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四章 孤独的奔跑者   加入书签
章节字数:26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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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孤独的奔跑者
    当我被赶出教室的时候,我看到晴天也正沮丧地拖着他的耐克包从隔壁走出来,他看到我,露出疲惫的笑容:
    VV,我们真的很有缘呢。
    然后我们就像往常一样,一起骑单车穿越大半个城市来到我们的天堂,所谓天堂,只是我们在一次“逃亡”行动中发现的一座很旧的大楼,里面空荡荡的,散发着潮湿腐朽的气息,灰尘时刻在空气中飞舞,有阳光从破了的玻璃窗上透下来,形成小块的明亮光斑。我和晴天,我们就背靠背的坐在那里,他画他的画,我写我的小说。那是我确认过得自己唯一快乐过的时光。
    我和晴天的第一次碰面平淡无奇,只是都从对方的眼睛里读出了同样的属于年轻的倔强,与年龄不相符的淡漠。后来晴天和我说起,他说:
    VV,你的眼神和我那么想像,我们都是这个世界孤独的奔跑者,因为无奈,所以无望。
    有的时候,我们也会手牵手,去看一场王家卫的老片子。牵手,与爱情无关,只是作为同类,彼此依赖,彼此取暖。我们看《阿甘正传》,看《蓝莓之夜》,偶尔,我会发泄般的大声哭出来,但晴天不会,他只是坐在我的身旁,一支接一支的抽烟,轻声咳嗽,始终用平静淡定的目光注视着屏幕,注视着那些尘世的男人女人们,注视着这个肮脏的世界,抱着审视的态度,让那些肮脏羞愧。
    我说:晴天,你真冷血咧,你怎么都不哭。
    晴天不说话。我伸出手掌,盖住他有长长睫毛的漂亮的眼睛。我心里的忧伤霎时间铺天盖地的弥漫开来。
    晴天,那么多的悲怆藏在心里,你都不会难过吗?
    晴天是个天才,至少在我看来是这样,他的画作闪烁着灵魂的力量,仿佛穿越时空,带着冷冽的美。但他总是画完一副,在我看过之后,就撕掉它们。而他,也是我每篇小说的初读者。晴天说:
    VV,你真的是个文字天才咧。
    但我舍不得撕掉它们,我承认自己不能和晴天一样,对理想纯粹而单纯的守候,很大程度上,我会怀着某种功利心理将那些文字投向大大小小的杂志社,然后看汇款单像雪花一样飞来,再将它们挥霍一空。我们愿意相信自己有某方面的天分,可是那些自以为是的成人们却认为我们是垃圾,是败类,他们眼里真正的天才只是那些日复一日只会做卷子的机器。
    有时候我会倒立过来看这个世界,发现将这个世界反过来会比它现在要干净得多。
    我和晴天,我们都深爱着蓝天,因此晴天一直为他的名字而感到自豪不已。我们喜欢抬头仰望,虽然天空灰蒙蒙的,浑浊不堪,像是谁的眼泪谁的痛。
    我生日的那天,晴天送了一幅画给我,那是他唯一一幅被保留下来的画作,我怀疑他画的是他自己,名字就叫做《孤独的奔跑者》。画面上市一望无际的麦田和长长的铁路轨道,延伸到未知的远方,路旁的野菊恣意地盛开着,穿白衣的少年张开双臂奔跑着,像一只就要起飞的鸟,他的眼神清澈执着,金色的阳光射在他的头顶,发出刺眼的光亮,刺的我不得不将眼泪逼出。然后晴天对我伸出手:
    来,VV,让我带你走。
    我放心的将手交给他。这个孩子,他总让我安心。我们一直不知疲倦的奔跑,奔跑,来到这个城市最繁华的地段,坐在这个城市最高的立交桥的边缘,我伸出双手,仿佛可以触摸到天空,下面是宽阔的国道,汽车川流不息。这个世界就像一只陀螺,旋转不停。
    晴天说:VV,我们来做个游戏,闭上眼睛从1数到500,许个愿望,然后再把眼睛睁开。
