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七十四章
加入书签
章节字数:1961
滚屏速度:
保存设置 开始滚屏
第七十四章
一个月以后。
我租这间房子的原因只有一个:它座落在半山腰,望出去,就是茫茫大海,每天,可以听见海浪的声音。
这是一个富人区,满山坡星罗着一座座欧式风格的小别墅,环境优雅,还有我需要的宁静安祥。
我租了半年,半年后,也许我就离开,到时,再去哪,我现在还不知道。
我不工作。每天,太阳出来我醒,日头落了我睡。
我的邻居是一家老外,是附近一所大学里的外教,英国人,叫Dean,带着老婆和两个孩子。因为他其中的一个孩子猴子一样钻过我的大门,过来我的院子里听我谈吉它,我和他们一家便相识了。我们很快决定,由男主人教我英文,由我教他的大儿子叫Alvin的弹吉它。每天晚上,要么在我家,要么在他们家,我们在一起度过愉快的三四个小时。
九岁的Alvin是个小小的爱国者和爱家乡者,他说他来自Liverpool,全世界都知道他的家乡,因为他们那里出了全世界最最伟大的theBeatles;还问我知不知道Shakespeare,他说那是人类有史以来最伟大的作家——“最伟大”仿佛是小家伙会用的唯一一个形容词。小家伙充满热情活力,从不肯老实下来一分钟,几次弄断我的琴弦。还说他不想待在中国,他想回家。我告诉他,我也想回家。小家伙问我的家乡在哪里,我说在好远的地方,远到我回不去。小家伙听不懂我的话,眨巴着大大的美丽的蓝眼睛,问我我的家乡都有些什么,好不好。我几乎想哭,却不能在小孩子面前流泪。
我的英文进步的速度不可思议,跟他们日常对话已经没有什么大问题了。而那猴子一样多动的Alvin,他的吉它也学会了一点儿,当他把一首虽简单但弹得很完整的曲子献给他的父母和妹妹时,他们一家子都高兴的拥抱了我。
Dean曾问我的职业,我说我家里是有钱人,不用工作。Dean说,金钱不是工作的唯一目的。也许吧,可我现在一点儿也不想工作,我只想待着。
每天伴着我的是酒和歌,跟快乐没有任何关系的酒和歌。
坐在院子里的休闲布椅上,望着眼前的茫茫大海,心里常常什么都没有了:没有思念,没有忧伤,没有厌恶,连自己都无法确定自己到底是谁,经过些什么,现在在干什么,明天又要去哪里……
当初,陆老爷子说:十年,十年之后他就不再干涉我和陆志宇。如果,那时我们仍然相爱,我们就可以在一起。当时,我答应得多痛快,因为陆老爷子说要送我走时我第一个感觉就是我终于重获了自由,十年或是多少年对我来说都毫无意义,我从没想过我会再回去;甚至,连陆老爷子做为附加条件要我在十年之内不能被陆志宇找到或主动出现在他的面前我也毫不假思索的答应了;那时,我想到的只是自由,女人,孩子,家庭。
离开的第三天晚上,我流浪到了那个城市,急不可待的找了一只鸡,进到了她的身体里,交出了我作为男人真正的“第一次”。就在那一晚,我发现我已经开始思念陆志宇。
日子一天天过去,那思念越来越深,越来越重,在我心里积成了一个巨大的空洞,让我饥|渴着,焦燥着,火烧似的,拼命的和不同的女人做|爱也无法让这些感觉得到缓解。
原来,在我不知道的时候,我已经爱上了陆志宇。
真像是一场上帝构思出来的并不高明的恶作剧。
现在,离开陆志宇已经差不多整整三年了,我的思念,竟然还没有停止。在梦里,我不止一次看见陆志宇独自一个人在黑暗里哭,仿佛一个受了大人欺负的小孩儿,满脸的委屈,哭得那样伤心……我醒来时,常常也是泪流满面……心,被人狠命撞击似的痛……
只一个不变的想法每天每天拼命的折磨我:为什么在一起时我不和他好好相爱……爱那个中了邪般爱我的陆志宇……
晚了,来不及了。十年,我看不见十年之后的情形,到时,我是谁?他是谁?
在一个天边飞着晚霞的傍晚,Dean忽然问了我一句话,吓了我一跳。他说,可不可以带你的另一半来一起参加他女儿的生日聚会?他居然用了significant–other这个词。
我不知道他是出于小心或是猜测或是肯定或是礼貌,反正我没做任何解释。我只是笑着告诉他,我没有另一半。Dean笑着说,这就是你不快乐的理由吗?我笑着说,那是我的隐私。Dean说他从不窥探别人的隐私,他说我需要人的陪伴,孤独不是人理想的生活状态。我说孤独是心境,他说孤独是self-inflicted,你可以不那么做,只要你愿意。
也许吧。
我不再想着跟女人结婚。虽然我很想有个家,有个爱人,有个孩子,可这都跟女人无关。这些我曾经那样的想要,可现在,我确定,我要的幸福已经跟这些无关。
也许该努力尝试遗忘,尝试另外一种生活,只要我愿意。
也许,我该再找个工作。
日子平静得没有一丝波澜,可我内心的焦燥却是与日俱增。眼前仿佛悬着一张黑色的,沉重的,让人压抑的黑色布帘,它遮挡了我的视线,将我隔绝缠缚,让我烦燥不安;我憎恨他,讨厌他,不可抑制的要将这黑布狠狠撕碎!可我却无从下手……剩的,仍只是沉重的让人无法喘息的黑。
连思念也在这无穷无尽的悄无声息的黑里慢慢腐朽出让人厌恶的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