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九章 江湖,秀色的江湖   加入书签
章节字数:27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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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湖是个什么样的地方?它真的存在吗?在那里?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林诗音在冷香小筑的阁楼上向外远眺,外面是八百里秦川的丰收季节,麦田如金黄的浪,她没有告诉秀色其实这句话,也是她曾听人说的,其实她也不确定江湖,到底在什么地方。
    她只记得当年父亲临别的时候说:“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
    那么绝决的背影,一去再也不会回来,她被家人带着辗转飘零异地,固执的将任何一个能短暂停留的地方都要当做家,将身边的任何一个人都当做家人。可仍然有那么多离别,还是她心爱的人,每一次策马踏尘而去,马蹄声一下下落在她心里,生疼生疼,想要哭都不能的感觉,比死更要让人绝望。
    “你是知道的,谁能将我打败?”李寻欢笑意盈盈,混身散发着一种天生的优越感,两只眼睛里满满的全是骄傲:“我总是最好的。”
    他似乎已经将那个几番苦读得来的探花郎称号全忘了,他要的是第一,除了第一以外,其它都是耻辱,而此去,便是要争一个第一的称号,他说:“你,放心。”
    这个世界每过些年月,仓库里渐渐有了余粮,帐房里也有了许多银子,日子看似很美好的时候,人们的心,便要开始焦躁,想要争些温饱以外的东西,那东西名头很多,种类也很多,但落到实处,无非是个空洞华丽的称号。但更迭了多少朝代,逝去了多少前人,这东西仍然不会改变,它始终潜伏在人的心底,伺机作遂。
    所以,有一个叫江湖的地方,每待到世事平稳,便要为每一个喜欢打架,而又打的好,善用兵器的人作个排名,排出些名次来,第一,当然是最高荣耀,除此之外,全是耻辱和无止境的打斗争夺。
    秀色似懂非懂:“听起来,有点像我们小时候过家家。”
    林诗音苦笑一下:“谁说不是。”
    “小时候我们争花魁,要论笑相好、身段好,还要论诗文读的好,我总是得第一。”秀色微笑起来:“仙儿从不争第一,因为她生在平康家,没法跟我们这些楼子里的女孩争。”
    那是她刚进望江楼的时候,小小年岁不知愁,也学着年龄大的女子争花魁,我也常去参加,但林缨在哭河镇只属独门立户,没有老鸨替她张罗,这样的人家,自古流传便叫平康。而生于平康家的我,常看着秀色摇摇摆摆从帘后转出来,腰身一弯,半垂的杏眼含羞,是人世间再不能有的美与媚。那时不止是我,哭河镇的所有人,都相信她长大以后,会当花魁。
    林诗音心里咯蹬一响,又过挥不去的苦恼,自从秀色到了她房里,房中的丫头们便开始变的爱美,喜欢用腰带束紧腰身,掂着碎步走路,捡烧过的碳灰涂上双眉,用贴窗的红纸染红嘴唇,平日里坐在窗沿下做绣活,也会小声的哼出月夜青楼倒月壶,美人乘醉洁渠鱼的句子来。那是林诗音向来都羞于听到的,下面还有更甚,她选择故意忽略不去听,但声音却止不住传入她耳朵:
    冰肌瞻魄争明媚,雪态花阴半有无。
    初起带羞呼伴试,乍行含笑情人扶。
    淋漓快入芙蓉帐,枕上低上唱鹧鸪。
    这次先发现事情的却是可心,她先将事情告诉李妈,李妈侧耳听完,便觉事情严重,是以赶忙告诉了林缨:“那小丫头可心说,秀色姑娘平日里常喜欢做些偶人来玩。玩偶人倒还罢了,年级小的姑娘都喜欢这样,可她独做一个偶人,嘴里呼他是少爷,夜里也要放在身边才能安睡。”
    林诗音心里又是一下咯噔,她几乎不能平复自己狂跳的心:“可有证据,李妈你知道秀色那姑娘还太小。”
