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  第十八章   加入书签
章节字数:24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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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城的冬天没有雪,至少在我生活的这些年份里没有下过雪。以前在天气预报里听到北方的某某城市下雪了,总是兴奋地跟老妈说,大学一定要考出去,要到一个下鹅毛大雪的城市去读书,要看看什么才是真正的雪。这时我那亲爱的妈妈总会悠悠地瞪我一眼,不温不火地送出一句:你敢。此话威慑力惊人,完全没有转圜的余地。虽然是这样,可我心里还是蠢蠢欲动的,是向往的,是极其渴望的。于是我盼望着,也许N城的老天爷哪次也会抽风,也会来一场比窦娥女士鼓捣得还大的雪。
    今年冬天,我的愿望实现了。
    满心期待的雪花飘落下来的时候,心中却没有了那份长久祈盼着的喜悦。哦!原来就是这个样子,不过如此嘛!类似这样的想法,一下子就充盈了我的脑子,领导着我大部分的感觉神经。看到真雪的我并不高兴,那些冰凉而凝重,灰蒙蒙的天空,加重了我的恻恻。下雪的时候,没有晴天。
    裹紧身上不合身的黑色呢子外套,我把自己缩在高高竖起的衣领里,呼啸而过的风加卷着尘一般的雪粉直往大衣袖口里钻。手脚已经被冻得麻木,却听北方来的同学一边快步走着一边说:“这还不是最冷的时候呢!到了融雪的日子,才更寒。”
    我一阵哆嗦,青白的指尖藏在大衣兜里,偏偏这个时候,电话响了。
    “谁?”我没好气地问。
    “我。”荣远泽简短地答。
    “做啥子?”我再问。
    “出来再说。”他复答。
    风一遍遍搜刮过我裸露在外面的皮肤,意识清醒的情况下,这手已经不是我的了。失去的感觉如此明显,不疼,只是麻木而已,却让我的不安成倍增长。
    “就在外面呢!鬼鬼祟祟,准没好事。”我把心里的想法也说了出来,在他面前,我越来越明目张胆。知道他不能拿我怎样,无限忍让和包容,铸就我格外嚣张的态度。
    “好事,向胡主席保证。”
    迟疑片刻,权衡好事与寒冷之间孰轻孰重,于是我答应了。约好地点,挂了电话朝海湾子书店走去,我想我休息日回家得买件棉袄了,总不能一直穿着我爸的大衣。那天老头子冒着冰雨雪中送炭的时候,我一阵鼻酸,以至于后来送我爸出校门太激动,脚下一滑摔了个屁墩儿。
    以前觉得在N城用不上棉袄,看现在这冷空气长驱直入无孔不袭的架势,我的思想和抗
    冻能力再不能屹立不倒了。
    海湾子书店是我们学校文学青年一个绝好的聚集地,而那里的‘常驻人口’除了两只一黑一白的猫以外,就是我这个无‘爱’游民了。自从知道了这个避风港,我就死皮赖脸地盘踞在这里,再也不去学校图书馆了。任老板用尽各种方法驱赶,就是岿然不动,坚定不移,势将沙发坐穿。老板无奈,最后从怒视上升到无视的高度,把我当透明人一样,跟他打招呼他老人家头都不抬。我想做个上进有礼貌的好青年,您偏偏要给我冷脸,那我就拿些架子出来,也摆个姿态让你瞧瞧,却不知自己是在人家的地盘撒野。一来二去我发现,虽然老板不理我,但并不等于不关心我。我写在留言簿上的想看的新书,总会在几天后的香木书架上找到。于是我也收起我的爪子,轻轻地来,轻轻地走,让那两只黑白无常(我擅自给猫起的名字)喵喵地送迎。我跟老板特殊的笔记本的对话,就此展开。
