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十二章 天牢里的二人世界   加入书签
章节字数:2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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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以后,锦公公倒没有再来,听说朝中局势日益紧张,两派相斗已近白热化。
    只有马公公隔三岔五,扭着粗腰来到天牢,“锦公公他老人家又惦记您啦,说最近太忙,抽不出时间看您。不过怎么着也得给高阁老那边做个样子,委屈您再辛苦辛苦。”于是指挥人将常风带到刑房去打一顿再扔回来。
    到后来,连我都疲沓了,远远地看见马公公走着猫步过来,还能跟常风笑言,“又有人惦记你了,快去松松筋骨吧!”
    他真被人带走后,我又会双手抱头,缩在角落里,生怕听到他的惨叫声。直到他一滩烂泥似的被人拖回来,我才飞奔过去,扶住他,看着他身上的新伤旧痕,忍不住别过头抹了一把眼泪。他却平静地安慰我,“不过松松筋骨而已。”倒让我不敢再哭,因为怜悯反而是对他的侮辱。
    我也劝过他,“大丈夫能屈能伸,有道是‘识时务者为俊杰’,‘身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说个软话,求个饶,又能怎么了?你就说你受不了了,快不行了,再挨一鞭子都得吹灯拔蜡,驾鹤西去。我就不信他们真敢打死你。现在你是‘虎落平阳被犬欺’别跟他们硬拼,受罪的是自己。‘君子报仇十年不晚’,保了命出去,才是‘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记住了吗?”
    我一通苦口婆心。他点头不已,“记住了。”
    我吁出一口气,孺子可教啊!让我很有成就感。
    转天,他又被马公公带走,我很欣慰地想,幸亏昨天刚开导过他,今天不用我再撕衣服当纱布了吧?那位好心的老狱卒听说偶染风寒,这两天没来,也没人给我新衣服,我身上的囚服已经是超短裙了,再撕都成泳衣。
    我伸长了脖子左等右等,等到下午也不见他给人送回来,渐渐焦急起来,坐立不安,以往通常半天就完事儿了,今天怎么那群死太/监加班加点了,连中饭也不吃,太敬业了吧。
    傍晚十分,他终于被送了回来,我吃惊地看到他被打得比前几次还惨,面白如纸,出气儿多,进气儿少,我试着抱他起来,却被带得一起跌在地上。
    等他缓过点儿来,我问他:“我教你的话,你说了吗?”
    “说了。”他气若游丝。
    说了,还被打成这样儿。
    “你说什么了?”
    “君子报仇十年不晚。”
    我一下子泄气地坐在地上,没打死你都是人家手下留情了。
    我觉得我也真是看不透他,他那么聪慧,很多事情一点就透,我给他讲现代的事情,他即便不懂,但是提出的问题却很有建设性,有的时候都能把我问住。就是在某些地方却非常执拗。就凭他打死不开口求饶,我就不能理解。犯得着吗?硬拼着这口气,有多大的意义?换了是我,早就哭爹喊妈,一箩筐的好话都堆上去了。
    我想这就是人与人之间的差别,我也没胆量去得罪那个高阁老,即便是封侯拜相,入朝为官,肯定也是那个见风使舵的墙头草,能做到不助纣为虐、为虎作伥就算是我洁身自好,上对得起皇上,下对得起黎民百姓了。
    还有那个人妖锦公公,要是这么撒着狠儿地只想得到我,我也就半推半就地从了,只当是舍身饲虎了呗!再说也没让你做/受,从了也是/攻/他,不算吃亏。说不定攻/出感情来了,那也是一段耽/美佳话。
    这再一次印证了“性格决定命运”这句话。让常风低这个头,真比杀了他还难。虽然有时急了,我也会骂他“死脑筋,不开窍”,但是对他,我却不得不心怀敬意,如高山仰止,因为我肯定做不到。
    马公公不来的日子,我就当节日来过。胡侃累了,我还央求老狱卒给我带来若干块小木块。又找慎行司的文书,要了笔墨和朱砂,他因为我最近没有满嘴跑火车让他笔录,很是欣慰,对我颇为友善,趁着无人时将我要的东西偷偷借给了我。
    常风卧在墙角,不明就里地看着我,轻声问我:“若溪,你是要写求救的信扔出牢房外吗?没用的,墙外是慎行司的场院,常有过往的守卫检查。”
    我白了他一眼,如此枯燥的二人生活(我倒不倒霉?穿到牢房里跟个半死的人过二人世界来了),还不让我整点儿娱乐活动?
    我精挑细选了大小差不多的小木块,费劲儿地趴在地上先用墨往木头上写“将、士、象……”写好一套,得意地拿给他看,他却看着我写得歪七扭八的字哑然笑了,气得我,太不尊重别人的劳动成果了。
    他问明我的意图,自顾自地拿起笔沾上朱砂在另一组木块儿上写下“帅、仕、相……”
    我气鼓鼓地等在一边,看着他一挥而就,字体清爽大气,俊逸中可见铮铮铁骨,不得不承认,与我的狗爬字相比真的是云泥之别。
    最后,我又用笔墨在他身前画了一个棋盘,并将笔交给他,让他写上“楚河、汉界”。我的象棋终于成功了。我耐心地交给他“马走日、象走田、炮打隔棋……
    可是事实证明,这是我最失败的创意。因为没玩儿几次,他这个徒弟就把我这个师傅拍死在沙滩上了。我是下一把,输一把,屡战屡败,越挫越勇。
    其实我的棋艺还算说得过去,曾经赢过邻居一个六岁的男孩儿,不过自打那小屁孩儿上学后,就不肯跟我下了。
    我愤愤地想,现代人我下不过,一个古人也跟我叫板,太伤我自尊心了。不玩儿了!人还是得走专业路线,找自己的强项,我接着跟他侃,当天我给他讲美国的总统大选制度,彻底给他侃蒙了。这方面他就是坐飞机都赶不上我,我可是翻着筋斗云的,一跟头就是十万八千里。
    我还即兴地还给他清唱了一首英文歌,唱完我问他好听吗?他呆滞着,迟疑地点点头,然后说:“就是一句也没听懂。”那当然!我不禁得意洋洋,你要是听懂了不也成穿过来的了?
    我又告诉他我的英文名字是Sunny,是大学的外教课上取的。中国人不像外国人取名字那么随意,只在意读音是否悦耳,中国人更看重名字的意义和内涵。我喜欢阳光,所以给自己取了这个名字,虽然一般叫“Sunny”的男人居多。常风无法理解这个名字,我只好告诉他中文意思是“阳光明媚”,并教他读音“桑妮”。我歪头想了想,“你叫‘风’,如果你是个女人,英文名字就可以叫‘Windy’。”给古人取英文名字真的很可笑,我傻笑了一阵,看到常风脸儿都快绿了,只好作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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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带儿子去超市,所以及早来更文,要不然,清清逛超市都会不踏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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