    李妈从怀里拿出一个偶人,面貌画的粗陋,缝的粗麻布衣却是碎针细线,极为精致。林诗音拿着偶人的手,几乎要抖起来。李寻欢向来锦衣华裘,惟有一次穿了这粗麻布衣,却也正是她去江南那次,秀色居然还记得那身衣裳,封的一丝不差。
    “这事还要早做打算,趁着她还小,支开去吧,别弄的像当年秋珂那样,咱就罪过大了。”李妈不禁了皱起眉头,她是一直当秀色是个好姑娘的,柔顺,听话,一点就通,可越是这样的人,固执起来越没有办法,就像当初的秋珂。
    林诗音点点头,想想现在李婶那可怜的样子,她就无法挥去当初对秋珂的犯罪感:“李妈你看着办吧,若要送出去,也得慢慢打听,寻访到好人家才行。”
    “反正少爷这次出去,还止不定多久才能回来。”林诗音淡淡的说,眼里却是挥之不去的,圆脸大眼睛笑的正甜的秋珂,她迄今都不能想明白,秋珂怎么会喜欢李寻欢,她是一点蛛丝马疾都不曾查觉的,要不然,也不至很快就将她派出园子去,何况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她还救过自己的命。
    不几日,李妈便说有消息了,是宝鸡一家姓马的大户,游过长安至李园,本欲访过李寻欢才走,却不料李寻欢出门。那家的妇人与李妈在侧堂闲谈,正说到家里缺个可心意的小丫头,李妈便荐了秀色与她。
    “要不要再打听一下,我实在想不起来少爷有姓马的朋友,还是一个员外。”李诗音皱起眉头:“他向来不喜与这种人交往的。”
    “或许还是老爷留下的亲,宝鸡虽然离长安不远,但向西路难走,几十年不曾来访也是有的。”李妈是家里的老下人,很多旧事也比林诗音明白些。
    隔日林诗音便接见了马家员外与他随从的夫人,在李家的侧厅,隔着碧笼纱屏风,林诗音细看那员外,肤色焦黑身体粗臃,一身极不协调的紫色绸服,他一直在喝茶吃点心,间或赞叹一声好吃,便不再说话。倒是他的夫人样子还算伶俐,虽然没有华服琼钗,也收拾的干净利落,只是年岁似乎要比马员外大出许多。
    “这样粗鄙的人家,秀色那丫头去了会不会窝出病来?”林诗音有些不放心。
    “西边那些有田地的大户,要时常照顾田地,自然不及城里人细嫩清爽。”李妈说:“但他们全是实在人,带个丫头去也不会当下人看,我倒觉得这是一户好人家。况且他家里有一位年方二七的小姐,需要一个惯作细活的丫头伏侍。”
    林诗音叹口气:“也罢,银子就不要收了,咱这样的人家,理应只是往进走,没有往出卖的理。就与那马夫人说,是咱家的丫头,送去伏侍她家小姐。”
    晚间秀色回房,一摸自己的被窝,心便狂跳起来,她一转身便看见可心哼着小曲正对镜画眉:“我的偶人那里去了?”
    可心看看铜镜中的自己,伸手小心擦掉一只眉角:“我送给李妈了。”
    秀色反手一巴掌打在铜镜上:“一个小丫头居然管姑娘们的事,你胆子够大。”
    可心甩掉手里的炭渣,哭将起来:“你只当别人不知道你那小心思,也不看自己是什么身份就敢妄想主子。”
    秀色哆嗦着牙齿问:“你说什么?”
    “看你那轻狂样,故意让马踢了好回园子,在主子面前装可怜去伏侍小姐。”可心手指着秀色的眉心:“还点朵梅花,就算画朵牡丹在脸上,也遮不住一个妓女贪恋我家主子的轻薄样。”
    秀色如被掏空了心一般颓然跌坐在地上,打翻的铜镜正好在她面前,镜子里却有一张绝美无比的脸,双眉正中一朵五瓣绽开美的无与伦别的红梅花,可再好的胭脂再美的花,又如何能遮住一个人的过往和她的心。
    李妈念着头一次送小姐房里的姑娘出远门,特意浓了许多衣服给秀色,大大小小足足装了一马车。李婶更昏愦了,紧抓着秀色的手:“我的秋珂又要走了?你怎么能走?”
    身后扬起的车尘将李园远远甩在后面,秀色苍白着一张脸反复说:“我还要回来的。”
    她不知道除了这句,还能说什么。
    她喜欢的男子,和她在望江楼最后的那个早晨所有的奇遇,时至今日,似是结束了,但似乎又才刚刚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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