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五章 带你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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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这个城市两个月,我发现自己除了知道他的工作地址以外,居然对他一无所知。
可是他公司的同事告诉我,他早在两个月之前就已经辞职。
呵呵,又一次的消失,好像算准了我会来找他一样。
我喜欢这座城市。每天游荡在大街小巷,虽然还是没有目标的在寻找,不过用千篇一律来形容,却也不是很恰当。
生活总会不断的有人离开,也会不断的有人进入。
即使我努力把生活保持在波澜不惊的状态,不过偶尔也会因为一些风浪泛起涟漪。
至少杜小北的出现,就是一场风浪,甚至是海啸级别的风浪。
杜小北,我真的很难理解他存活的方式,或者是说,他这样的人怎么能平安的活到这么大。
关于杜小北同志,从认识他开始,我没有发现过他的优点。至于缺点,只有一条就足以致命。
用一句在网络上很泛滥的话来形容最贴切不过“水至清则无鱼,人至贱则无敌”。
能说这句话的人很多,不过要是能切身执行的人,恐怕是盘古开天以来,他老人家是独一份了吧。并且伴着他那股大有盘古开天他占地的气势,还真的让人不得不刮目相看。
和杜小北的相识,源于一场问路,结果问路变成了带路,带路变成了带回家,结果是“同居”。
上帝啊,原谅我吧,我只是找不到更恰当的词汇来形容,否则我以一个不是很虔诚的基督教徒的名义发誓,我不会用同居这个词的。毕竟我的噩梦,就是从他那句问路的开场白开始。
我清楚的记得他对我说的第一句话“美女,请问你知道我回家的路么?”
鬼才知道他回家的路!换做任何一个人被当街拦下之后,被人拿着相机一通狂轰滥炸式的拍十几分钟,然后告诉你只是问路,还是他回家的路,估计也要发飙吧。
幸好本小姐我在饱读诗书以后懂得了一句,泰山崩于前而面不改色。否则按照惯例,面前这个陌生男人(好吧,我承认虽然我不是什么花痴,不过我承认这是个很帅的陌生男人)我会用实际行动告诉他《男人最痛》的正确唱腔。
但是当这家伙喋喋不休的说了三分钟后,我改变了主意。
好吧,我再次承认。这家伙不是很讨厌的类型。再次说明,我不是花痴,可是偏偏有一种人,看起来不是特别好看,可是却有种和独特的气质,很吸引人。
我很喜欢观察别人,他的三分钟自我讲述之内,我只观察到三点。
第一:他的牙齿很好,很白。不是那种阴柔我米白色,而是闪亮的那种白。用一句广告词来形容的话;就是拥有钻石般笑容。
第二:他不用香水。我很讨厌男人用香水,哪怕是绝版的CD也一样,极度讨厌。不过这家伙身上有一种很清新的香味,香草。我几乎敢肯定他只用香草味的肥皂。
第三:我对他不算有好感,但是直觉告诉我,这个人会和我不只一面之缘那么简单。所以我用三秒钟做了一个决定。和他做朋友。
“走吧,我带你回家。”
“啊?哎,你别拉我!我的行李没有拿!”杜小北作出一副见鬼一样的表情同时,已经被我拉着胳膊带上了出租车。
“那个。。。。。。我可以先声明几件事么?”杜小北摆出一副棺材板的表情,用极度虚弱的语气问向我。
呵!这家伙居然还把眼睛吊到了眼角。我估计他再继续吊下去,会不会把眼珠吊到眉毛上面去。
“好吧,你所说的不会作为呈堂证供。”我忽然很想和他开玩笑,天晓得来这个城市两个月,我都没有认真的笑过呢。不过十秒过后,我已经后悔让他说出他的声明了。不过,好像晚了一点。
“那个。。。。。。我先声明,我不是偷看你,不过刚刚被你拉摔倒时,我不小心的。。。。。。”
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