉盯着又一个和他同个模子的小肉团,最后深叹了一口气,“怪我基因强大,这要是女儿只能入赘了。”
    “脾气别像你就行。”郑羽只有这一个要求了。
    百金转移了这个话题,又再回到正题,“干脆叫万达,万里无云,四通八达,以后准发。”
    “我心不贪。”
    郑羽面对这个问题是严肃考虑过的,回想过去的变故,世事无常,作为父母不求大富大贵,只求平安,最后为这个再添上一份美满的孩子,取名为百福。
    “就叫百福吧。”
    “好好好,老了这名更值钱。”百金积极附和,十分赞同。
    ——
    带着属于自己的最后一点产业,白冬絮又再投身于自己的所爱职业之中,偶尔会和同事探讨工作上的争议,协助警方调查办案,这样的日子持续了几年,每一天都是他所期待的。
    可能是他表现得有些明显,工作中休息间隙总会流露出幸福的笑容,看到的同事发现这一次回来,和之前的他有所不同,忍不住调侃他,“哎呀,铁树开花,这人有了盼头就不一样了,还会在休息时傻笑。”
    这一声响所有人向白冬絮投来异样的目光,惹得白冬絮更加不好意思,避开了所有人的视线。
    来取证的高晋和白冬絮好歹同学一场,也难得看到白冬絮这副模样,“稀奇啊。”
    所有人还没拿白冬絮开过玩笑,毕竟这个人面对工作和生活一直都是一个态度严肃,对人也没那么热情的人,所有人纷纷拿他来打赌,说一定是他们认识的人。
    “是我认识的人吗,还是同学?”高晋问不出个所以然,“我实在好奇,究竟是什么样的人能拿下你。”
    任是所有人百般追问,白冬絮都是两耳不闻,闭口不谈。
    而这天白冬絮工作到很晚才下班,天又下起了小雨,他收拾东西持伞离开,他的车开得有些远,要走过去还有一段路程。
    往前走了几步,鞋面被雨滴打湿,他可心疼极了,这可是孟温送给他的,早知道就不选择在今天穿出来了。
    正低眼可惜着,一双熟悉的长腿映入眼前,孟温收了伞,溜到白冬絮身旁,一把将他搂住。
    “我还以为你没有带伞呢,怎么这么晚下班?”
    “碰上复杂的案件。”
    孟温没想到白冬絮会这么热爱这份职业,他过去设想过,在鬼王之前,他为人是什么样的。
    是温柔亦或是忠诚害羞的?就和现在的他一样。
    这样的人,却因为他而纠葛不清,遇鬼杀鬼,遇神杀神,成闻风丧胆的恶鬼。
    没相处之前得知过去可能就感动一下,不至于以身相许,现在不同了,他懂得去心疼这个一直为他付出的人,为他所不值,所以他下凡前恳求帝君宽恕他一回,这是他欠他的,不能再食言。
    “我很好奇,你从前为人时,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孟温还记得初见他时的场面,以为会像传闻般恐怖,谁料他并非想象中残暴血腥,反而长着一张会露出温柔笑颜的面孔,造成一种他很亲和的假象。
    白冬絮温柔的笑颜凑近孟温,难得对他蜜语,“贪恋你的人。”
    “是吗,我怎么没发现呢。”孟温半点不害羞,搂紧了怀里的手,“也不知道是谁太害羞了,都不敢直视我的眼睛,和我说话都哆哆嗦嗦。”
    “你当初为什么会去当法医,是因为喜欢血腥的东西?”孟温是非常害怕的,他也相信,白冬絮这么做应该不是单纯的喜欢,而是某种信念。
    回顾从前,思索了片刻白冬絮才这样回答,“当时的我,只是想试着倾听亡者的声音。”
    孟温就知道,他这是职业病带到了这里,“所以,你喜欢现在的生活吗?”
