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不是小说 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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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是会有很多借口,大家得以一起吃饭。也许是因为同为“不正常”的人,所以一起吃饭的时候总会有特别多的乐趣。偶尔聚在一起,彼此之间拉拢拉拢感情,总是百利而无一害的。
记得有一次吃饭——已经忘记了是为了什么借口而聚在一起吃饭了,借口一旦多了,谁又记得住呢?我们吃完饭并没有直接散人各自该干嘛干嘛去,而是留下来玩真心话大冒险。
说是真心话大冒险事实上也没有什么险可冒的,基本上我们都还是一群比较纯洁的娃儿,无非就是喝酒。然而嘴巴上却又不是那么一回事了,能爆料的东西还是会尽量爆料的。
我们利用那种陶瓷做的汤匙当指针在桌子上转圈——有点类是司南,匙柄指着谁谁就要接受惩罚或者回答转汤匙的人一个问题,而转到的人接受完惩罚或者回答完问题后成为下一个转汤匙的人。
我只记得我问了敏敏是什么罩杯的,这也许是我问过最邪恶的问题了——或者还有更邪恶的?谁知道呢!反正我是不记得了——我还记得她回答说:“D!”
我还记得老大被爆料爆的很多,什么罩杯、第一次什么时候、第一次和男的还是女的、点点点……
当汤匙转到小丁的时候,有个人问道:“你是bl吗?”
小丁支支吾吾了半天也没有说清楚,最后只说:“我喜欢小萝莉……”
然而众人并没有就此放过他,继续逼问,大有不问出个所以然好不罢休之势。
小丁继续支支吾吾,好半天后才说勉强可以接受。
我忘记当时我是什么反应了,只是现在想起来也并没有多大高兴。因为现在我算是明白了,对于他这种人是最难搞的,去掰一个直男都比搞定他容易——这个观点是大家一致同意的。
所谓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只是这条路,天知道有没有尽头。
当时我被问到的问题,我至今只记得一个。好像是部长那只大叔问的,他说:“你喜欢谁?”那只可恶的大叔摆明了不给我台。而在座的,知者不怀好意,不知道不知所以。
我二话不说,直接端起酒杯将里面的酒一饮而尽。当时的我怎么可能会说得出口?又如何说的出口?即使开玩笑的时候,我也不敢说“喜欢”这个字眼,更何况是在那种情况下?若说,喜欢的对象不在,那倒是可以毫不犹豫的说出口,可是,当喜欢的对象就坐在旁边的时候,“喜欢”这两个看似简单的字就变得沉重许多了。
也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每天晚上睡觉之前都会给小丁发个短信。刚刚开始的时候,总是找着借口,说些可有可无的事情,然后道一声“晚安”。慢慢的,可有可无的话也渐渐省去,只是道了一声“晚安”——一句真正要说的话。
刚刚开始的时候,小丁都有回应,可是后来基本上都没有回应,只是偶尔才会收到他回的短信,那种感觉很好,胸腔暖暖的。
记得有一次他回了一个短信,说:“你刚刚发的短信为本手机第三千条短信,特回此短信,以资鼓励。”我看了之后,笑了,心想:小丁怎么就这么可爱呢?
后来小丁说,他很少发短信,因为不喜欢,他手机里收到的短信有几千条,而我一个人发给他的短信就占了至少三分之一。
还记得有一回,也是道完“晚安”的时候,本以为他不会回复的,却突然手机震动,我掏出手机一看,心“砰砰砰”的快速跳着,只因为手机屏幕上赤然写着大哥大字:“我们结婚吧!”
我怀着激动的心情,回复短信的手都有些发抖,然而却强自镇定:“好啊!”
过了不知道多久,有点度日如年的感觉,好不容易挨了过去,终于收到了小丁的回复,压抑着激动的心情,颤抖着打开短信,然而信息的内容却果然如意料一般却同时也出乎意料,短信里写着:“我们结婚吧,在四月三十一号。”意料之中的是,刚刚的短信是个玩笑,从之前的情景来看,他不可能会真的发这种短信。然而即使明明知道这只是一个玩笑,却还是怀着激动的心去希冀。意料之外的是,他会说在四月三十一号。
说不失落,那是假的。当时,回的短信时什么,我已经忘记,当时失落的心情却如昨日一般。
那个无良的孩子,真是让我又爱又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