    我轻轻闭上眼睛,默默地数着,数到50的时候,我听到一声沉闷的巨响,我闭着眼睛,泪水却不可抑制地流出来,仿佛要把这一生的眼泪都流完。几分钟之后,立交桥下传来警车的呜鸣,我打开眼睛,看到了晴天。他躺在据我几十米远的国道上,以一种狼狈的姿态,身后缓缓开出艳丽而巨大的猩红花朵。
    晴天死了,他跳了下去。他的嘴角向上扬起,没有人知道这个苍白的少年死前为何带有神秘的微笑。但我知道为什么,因为晴天,你的孤独,终于可以永恒了。
    一个星期之后,我收到一封没有邮寄地址的来信,握住它的时候,心抽搐般的颤抖。我用我哆嗦的双手打开它。像我预感的那样,信是晴天写的,晴天以前只是一味偏执的用画作去表达自己,我不曾想,原来他修长手指下写出的字体会是这么漂亮。上面的日期是晴天死的前一天,原来所有的一切,他已有打算。这是一封于众不同的书信,因为,它是遗书。
    遗书
    这个世界真他妈让我恶心。
    我说我是天才,但他们拿着我空白的考卷摆在我的面前,他们说你不是天才,你是垃圾,真正的天才不是你这样的!我只会捂住耳朵拼命地喊:我是金子,我要发光!但说的人多了,我终于相信,原来我真的是垃圾。哦,那好吧,一个垃圾在这个世界上有什么用呢?我应经孤独的奔跑了那么久,我累了,真的累了。
    晴天
    我看完这短短的几百字,整个人像抽空了一般,没有了晴天,没有人再同我一起咀嚼绝望,我的寂寞无处安放。晴天,你真是个自私的家伙。
    晴天走了之后,我不敢再去那座旧楼,我怕问到熟悉的味道,如果真的有灵魂的存在,我相信晴天应该时常会去那里,找寻我们丢落的梦想和他遗失的画笔。我从此再也流不出一滴眼泪,即使眼睛胀得发痛,泪水仿佛要冲破眼眶,我的眼睛依旧干燥空洞。我烧掉自己所有的文字,拒绝一切杂志社的约稿,一心一意的备战高考。父母很欣慰,连老师都说VV真的懂事了。
    可是只有我自己知道,这不是我真正想要的,我只是麻木了。没有晴天牵着我的手,我就找不到自己存在的目的,我把晴天弄丢了,把自己也弄丢了。我背起双肩包,穿干干净净的校服,每天来去匆匆,像一个真正的乖孩子。如果晴天看到现在的我,一定会很失望的嘲弄我:
    VV,你丫的现在怎么这么俗!
    可是晴天,其实我一直都很懦弱,因为你的存在,所以才变得勇敢。然而现在,你走了,我却从来都不能拥有和你同样的勇气去选择用死亡来逃避所有的压迫,我真的害怕了,所以只能苟且的活着。
    晴天,我记起有一次在“天堂”,阳光打在你身上,你穿着黑色的涂鸦T恤,在香烟雾气里疯狂地作画。晴天,那是我所见过的,你最寂寞的姿势。而你,一直是我最绝望的拥有。
    晴天,我现在爱上了一种游戏,每天在穿越学校门前的宽阔马路时,总是喜欢擦着疾驰的车辆抚摸着车身走过去,被别人骂做神经病之后哈哈大笑。我喜欢那种感觉,因为可以与死亡近距离接触,像是与死神仅有一步之遥。我是不是有些心理变态呢?
    偶尔的,我会看到你在马路的对面向我招手,露出洁白的牙齿对我傻笑,像一只傻鸟。我真傻,那一定是幻觉,你怎么会出现呢?晴天,我想念你。可我也真的哭不出来了,我现在已经伪装的很好。习惯了用笑,去掩饰内心所有的痛苦与不安,如果去选演员,你一定比不过现在的我。
    晴天,VV还要告诉你,我把你送我的画拿去参加了画展,那幅画被摆在了第一位,所有看到话的人都说:画这幅画的人真是天才呀!
    晴天,如果你知道了,会开心吗?一定会吧。
    晴天,我那么庆幸,与你相遇;我那么悲伤,从此之后,只能一人奔跑。(完)
    —————————写于17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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