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三十五至三十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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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上开往李云皓老家的车,思绪又飞回了当年我们初识的那些日子。
久以前的工作单位,有许多好事的大姐和一位多事的老总,把替人说媒当做工作以外的兴趣,看着成双成对从自己眼前走过的一对对情侣,总是感慨的说上一句:这是我介绍的。我常想难道我进的是婚介所,工作业绩中介绍对象也占很大的比例嘛。当然这是我一家之言,在单位内日益减少的单身人群中,我首当其冲的成为众矢之的,几位大姐一位老总,乐此不疲把我扔上了相亲大舞台,可怜我一介寒女,任众位有识之士点评,评估。
我想说,谢谢各位,我可不可以不要把休息日当加班日疲于奔命在各茶社,公园与饭店间来回流窜。可是我也知道自己势单力薄,我那点微弱的小呐喊只配在心中自己低吟,没有人愿意听我的呼声,当然我也不敢大声抗衡,毕竟敢于把我这种小人物掌握于股掌之间的都是我的衣食父母,我谁也得罪不起。
我抱着吃一顿是一顿的决心,两个月竟然相亲八次之多,可以说我的双休日都奉献给了那些抱着希望而来,带着失望离去,百忙中肯把不多的时间相赠于我的男士们,每每告别时我总是很诚恳的说上一句,是啊,家世是不太配,让您白跑一趟。并不是我自轻自贱,实在是我一个都没相中,只能先给对方台阶下,也免了各位好事者与我秉烛长谈的那种恨铁不成钢的一番好意。
最后一次,我和各位媒婆们打了招呼,介于相亲次数过于频繁,我已经有种乱花迷人眼的感觉,实在是不知道自己到底需要什么样的男性,诚然那些男性对于我的外貌是抱肯定态度的,但因为是相亲必然不会有太多感情投入,也不愿背负一个不学无术的哥哥在家狮子大开口,所以很自觉的赞一句:“任娜,其实你真的很不错,我希望找的是结婚对象,会以我以后的小家为重。”我总是面带羞涩,甚至有那么点哽咽的说道:“他毕竟是我的哥哥,父母没有能力,我做妹妹的怎能撒手不管,手足情深啊。”
每次这样回答时,就让我想起知音上的斗大标题:哥哥,妹妹用孱弱的身体为你撑起一片天空。嗷,我是个多么重情重义的人,用哥哥替我抵挡了来自各方我看不上眼的男士,在金钱和美色面前,太多的人愿意选择金钱,对于我这个榨干我油水还不吐骨头的哥哥,大家知难而退。
那天是什么天,好象是刚刚立过夏,天气不冷不热,空气中有蔷薇花的甜香,我如往常般不施粉黛,朴素而干净的和最后一位相亲对象见面。地点是公园,垂柳下的石凳上,他正襟危坐,不苟言笑,我走过去时,他正望着水面来往的鸭子船出神。
这个下午反正已经卖给出神的这个男人了,我不急不燥的站在树下看他出神,想着时间尽快流逝,最后打个招呼,说句:不好意思,你不是我喜欢的类型,说声再见就可以。
他回头看向树边的我时,脸上有些不好意思,咳了一下,问:“你是任娜吧,我们互换过照片。”照片,那段时间我的照片堪比艳照门漫天散发,我真想问句,我就这么惨不忍睹,就没男人要了,你们搞拉郎配扯上我干吗?。
“是哦,我们见过照片的,你是李云皓吧。”我走到他面前的石凳旁坐下,相亲这么多次,我已经娴熟且大方的掌握了主动,该坐坐,该喝喝,该吃吃。
“是的,首先我要说的是,你是我喜欢的类型,所以我答应过来见一面。”即使在他嘴中说着我是他喜欢的类型,也没见他脸上露出喜欢的笑容,哪怕是礼节性的也没有。
“是人事科陈姐让我过来的。我不知道她有没有向你介绍过我家的情况,我家境很差,父母是工人,收入很低,还有个哥哥,只知道伸手要钱的主,我的一半工资都交给了家里,自己没什么积蓄,和我结婚在经济方面你会很累的,我也不打算结婚后放弃对家庭的负担。”或许是前几位给我带来的负面影响,我对此君也没有太多的幻想。
“你倒是很诚实,我还没问什么,你就竹筒倒豆子,全说出来了。”李云皓一下对我来了兴趣:“我见过两个女孩,基本都是捡好的说,象你这样的,倒是少见。”
“少见,你不是也见到了。”既然已经说开,不如放出本色。
“你对我也不了解吧,我说说我自己。”微风吹来,柳树的叶子在我头顶上轻飘着,李云皓用手拨了开,接着说:“我不是本市人,是个小地方人,大学毕业后,我下定决心要在这座城市闯一番事业,我的父母也是普通人。也有个哥哥,总体说,我们两家的条件还是差不多的。至于你说的那个借口,我觉得这只能是题外话,我不是那种小气的男人,如果我们真的可以走到一起,自然会和你一起分担你的忧愁,要不这样吧,我们试着开始,总要给彼此一个机会也不枉跑这一趟,你看怎么样?”
这是我第一次认认真真打量这个男人,白衬衫,黑色休闲裤,裤缝整齐,衬衫的领口平直而整洁,就连肩缝也是平平整整,看的出主人是个做事一丝不苟的人。头发剪的清爽干净,看不见有些男人头上的皮屑在风中飘零,还毫不在意的摇头晃脑的高谈阔论。眼睛不大不小,很有神,望着你时,似乎能一眼看进你的心里,在他面前你总是无秘密可言的透明。鼻梁挺直,说明此人还是挺正直的,嘴角边有一颗小黑痣,我对这颗痣倒是有些认可,这大概就是人们说的馋痣,那么他也是个爱吃的人吧,这点和我是不谋而和的。
“怎么样,看了半天,对我还满意吗?接受我的提议吗?”李云皓直视着我的眼睛,我有些闪避,但还是迎向了他的眼睛。
“那就试着谈场恋爱好了,反正谁也不吃亏,先说好,有一方不满意,另一方就要主动配合,分手时不要拖泥带水的粘粘糊糊。”我是个怎样的人,我一直很糊涂,除却上学时谈过一场恋爱,接下来对待感情的事却突然很愚笨,大学时被人追过,却婉言谢绝,这应该就是人们说的缘份没到吧,不过也许那个追我的人没有轻易放弃,我可能会接受吧,毕竟我不是个冷酷的人。
二十五岁的我,开始谈恋爱了,象所有恋爱中的人一样,打打电话,看看电影,吃吃饭,逛逛街。他的公司还没完全上轨道,很忙,不过每周总是会抽出时间来陪我,晚上也会给我电话,出差看见漂亮的衣服会帮我买,虽然有时候尺寸不对,但也让我开心不已。
我和他的第一吻,是我的初吻,但似乎不是他的,他熟练的带动我跟着他的动作一步步深入,在他租住的房子里,电视上顽强的唱着:“今年过节不送礼,送礼就送脑白金。”这闹心的广告并没冲淡当时我们的那份热情,反而把心中的那团火越烧越旺。他的嘴压过来时,我整个人僵住了,双手在胸前握成拳,电流在唇边打过,震的血脉翻涌,只知道跟着他的步伐前行,却又百爪挠心的急切,只觉得那唇边的吻远远满足不了突然空虚了的空间,怎么也填不满的冲动,我笨拙的摊开手抓住他胸前衣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