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花云都的夏天(11)   加入书签
章节字数:3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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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五岁那年我去湘西,听闻一个古老的传说。
    大山深处的寨子里有一名叫青雪的少女,明眸皓齿,身姿窈窕,一头青丝如泼了墨,黑压压直到脚踝。每晚都有少年郎在她的竹楼下唱情歌,可是多动听的歌声都打动不了青雪,两扇窗始终紧闭。
    只有竹楼角上的两串风铃随着风声应和着少年的绵绵情意。
    后来寨子附近驻扎了一支朝廷的军队,偶尔有士兵来寨子交换物品,都是拿少留多,倒像清高的读书人多一些。寨子里活络的年轻人隔三差五去军营附近转悠,慢慢地知道这支军队叫定边军,领兵的是一个叫席慕远的年轻将军。
    军中还有一名术士,四十多岁,将军尊称他万俟先生。
    寨主六十大寿,下了请柬给席将军。当晚,席将军携万俟先生赴宴。一进寨子,万俟先生的脸色就变了,他从怀中掏出一个纸人,随手一抖,那纸人就慢慢变大,眉眼都一点点显现出来,化成一个后生的模样。
    万俟先生双指疾如风,指天画地,厉声:“寻!”
    纸人僵硬地转动脖子,朝着西北方向飘去。寨子里的人都惊呆了,有个老人直接晕了过去。一直旁观的席将军突然抬手拦住万俟先生:“算了先生,每个人都有他自己的活法和缘数,你我今夜只是来为老寨主祝寿,何必多管闲事。”
    万俟先生望一眼将军,垂下手来,道:“将军说的是。”飘出十几米的纸人“嘭”地一声着起火,两三息就化作一团灰烬。
    当夜,席将军和万俟先生早早告辞,寨子里的几位长老摒去众人,悄悄顺着那纸人的方向寻过去,结果看到的是青雪的竹楼。
    一股不安的情绪慢慢在寨子里弥漫,竹楼下唱情歌的少年都不再来了,只有那两串风铃不分昼夜叮叮当当地响着。直到寨子里身体最壮的少年岩石暴毙。
    当寨主带着几位长老跪行到军营的时候,寨子里已经死了十个人,都是年轻力壮的后辈,死因蹊跷。席将军和万俟先生又一次来到寨子。将军的面色不太好,只淡淡对万俟先生说了一句:“先生似乎有一门钉魂的技艺。”
    万俟先生闻言,整个身子都是一抖,他躲闪着将军的目光:“将军说的是。”
    他们到了青雪的楼下,万俟先生打眼一扫,指着两串风铃断定:“这是招魂的咒。”七月的寨子燥热,没有一丝风,两串风铃突然噼里啪啦地响起来,白色的玉石渐渐渗出红丝,那些盘绕的红丝彷佛有生命一般游走,颜色也越来越浓。
    空气中渐渐浮现血腥气,风铃上的红丝汇成河,粘稠如血,积聚的越来越多,最后不堪重负,一滴一滴地落下来,敲在青色的栏杆上,炸成一朵朵血花。
    竹楼的窗突然打开,青雪站在窗前,脸色苍白,衬的那眼越发黑,发越发沉。
    她望着将军,突然绽放出一个绝美的笑容,万俟先生挥袖划来,四道银丝蹿出,轻易缠住青雪的四肢,如毒蛇一般沿着她的血管钻进去。青雪张嘴痛呼,却诡异的发不出任何声音。她白皙皮肤下的青色血管暴起,银丝沿着同一个方向前进,最后齐齐钉进她的心房。
    风铃“啪”地一声碎了,众人眼前涌起大雾,厚重的一捏一把水汽。
    雾散了,青雪也就消失了。
    寨子里人却更加恐慌,相继搬走,后来有人在中原的玄门打听到这种法术,钉魂,就是将人的魂魄钉到他生前居所的地下三尺,不到他害的人的后辈死绝不得解脱。
