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8章 无力挣脱   加入书签
章节字数:3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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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深了,四下里很安静,只有树丛深处偶尔传来一两声虫鸣,凡尘躺在草地上,仰望着黑漆漆的夜空,月亮早已躲进了云层里,被茂密的枝叶遮挡着,原本就疏疏朗朗的星斗此时看去只剩下了三五颗,显得颇为萧索。
    这么晚了,那懒猪应该已经睡下了吧,还是说会为了自己深夜不归而在灯下等着?
    可是他现在还不能回去,有些事,他必须要想想清楚,然后做出决定了。
    顾小虫说的没错,两年前,是他主动找上苍流做这笔生意,但欠下五万两银子的债务却并非他的本意,当时那样的情形之下,他根本没得选,即便是现在,他也依然是被纪远山牢牢锁定的猎物,当初纪远山同意他分期还债,不过是在与他玩一场追逐与被追逐的游戏罢了,他想要看他走投无路,他想要他最终匍匐在他脚下乖乖任他摆布,那当然比直接将他掳到床上有意思得多。
    所以纪远山定下了游戏规则,不许他离开金陵城。
    这个规则牢牢锁死了他,让他原本以为简单的赚钱还债变得极为困难。
    想当年生意谈成,双方签下契约,而后纪远山留他住在风月无边,他说,“你出了这个大门哪一样都要花钱,倒不如留下,反正我这儿吃住都是现成,也不多你一个。我也没旁的意思,只是想让你今后赚的银子先紧着还我的帐,何必落入他人口袋。”
    他略一思索便答应了,以纪远山的本事,若想对他用强,他住在哪儿都一样,所以能有白吃白住的地方当然更好。
    他开始想法子赚钱,结果问题就来了。
    他是个杀手,杀人是他的强项,可他现在人不能离开京城,怎么“做生意”?难道还能放出消息,让那些凡是有仇家住在京城的人都来找他?
    此路不通,只好另寻他法。他决定做回梁上君子,京城人家非富即贵,随便弄几样东西出来大概都能值不少银子。可是他第一次出手对方就有防备,若非他逃脱及时,差点就被京畿衙门的捕快拿住。再后来,每次皆如此!就算是京城腹地也不可能防卫如此森严吧,说不得,肯定是有人在背后搞鬼。
    他也不去戳破,干脆豁出去了,当晚就溜到风月无边后院,混在那些男倡之中,随便一个眼神便将某个嫖/客勾到房间里,一百两银子是谈好的价,那客人手上戴的身上挂的,搜罗下来怎么也值个七八百两。结果客人衣服才脱了一半,就软倒在地上,纪远山鬼魅一般站在房间里,看着他说,你可以大大方方在风月无边挂牌接客,不过客人只能是我,甚至你也可以去金陵城里任何一家青楼,结果都是一样的。
    路路不通,最后他去赌。这时他才知道,原来金陵城里九成赌馆都是苍流的产业,包括他第一次去的那家,那家的掌柜深知主子脾性,在大厅里见了他,惊为天人,立刻去告知了纪远山,所以才有了后来的事。
    一步错,步步错,早知如此,他压根就不该去赌,或者根本就不该来京城。可惜这世上没有回头路,人只能逼着自己去面对已经发生的一切。
    一气之下他搬出了风月无边,无论怎样,他都不想再看到那两个人的嘴脸。这一次纪远山居然并未阻拦,只派人告诉他,还账可去城里任何一家赌馆,把银子“输”进去就是了。
    即使躲开那二人,他能弄到手的钱依然少得可怜,顾小虫便成了那个时常上门催讨“赌债”的人。可别说是还债,他连吃住都渐渐成了问题……坐在观音庙破败的墙根下,他暗叹自己竟混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
    烦躁起来,他决定一走了之!查什么身世还什么债务,统统不管了,他不信纪远山能一手遮天,只要离开京城远远的,他或许能够回到之前自由自在的日子。
    说走就走,那晚他便悄悄溜出了京城。
    然而第二天夜里,他就被人用冰冷的剑锋压在了脖颈上,“在下暗流130号,有人让我来转告你,要么老老实实履行契约,要么死。”说完这句话,那人转身走了。
    他躺在床上冷汗涔涔,作为杀手,他当然听说过暗流这个可怕的组织,纪远山除了是苍流背后真正的主使,竟然还能请动暗流的杀手来对付自己这样一个小人物!这个表面上温文儒雅的世家公子到底有多可怕?
    苍流和暗流,莫非……
    前后不到半刻钟的时间,他却清清楚楚明白了一个事实,对纪远山,他惹不起也躲不起。
    他只能回去。
    谁想到回去之后又发生了那一连串的事情!
