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 花重锦绣满风都  第二章 来之,安之,乐为之!(二)   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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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处的这个时代在华夏五千年的文明中到底位置如何我不得而知,反正对于脑袋只有为了来清代混个神算子称呼谋生而拼了老命记下的清历史的历史文盲的我是闻所未闻的,只知现在是南曦王朝五十六年,今天子是南宫毅。而堂堂南曦王朝的两大家族就是当年随开朝皇帝打下这大好江山的智囊北狼睿的北狼世家(后因为先帝觉得北狼的姓氏太过于霸气,丝毫不符合一个智者的形象,便赐姓为蓝),免费提款机赫连博的赫连世家,当然少不了骁勇善战的镇国将军轩辕硕的轩辕将军府。但随着赫连世家的人丁单薄,在南曦王朝已经逐渐没落,早已只担待个虚名,而实际上却是享有世家待遇的富贵闲人。
    在大前提大致明朗下,我了解到我的古代父亲是个垄断南方生意的生意人,主要经营粮食,木材和水运。在南方还是有头有脸的人物,我不由再次感叹,老天对我还是很优待的,最起码,两世为人,都是含着金汤勺出生滴。
    为了体现我再世为人的特殊性,我为自己定制了严格的天才培育方案,怎么说也是在二十一世纪受过近二十年教育的文化青年。总要有所作为,来个什么三岁识文断字,四岁出口成章的事件轰动轰动。
    而事实上,有心栽花花不开,无心插柳柳成荫,一不小心我轰动过了头。
    古代爸爸为了让我弥补我的先天不足,坚定并且认真的在努力实施这那张便条上的内容,在我还走不稳的时候就请了个舞师每日调教我些舞蹈功夫以便强身健体。
    当运动神经彻底发育良好后,我经常猫到古代爸爸的书房,用行动证明我是个爱学习的好孩子,坚决抵抗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悲惨人生。一而再在二三的失踪,随即又被发现在书房拿着本书孜孜不倦的苦读事件后(虽然那时我也没看懂几个字,毕竟是繁体,而且字的印刷次序也让我看着别扭,在加上没有标点符号等等一系列的不利因素)。古代爸爸的眼神从开始的不以为意,到不可思议,直至当他在书房发现再次失踪的我正在拿这他的毛笔,趴在桌子上,对这同样被我平翻在桌子上的书临摹字时,他的眼神露出了欣喜激动。
    我的天才人生从此开始。
    识文认字方面我自然是毫不费力,只须在写繁体字方面下写苦功,背背记记也是必要的。这无疑让我回想起高考前夕,不禁感慨万恶的旧社会压迫这成千上万的莘莘学子进行填鸭式的教育。
    当然这些都是默背,并通过默写的方式进行检查。我熟记速度之快令另教导我的先生赞不绝口,同时眼中亦流露出惋惜的神色,不用想也知道,必定是为了我不能言语。
    不久,我遍以神童之名再次扬名我所居住的城市—风都。为什么是再次?第一次是因为堂堂风都首富的千金易若一竟然是个残障人士,通俗的讲也就是哑巴。
    谁叫有钱的古代爸爸来了个悬赏启示,招募四方名医的勒!
    不过,在一次偶然下,在文学的道路上略有小成的我把求学的道路伸了音乐这艺术的殿堂。
    那年我五岁。
    我注意到,我如仙女般的古代妈妈经常在古代爸爸外出主事时望着窗前的梅树痴痴的发呆,而手却在琴上娴熟的流走。即便在现代不怎么爱音乐的我,也听的出来,那一首首如天籁般的曲子里面却是掩不住的悲伤。
    我想,在她身上一定也有凄美动人的故事。
    于是,我走上前去在旁想静静的并仔仔细细的体会曲子中的意境,古代妈妈发现了我,温柔的问我是否想学,我用力的点了点头。
    都说工作能麻痹情感的伤痛,那么,就让她工作吧。
    于是,她成了我的音乐老师。
    有这成年人的毅力和理解能力,我所做的事情依旧是努力努力在努力的一遍遍重复这机械运动,也就是传说中的孰能生巧。而古代妈妈的眼中也慢慢的有了笑意,许是为了生出个天才,许是为了只有练琴时我才对她主动接近,才会暂时放下我眼中警惕的眼神。
    我的记忆让我成了惊弓之鸟,所以我拒绝爱,拒绝他们给予我的父母之爱,拒绝天伦之乐,虽然看到他们被我决绝的眼神中透露出的无奈、不解与心痛的眼神时我很自责和内疚。
    所以在家丁无事闲聊的作用下我第三次扬名在外:南方首富千金易若一天生异秉,镇定自若,算然仍是毛头小娃,全无一般小娃的哭闹撒娇,待人彬彬有礼,微笑可亲,颇有大将之风。其实说白了,要不是我展现了我的文学才华,肯定会被人误会是傻子,要么不笑,要么傻笑。
    从此,我开始了早上默书练字,下午练琴习舞的学习生涯。而这种平静生活在我六岁那年被突如其来变故打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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