    定边军很快被朝廷召回,驻守京畿重地,席将军官至二品,万俟先生作为他的幕僚,大多时候都是一句:“将军说的是!”很快就不再有人记得他在湘西寨子里所施展的那些神乎其神的法术。
    将军偶尔在醉酒的时候,会恍惚记起那叫青雪的女子,她在死之前的那声不是想呼痛,而是想叫将军的名字。慕远!慕远!将军对自己说,你害死了我又来为我招魂,可惜我被万俟先生救了,你永远招不到我的魂。而我会子孙万千,一代代传下去,青雪,青雪,举头三尺有神明,地下三尺就留你百年千年的独。
    谢总和向少丞许久不见应有好多话要说,我识趣地告辞。回到办公室,空荡荡的,翻看贺诺留下的日程表,原来他们去实景地了。我拉上窗帘,歪在沙发上,小憩一下。
    谁想,毫无预兆地梦到十几年前听到的乡野传说。
    惊醒时,我出了一身的虚汗。青雪黑压压的发,将军温和又透着冷漠的脸庞,如黑白电影,在脑海里一帧一帧地浮现,挥之不去。我坐起来,一手托着额头,深吸了一口气,风刮起窗帘,充沛的阳光莽撞地闯进来,明晃晃的。
    脑子里空了一秒,我脱口唤了一声:“少丞。”
    这一声并不高,在寂静的办公室里一闪即逝,我的心却仿佛被什么死死揪住,流年往事混混沌沌的一团,突然迸出一点光。
    向少丞托着我的臂弯:“月月,你叫月月,哪个月月?”
    那个男人,眉宇间是浸冰淬雪的,却忽然展露温情的笑意。
    黑白无常托着一个吊死鬼从他身后飘过,一个白衣长发的男子伸直双臂,阴测测地飘过来,他脸上涂了厚厚的粉,眼睑下面垂着两条血泪。惊叫的人群蜂拥过来,他揽着我,侧身避过。一个青面獠牙的鬼怪悄无声息地贴到我身后,冰凉的手指如同蛇信子一般划过我的脖子。
    我心头一悸,这一点记忆碎片悠忽消失,再难寻找。脑子里一片空白,心在不甘寂寞地叫嚣着:“向少丞,他是向少丞,他是向少丞啊!”
    我被魇住,手脚冰凉。
    我记不得,记不得!
    我已记不得!
    挣脱了心底隐藏的执念,我起身落荒而逃,再一个人待下去我会疯掉。
    七楼,咖啡厅。
    朗公子的咖啡厅也算的上花云都的一景,多少人慕名而来,流连忘返。想当年这几栋大楼里大大小小的咖啡厅不下十余家,每家守着常客生意也算过得去,突然有一天,一名娃娃脸的男人出资租下了澄城七楼最大的一个店面,围上幔步,叮叮当当地装修起来。
    朗公子的咖啡厅一开张就以极其强悍的势头勾走了附近几家办公楼的半数客源,半个月的时间横扫六合,天下归一。除去大家公认的朗公子的咖啡更醇厚,人更耐看两大因素之外,我觉得朗公子能取得如此霸业,他家咖啡厅的装修风格居功至伟。
    这种难以言说的风格使他家的咖啡厅环绕着一种气场,每个人都能在其中找到贴合自己的部分,这种感觉比罂粟更毒。我曾问过朗公子,咖啡厅的设计出自谁手,他不说话,以一种深奥的、玄之又玄的目光看着我。
    我长了记性,再不曾问过此类问题。
    我进去的时候,一个直发白裙的女孩子正在弹钢琴,朗公子拄着拖布站在路中央发呆,一名清瘦的女子坐在靠窗的位置,十指在键盘上草上飞,另有一个小女孩,打扮的十分非主流,抱着胳膊发呆,耳机的插头从MP4上脱落犹不自知,里面传来低低的歌声。
    一个女人在唱:“握着你的手我不愿放,千金不换的温暖,无穷无尽的爱护,来自你凝望我的目光,对我好不要求我偿还,因为这份爱是天下无双……”
    朗公子结束神游,发现我,强打起精神,指指角落里的座位。我们走过去坐下,朗公子情绪不高,手握成拳,打开,握成拳,打开,半晌,吐出一句:“从天堂到地狱,我只是路过人间。”
    我心里一哆嗦,从B厅过来的一个年轻的男人,闻声停住脚,凑到朗公子面前,面色凝重:“人在红尘心已死,为无数个伊消得人憔悴。”