    凡尘叹了口气,伸手入怀,慢慢摸了一样东西出来,还好,那只死虫子总算也有失手的时候,没将这东西也偷了去。
    小巧的金线荷包握在手里,质地细腻而柔软,这是他第一次和那只傻瓜去不归楼吃饭、第一次找那只傻瓜要钱的时候,他给他的。打开,从荷包里倒出两个做工精细的赤金馃子,托在掌心里沉甸甸的,背面刻的字他不用看也知道,是——涯。
    林北涯。
    按这里的风俗,只有除夕夜长辈送做压岁钱的金馃子上才有可能刻上名字,当然这样的金馃子,也只有富贵人家才做,据说带在身上可以避邪,若是丢了,会被视为对长辈不敬。
    这样的东西他自然不会有,而因为他半开玩笑的一句话,林北涯毫不犹豫地把它给了他。
    后来林北涯也不曾再提起这荷包,许是忘了。
    此时此刻攥着这荷包,凡尘忽然想起了他们相识之初,林北涯在祥龙客栈里说的一番话,“……我对你不是你想的那样,我承认一开始或许是,但现在不同了,我只是希望能帮你,和你做个朋友,如果你也愿意当我是朋友,那么来六王府找我吧。”说这番话的时候,那人目光清澈透底,脸上表情郑重到有些犯傻。
    他自然会去找他,即使没有这番话。
    当他一身血迹地站在那人的床前,那人却只担心他是否受了伤;当他告诉那人说自己杀了人,那人却说如果只杀了一个事情会好办;当他没有任何证据地为自己辩解,那人则毫不犹豫地说,我信!
    如此不问缘由的接纳和相信,也只有那样的傻瓜才做得出。
    一年的时间,三百多个日日夜夜,他现在也信了,信那个人说的这番话,原来有些事情,真的不是自己想的那样,原来傻瓜的坚持,也能让人在心底嘲笑过后慢慢有了感动。
    可那又如何?情意这个东西早已被他划入禁忌,他不想再碰,无力再碰,亦没有资格再碰。
    既然如此,就不要再拖下去了,与其害怕被迫面对,倒不如主动出手,趁着……还没有被戳穿,不再犹豫,快刀斩乱麻,让一切就此结束!
    这样一来,那个傻瓜受到的打击或许会最小,偶尔想起自己的时候,或许……会痛,但希望不会有恨。
    他曾说不在乎任何人恨自己,却为何怕他会恨?他曾告诉自己,再世为人,他不给任何人机会亏欠自己,只有自己亏欠别人,可是这一次面对那傻瓜,他为何总是不忍?
    将手中的金线荷包收进怀里,凡尘强迫自己闭上双眼,把这些让他心乱如麻的想法统统抛开!他不是出了名的冷面冷心吗,想这些做什么!反正,这世上不缺他一个好人,也不多他一个坏人。
    决心已下,他却仍躺在草地上一动不动,只是在心里告诉自己,之所以还不肯回去是因为还有事情需要筹划,并非是因为怕面对什么人……
    夏日的夜晚并不冷,也没有风,大概是因此身上的衣服还有些汗湿,所以他才会起了凉意吧。
    夏日的夜晚,优雅的庭院,萤火虫在草地上翩跹飞舞,好像从天庭落入凡间的星子,他蹑手蹑脚地追随着那一点点“星光”,走到了碧纱窗下,好听的女子声音从窗户里断断续续传出来,“……乙庚、壬午、丙辛、甲午……所以要小心,千万莫要……”然后是刀光火影,杀声不断……
    痛……无边无际的痛淹没了他,将他拉进无底的深渊……
    睁开眼,已是红日高升。
    凡尘一动不动地躺在草地上,手按在胸口的位置,微微喘息着,脸上都是汗。阳光透过树叶的缝隙洒在他脸上,又被微风吹动,搅起树影斑驳凌乱,那双晶亮的眸子中,似有琥珀色的光芒闪过,当他阖上眼,那绝美的五官便少了几分咄咄逼人的势态,多了些温和,渐渐的,连带着所有的神情也都似消失不见。
    这熟悉的梦境已好久没来打扰他了,却在昨夜不期而至,是否在暗示着什么?
    累,除了胸口隐隐的痛,他还觉得疲累不堪,这和梦境无关,是他自找的,若他真的能做到冷面冷心,无情无义,大概就不会痛,也不会累了。
    躺了半日,阳光早已升到了头顶,树上的知了叫得声嘶力竭,让人听了心烦意乱。凡尘爬起来到溪边洗了把脸,略整了整衣服,溪水中映出颀长的身影,散乱的发丝在晨风中拂上脸颊,来到这里这么久,他唯一学不会的就是用发簪把头发绾起来,只能随意束在脑后,久而久之,倒成了他的一大特点。
    喝了几口水,他终于缓步走出了树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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