    开了店门,荣远泽已经坐在店里紧靠木质书架的一隅。他其实非常显眼,但他总是很注意隐藏身上万丈的光芒。殊不知这样的结果,只会让他更突出而已。在他身上,有一股反客为主的气势,蕴藏着不容置疑的高调。
    店里人不多,稀稀落落地分布在各自的角落。我看着他,摇摇头,照例轻轻地走进去。主人仍旧不理我,黑白无常跟着我落座在荣远泽对面的沙发上,喵了两声算是跟我打招呼。我点头示意它们俩都是好同志,把包里的小鱼干掏出来撕开喂它们。
    向荣远泽介绍这里,不知道他来没来过。看他手里举着本《不列颠岛杂记》像模像样的看,我还真不习惯。他装着不理我,我也佯装没看见他,继续喂猫。
    无常们用餐完毕,我的手也差不多回暖,但这样的手指却令我懊恼万分。对于这么冷的冬天,完全没有防备,甚至连双手套都没有。食指上已经有长冻疮的架势了,硬硬肿肿的皮肤红得鲜艳,又痒又疼。
    “冻成这样了,还不张罗买双手套!你怎么照顾自己的?”不知道什么时候,他已经放下书本,改看美女了。我无奈地笑笑,天知道不是我不愿意照顾,实在是学校洗衣房的水太冷,干洗店老板又回家看他刚出生的儿子关了店,我才用勤劳的双手亲力亲为的。
    荣远泽伸手拉过我的手,包裹在手心里捂着小心摩挲,“坐过来,够不着你。”
    我乖乖地挪过去,彻底让黑白无常占据了我原来的位置。小样儿的,它俩那叫一个优哉游哉。店里开着空调,送出来温暖的风。但我不喜欢这样机器吹出来的风,总觉得有股烧着了的云母味儿。
    “这个给你。”捂了一会儿,荣远泽松开我的手,从鼓鼓囊囊的深蓝色背包里拿出一个无纺布的袋子。
    “什么东西啊,神神秘秘。”我接过来,捏了一把,感觉软软的,里面有塑料袋的摩擦声。打开无纺布的扎口,里面是衣服。拿出来拆了塑料袋抖开,一件墨绿色呢子风衣铺展眼前。
    “这……”我看看荣远泽。
    他笑了,眼睛眯成弯弯的月牙:“老看你穿那件绿色的小风衣,我就想你应该是喜欢这个颜色。昨天在商场闲逛,一眼就看上了这件大衣。我觉得挺适合你的,就买下了来了,现在刚好穿。对了,”他又说,“还有一个棉芯,再冷一点就可以套着穿了,你看,就是这个。”他从袋子里掏出棉里衬,对好拉锁,‘刺啦’一声利落地跟外套拉合,“穿起来很方便,一点都不重,我找我妹妹试过了,她身形跟你差不多。”
    “你没事喜欢逛商场?”这家伙,想转移话题?没门儿。我笑,哪有男人喜欢逛商场的?从来都是女人冲锋陷阵,挥靡抢购,男人一旁冷眼旁观,时不时叫苦喊烦。荣远泽你真是撒谎都不知道怎么撒。
    “啊?呃……对啊,我喜欢。”他一副大红脸对着我,极窘地挠挠头。
    我马上拆穿:“脸红什么?”
    “呃……精神焕发。”
    “怎么又黄了?”
    “放冷涂的蜡。”
    呼!他长出一口气。我想当初杨子荣智取威虎山的时候都没被难成这样吧。
    他继续问:“你不喜欢?”
    “逛商场?”
    “衣服。”他强调。
    突然,我觉得,即使全世界都离我而去,这小子也会死皮赖脸地留在我身边。不,也许不是死皮赖脸,而是贴心。我点点头,靠近他,拥住那困窘的身躯,有点单薄地听见他胸腔共鸣出的心跳声,如我的一般狂乱。他有点无措,摸不清楚我要干嘛。嗅闻着他身上阳光般暖暖的味道,我说:“很喜欢。荣远泽,我们交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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