    暗号对上了,两个同道中人干净利落地交换了名片,那人一甩齐眉礼:“走着。”
    朗公子收回目光,面上颇有些看破红尘的意思,我舍不得他走,决定用人间的烟火熏熏他:“公子,谢玉树要我下周搬去他那里住。忙过这一季就筹备婚礼。”
    朗公子终于微笑:“那很好啊!你和他抻了这么多年总算要修成正果。恭喜。”
    “也没有……就这一段。”
    “江上月,过去三年你和谢玉树在我眼里和情侣没什么两样。还记得那次庆功宴,你和谢玉树毫不避讳地靠在一起,腻腻歪歪的,跟交颈鸳鸯似地,公司里的那帮小妖精看你的眼神,都能剜死一头大象。”
    我很吃惊:“公子,你从没跟我说过这事。”
    “现在跟你说了不也是一样。你们两个,感觉是一下子跨到老夫老妻的境界,日子温情如水,现在突然要回头补习热恋的课程,难免会有所不安,很正常。江上月,你们都是长性的人,念旧情,会好的。不要想太多。”
    “公子,我有时候觉得我们上辈子就认识,我不论遇到什么事,你都能帮到我。”
    朗公子看了我一眼:“何止认识,我上辈子不知欠了你多少,所以老天爷就罚我这辈子来还你。这辈子还不完,就连本带息滚到下辈子。”
    朗公子摆明了有感而发,我不知他为何,避重就轻地跳开话题:“你不一向是无神论吗?还说这些有的没的。其实公子,我刚刚做了一个梦。然后……”
    朗公子听完我的诉说,失笑:“江上月,我都不知道该说你什么好了。我拜托你,黑白无常,吊死鬼,穿孝服流血泪的男人,你可不可以再夸张一点,直接搭个聊斋的棚算了。那些是该出现在这个世界上的东西吗?亏你还学马哲长大的呢!你就是没睡醒,脑子里还缠绕着梦到的那些东西,胡思乱想罢了。”
    朗公子加重语气:“你最爱胡思乱想了!”
    我被他训的哑口无言,或许真的是我庸人自扰,是没听说谁玩一见钟情会来惊悚版的。
    朗公子呲我一声,回手掏出一包烟,抽出一根,点火,熟练地吐出一二三四个烟圈。
    我心下一动,佯作不经意地问道:“公子,你抽了多少年的烟了?”
    “五年,七年?不记得了。我第一包烟不还是你帮我买……”他陡然意识到他说漏了嘴,耍无赖先恶狠狠地瞪了我一眼,“江上月,你套我话呢!”
    我无端地言辞锋利:“我可不记得我有帮你买过烟。”
    我们冷冷对峙。不安如野草在心底疯狂的滋长,我和朗公子还没熟到可以这么肆无忌惮地对话,可言语跑在意识前面,自作主张直愣愣地冲出来。
    朗公子措手不及,眼神有些狼狈,沉默了几秒钟,竟然信口胡诌:“你当然没帮我买过烟,我们才认识几年,三年多点,三年半?我说过你和我一个朋友长的特别像,刚才我认错人了。”
    “你没说过。”
    他开始强词夺理:“是没跟你说,我跟我自己说的。”
    “公子你说这话,你自己相信吗?”
    “为什么不相信?我喜欢她六年、七年、八年的,谁在乎到底是几年,她心里没有我,追着另一个人跑,我就追着她跑,总是追不上。心里再放不下她我又能怎么办,我等她,就在这等哪也不去,等她什么时候累了,回头看看,一眼就看见我那有多好。可她就是不肯回头,我有时真是恨恨不得她死了才好,结果她真的就死了。死了也没回头看我一眼。她帮我买的第一包烟从那之后我一直只抽这种烟,我睹物思人,你又长的那么像她我认错了就认错了,有什么不能相信的!”
    他用异常冷静的语调说了这么长长的一段话,嘴角神经质般地抖动几下。
    这一场谈话至此夭折,他起身去拖地,我默然回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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