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 第16章 雨夜听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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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语歆是特意在这个时候来见陌离的,一来,在这样的雨夜比较适合谈心;二来,也是想来这里感受一下雨中漫步的惬意。今晚虽下着雨,却是月朗星稀,正是欣赏月色的绝好时机。第一天回府的时候,为着陌离的事,没有时间细看,却也觉得这个院子的夜色挺美的。今天晚上她可要借着这个机会好好欣赏一番。
这里的生活实在太过无趣,更麻烦的是,她做什么都要小心翼翼,以免出太多纰漏。这两天为了想出怎么稳妥地解救南宫菲的权宜之计,想得头都大了,干脆趁这个时间好好散散心。从陌离屋子出来的时候,雨已经停了。见语歆出来,云裳提着灯笼,体贴地跟在后面为她照明。
陌离的房屋和院门之间隔着一个人工开凿的小湖,湖上架着一座木筏桥,蜿蜒在碧波之上,宛如少女婀娜的身姿。木桥两边的湖里开满了颜色各异的睡莲,圣洁的纯白,可爱的粉红,浪漫的黑紫,甜香的嫩黄,艳丽的玫红,妖娆的紫粉,沉静的幽蓝。银白色的月光温柔地洒在一池碧波上,散发着夜的魅惑。
岸边种着不知名的绿树灌木,偶有零星白色小花耐不住寂寞,悄悄地探出头来,煞是可爱。在这样的斜风细雨中,走在长廊上,满园的清香扑面而来,颇有着小桥流水人家的别样风情。
不知不觉,天空中又飘起了雨,走在月色中,鞋子踩在木筏桥上,发出轻微的笃笃声响。随着两人的脚步有规律的走动,响声也变得有节奏起来,细心聆听,笃笃——笃笃——笃——笃——,伴随着雨滴落在木板上的声音,听着就像乐队打鼓的旋律,很有意思。
记得小时候最喜欢夏天下着瓢泼大雨的日子,雨滴扬扬洒洒地落下,打在脸上凉丝丝的。她还喜欢在屋檐下放一个洗脸盆,等它装满了雨水,就把手放在里面转圈圈,或者折一个小船在上面航行。再者就是和小伙伴们一起踩水,挽起裤腿,小脚丫放在雨水形成的一条条小水流上,逆着水流的方向,让这么让雨水漫过脚背,缓缓走动,就觉得特别的开心。这样的幸福很简单,却很快乐。
那时候叶凌的个子在小伙伴里面显得比较矮小,曾有人还戏称他是土行孙。每当这个时候,平时安静的他总会一反常态,撅起嘴巴,反驳道:“你才是土行孙。土行孙有我长得这么英俊潇洒吗?”然后就气冲冲地跑了。云裳见语歆心情愉悦也不敢催她快些走,只盼望大雨不要下的太快。
也许是她们太过沉浸于眼前的景色,等有人走近了才有所察觉。云裳回头一看,竟是秦公子。他手上拿着一把伞,就是刚才郡主带来的那把,而他自己却没有撑伞,显然是匆忙赶出来的。
见后面没有动静,语歆也转过身来,见是陌离,微微一愣。陌离倒不在意,只见他撑开伞,自然而然地递了过来,笑容浅浅地说道:“夫人,您忘记拿伞了,下雨了,小心着凉。”
一旁的云裳听陌离这么一说,顿时懊恼自己一时刚才来的时候带了伞的。
语歆接过伞,感激地笑着说:“谢谢。刚才忘拿了,下次记得你自己也打把伞吧,你身体也不好。”那一刻,她突然为紫钰伤怀起来,若是她能多关注一下身边的人,如今必定有着美满的婚姻。
这时,云裳灵机一动,在旁边插了一句道:“秦公子,要不您送一下小姐,云裳也忘了拿伞,还搁在您的大厅里呢。”
陌离点了点头,接过灯笼,云裳便一溜烟地跑了。