    白冬絮点头,“有你在我身边,我很喜欢现在的生活。”
    只是,当孟温问到他曾经是什么样的人,那颗悔恨的心隐隐生起,往事历历在目,更让他珍惜当下。
    季知平与鬼王谈判,鬼王他没有心动,他说他更想这辈子,来世没了记忆,体会不到。
    谈判无果,季知平就以孟温来拿捏他,说孟温犯了事,得下凡受罚,鬼王是因为担心孟温才答应了这个谈判条件。
    所以他到了地府,并嘱托地府厚待他的故人,“所助他历劫,还我恩去,也让我心无牵挂。老友,他生性温软,最是吃不得苦,也见不得死人,烦请让他投个良善人家,只望再见他时,仍是这般真情洋溢,能叫人温润心灵。”
    他们都说鬼王冷面薄情寡义,敦不知最是他重情重义,他答应了那场交易却一直都没有挂心,只是想扶持余璎真正接任他的位置再化执。
    和他忍耐力相同的是,他能强忍自己的欲望和心意,却还是会偷偷去观望孟温的生活,去了解他这个人。
    一次次看他历劫,在暗中助他,化去厄运,替他挡罪挡灾。
    直到有一世又是战乱年间,他怕孟温受不住,才提起这场人们早已记忆的交易,帝君没想那么多就让他选个日子,正逢孟温又一次渡劫日,果真战乱起,鬼王就以鬼界忙得不可开交的借口又再拖了数十年,直到和平年代
    而这些仙周游各界,并不知此地有战乱,除非有任务在身,不然不会插手人间事,孟温又是个怕事的主儿,最是见不得这种场面,还在庆幸躲过一劫,玩得正欢就被踢去下凡,说是再不下凡这一劫数就快没了。
    没了就没了呗,但这对仙人来说都是一次成长的机会,他也不想错过,就当是一场人间的试卷,得了分就有功,有了过就得受罚。
    千年的时候里,他问过自己也问过孟温,如果你知道我做过什么样的罪恶,你还会站在我这里吗。
    孟温看到了当年水战,自己逃跑,鬼王身中无数长箭,死后怨气冲天,民间视那一带为禁地,隔三差五去惹他,走一步杀一步。
    传言说他屠杀了整个国家的人,见鬼杀鬼,见神杀神,谁人阻他就得死,最后遭到仙界的追杀而躲在深山自省到了自身的错误,用千年来赎罪。
    如果是以前的孟温可能只觉得那是鬼王的错,现在不同的,他说这千年的罪,不应该鬼王一人来担。
    “我在世间寻一人,为此不惜一切搏命向前,与地府判官交易,生死簿上未曾有过他的名,我向上天交易,掌管这片土地的阴间事,数百年……”鬼王心盼多年的人,出现了。“人死了也该有轮回的时候,他却迟迟不来。原来,我一直视若神明的人,竟真的是神明……”
    他深陷于黑暗之中,而他成为了他的光明,像前世指引他的人生路,一步步走向正途,可是他最后让他失望了,他做了千年无法弥补的罪孽,最后协助众鬼平怨气化执念。
    天界下达的年限快到了。
    结果一年年,那个短命鬼作为人活到了六十才肯白头,九十才肯归位,位列仙班掌人间的错缘事,还当事人一个公道,做着做着说是为了方便工作,到鬼王那调查众鬼未了的心愿,以便来世为人好讨还债。
    此后人间百年,二人协手人间错缘事。
    再次仙归,各归其位,孟温听命为帝君与各仙官办事,只是总会借着工作需要常往鬼界就是了。
    ——
    这天孟温忙着抓犯罪的小妖怪,搞得一身脏乱回到半山别院,发现坐在月光下的白冬絮拿着两枚对戒,他想,白冬絮应该不会有凡人的形式向他求婚,这种东西他有再厚的脸皮也搞不来,所以应该不是他们的,“谁要结婚了?”
    “廖繁的妹妹。”
    “原来是这样,我差点忘了,他是你的珠宝代言人,妹妹居然要结婚了,哗,时间过得真快。”
    “是啊,过了这么多年,他的妹妹也结婚了,所以他找我让人给他打造这对戒,想要作为他的结婚戒指。”
    “他能和谁结婚?”孟温一时脑子放空。
    白冬絮笑味的眼神看向孟温,就知道他的反应不小,知道他不愿去相信,只能一次次提醒他,“庭兰玉,你的老相好,你应该祝福他们。”
    孟温哼了一声,“你见过我反对吗!记得收费高一点,别让他占了那么大的便宜,我家兰玉这么好的人,怎么会看上这个人呢。”
    “你也不用怕他会受到非议,廖繁对他很好。”
    孟温拿着手机在刷庭兰玉的恶评,和网民们斗智斗勇。
    后头几天廖繁收到了戒指,白冬絮作为廖繁将庭兰玉带走的回报,免费赠与他们作为贺礼。
    夜幕临,月色起,高空圆月映渊上。
    跨越千百年,他再次去凝望那个同他站在月下赏景的人,他是如此的耀眼,却有着极致的温柔。
    同那轮明月般,不是灼伤他的存在,也能温暖他整个年华。
    他不必再像从前,高昂着头,追逐的目光去仰望那轮明月。
    他们站在了一起。

    作者闲话:

    完结撒花~
    大年三十还在上班的我,给大家拜年了,这是渊上月的最后一章,正式和大家说再见了。
    孟温和鬼王这两个人物陪伴了我很多年,也正式靠一段落了,明年换一份新的工作,多点时间来写写别的新的故事,来年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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