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点昔忆念流年  日光暖暖,岁月静好——记《你和那些暖暖的阳光》   加入书签
章节字数:14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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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的算下来,文荒了有三年了吧。
    不过,还要在这个时限前加三个字,那就是——最少的。
    是的,文荒最少三年了。
    其实自《且试》、《犹记》、《天亮了》、《一路向北》之后,就文荒过一段时间,后来遇见了《良言》、《独家》和《你是我学生又怎样》,再后来,便是长久的文荒。
    朋友都说是我太挑,是的,这点我必须得承认。
    从前的时候喜欢优美文字,觉得那种画面感呈现出来极美,精雕细琢,像静美的温婉佳人;翩然而来;然而随着时间洗磨,优美文字已不是那么重要了,我开始喜欢朴实无华,淡淡的一句话,寥寥的几篇字,就能演绎出一个动人的故事。不得不说,这样的作者功力其实更为强大。
    说到这里我必须还要承认一点,我,本人,潇姑娘,二货,钟情现代都市,嗯嗯,是的,是近乎偏执的钟情。它离我太近,纵使故事再过梦幻完美,但每个故事里始终有某个点是与我重合的,或者情节,或场景,或人,或物,抑或是某句话。
    遇到《你和那些暖暖的阳光》前,一直在宫斗、权谋、种田、江湖、仙侠间流‘窜’,原因很简单,没有遇到能让我有触感的文字。
    《丁香花菩提树》算是一篇吧,但我很怪胎,觉得结尾收急了,有点仓促(虽然我写文也有此毛病);所以对于我这种怪胎,对于我这种无神论者,对于我这种其实就是文盲还偏爱装逼卖弄的文艺小青年来说,当打开《你和那些暖暖的阳光》时,真心的有点崩溃。
    寺和佛经!
    《星光璀璨》里小费说:“人要有所敬畏,才会尊重生活。”
    是的,哪怕是我这种无神论者,也应该对那些或存在或不存在的‘人’和‘事物’有所敬畏,无关乎相不相信,只因感恩生活,一切得之不易。
    有人说:“喜欢文字的人都是多愁善感的。悲春伤秋,敏感得过分。”
    敏感得过分么?这个不是很清楚。
    悲春伤秋么?有点吧。
    哪怕看到一树红花,想到的都会是:盛极必衰。
    忽然就又想到了纳兰,旷世奇长,多情风骨。
    经历是阅历,阅历便是故事。
    有故事便会有感悟。
    所以甚是喜欢《你和那些暖暖的阳光》的作者。
    她怀念青春,会写:
    孩子们,记得自己的第一次吗?第一次心跳失序,第一次脸红,第一次牵手,第一次接吻……第一次以虔诚的心去喜欢一个人。
    还记得吗?
    或许有些人很幸运,和初恋走到了最后,可更多人多年后回首发现自己早就不知道把初恋丢在哪儿去了,可还是一直记得,常常地记得——兴许不记得那个人的长相了,可还记得当时的情不,当时的美好,或者瞬间的一个动作,一个眼神。
    逞不管那句‘得不到的永远是最好的’,总好过‘你不曾来,我不曾恋’。
    很多人都说:女人恋爱时智商为零,那么男人呢?
    她写:男人的爱情智商很低,在成长的过程中很重要的一点是要学会说:你的眼泪,与我无关。真正负责任的男人只负责背负一个女人的悲喜。
    这便是女人们喜欢成熟男人的原因之一吧。
    她不是写么:喜欢老男人的女人一定是聪明的懒女人。成熟的老男人他们有一定的经济基础,然后早已过尽千帆,当他洗尽铅华愿意走入你的世界,恭喜,他完完全全是你的了。老男人懂事,不会像毛头小子那般幼稚;老男人体贴,他像爸爸一样将你当成手心里的宝。有一说叫恋父情结,其实,恋父没什么不好,聪明的女人,上半辈子有爸爸宠着,下半辈子再找个成熟的老男人宠着,何其幸福。
    婆娑世界,红尘滚滚,谁不想一生幸福,有人疼爱,长相守长相依,直到白发苍苍,还能转过头对身边的人笑叹:“呐,其实一辈子,也没有很难嘛。”
    一辈子,是没有很难嘛!
    时光流转,蓦然间便是几个经年。
    匆忙间抓住的也不过是指缝间不经意溜过的一指阳光,似细沙,扬扬洒洒,觅不见踪影。
    亲爱的,再回首时,遗憾吗?后悔吗?
    那便勇敢些吧,哪怕摔得头破血流,不过想的就是这辈子,我们也唯有这辈子。
    来生嘛?你相信吗?
    如果相信能让你觉得幸福,那就相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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