语歆和陌离相视一笑,将伞移了一半到陌离的头上,就这样两个人,一个提着灯笼,一个撑着伞,前行在雨夜中。
这里的百姓娱乐休闲活动不多,除了那些王孙贵族,老百姓们基本都是日出而做,日落而息。换算成现代的时间,大概还不到10点,下人们大都已经睡下了。
这里没有她可以看的枕边书,没有她爱听的流行音乐,就好比习惯每日爬行于网络上的网虫,突然断掉了网络;又好比狂热的游戏爱好者,没有了游戏机。更加糟糕的是她连个可以好好说话的人都没有。
漫漫长夜,想想要是以后的日子都要这么过,都觉得闷得发慌。她也不能这样每天都也就这么睡过去吧。她现在可是性命堪忧,还有那么多东西要考虑。睡也睡不着,老盯着楼板发呆也不是办法。
那么茶余饭后,她能用什么来排遣时间呢?这里有琴,却是古琴;有棋,可不是跳跳棋;有毛笔,但没有圆珠笔也没有钢笔;有绘画,却不是她会的工笔画。想唱歌,这里没有KTV。她可没有干嚎的习惯,何况不是所有人都会欣赏21世纪的歌曲的,万一被人认为是鬼怪上身,那不是麻烦。真是要什么没什么。
但又不能天天就跟头猪一样,吃了睡,睡了吃,要如此反复,估计过不了多久,她也该成了一胖猪。思来想去,写字总不会有什么问题吧。幸好她让云英给她做了个迷你型毛笔。实在不行就练练字,练了一阵,也郁闷了,这迷你型毛笔,也不太好用啊,以后还是练毛笔吧,不会这里的写字用具,总会让人生疑的。
哎,无聊啊无聊,语歆躺回床上,翻来覆去地睡不着,这时,窗外传来隐约的箫声,于是语歆就干脆竖起耳朵听,睡不着就干脆欣赏一下古典音乐吧。过了一会似乎有另一支箫参与进来,不过那支箫的声音很微弱,并且持续时间很短,如果没有细听,恐怕会以为只有一支箫在独奏。
这箫声的曲调很是纠结,先是快乐后又转为忧愁,尤其是到最后,是如泣如诉,令听者落泪,闻着伤心。能吹出这么动人的曲子,此人也必定不凡,会不会是陌离?想起陌离,也让语歆想起一首歌。于是百无聊奈的她起床,点灯,从书桌的小抽屉里面拿出那支小毛笔,挥毫如下:
窗外萧瑟的风加速了寂寞
是那温热温柔绕不清我们的承诺
从回忆的尽头爱还在点头
枫叶落尽了秋末落不尽我的等候
哎哟哎哟要走为何不说
又我又我每次都是我错
爱的流浪迷失方向
被时间埋葬(被月光埋葬)
爱我爱我你说怎么能够
挥手挥手跟我说了保重
逆风袭来的月光
翻阅爱的篇章已到最后一行
雨脆弱的淋下痛却不说话
泪水晕开了牵挂
模糊成一副画(模糊过去变成画)名叫
我爱你的你爱他雨脆弱的淋下
痛却不说话
过去风景像幅画(你的风景像幅画)
你已经不像他难道
爱情本来就该傻
不能出现的字,不写,会被人误会的地方,改掉。毫不容易写完了,仔细看了两遍歌词,突然觉得像是专门为紫钰量身定做的,煞是黯然,立时就想烧掉,却看了一遍又一遍地不舍得烧,怎么说这也是她第一回正儿八经地写毛笔字呀,虽然这字体不敢恭维。
语歆是很会记歌曲的旋律,但是忘歌词是她的一大毛病。如果有一天她真的回不去了,以这里落后的音乐条件,除了古典音乐,就是古典音乐,可让她怎么活啊。再说恐怕这时间长了,她就记不起原来的歌词了。都说睹物思人,等她老了,大概连可以睹的物都没有吧。那她将近二十年来的日子不是白过了?还是留着吧,这里情况变幻莫测,说不定还要靠它吃饭呢。
凝香园内,一只信鸽停在住着侍女偏厢的窗台上,一位侍女轻车熟路地从绑在鸽子脚上的小竹筒内抽出一张小纸条,便放走了信鸽。展开纸条,上面只写了寥寥几个字。那字体龙飞凤舞,力透纸背。女子快速地看了一眼,将纸放在油灯的火苗上,瞬间化成了灰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