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5章地芽菜   加入書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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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跟著我幹什麼?我不想跟你搭伴了,你自己走吧。”王大花回頭氣呼呼道,真是氣死她了,她一片好心被當成了驢肝肺,一個個的,沒一個讓他省心的。
    丁凡一想大石片那裏現在肯定都是人,也沒啥危險的,就道。
    “娘你別生氣,我走,我現在就走。”丁凡說完就從現在他們走的這條小路岔到旁邊去了,直接往山上走。
    剛才他們走的小路,也是去山裏的路,大家通常都是那樣走。
    而現在,丁凡是想走到眼前這座山的山頂,然後順著山頂往前走,山頂高低起伏,還是很平坦的。
    至於為什麼高低起伏,隻因為每座山峰的高度都不一樣。
    丁凡是想順著這橫跨南北的山脈,走到前麵座橫跨東西的山脈上去。
    他們這裏往北望過去全是山,山巒重疊,山峰一個接著一個,連綿不斷。而在這連綿的起伏大山裏,又不知道藏著多少山穀。
    先前他和王大花口中的大石片就是距離他們村最近的一個山穀,隻因為那裏有一片青石,大石片的名字就是這樣來的。
    而翻過大石片後邊那座山,後邊也有一片山穀,那片山穀就已經很少有人踏足了。而翻過那片山穀後邊的大山,又是一片山穀。以此類推,翻過後邊的山就又是一片山穀。
    而在那些山穀中,就有一座山穀是書中主角的秘密基地,是作者給主角的又一個金手指。
    主角可是作者的親雙子,除了給他開了一個自帶空間的金手指以外,還給了他那樣一片山穀。
    畢竟從空間裏往外拿東西,要有一個出處不是?而那片山穀就是這樣的用途。
    那片山穀麵積雖然不大,但是土壤肥沃,最重要的是那裏有泉眼,就是接下來的災荒年月,那裏的泉眼也沒有幹涸過。
    有水就能種植莊稼了,除此之外,那裏還有一片果園。從果園裏那些樹木的粗細程度上看,應該有些年頭了。
    除了這些,距離泉眼不遠處還有一處已經坍塌的院落。這說明那裏曾經住過人,這也就解釋通了那片果園的來處了。
    這就是作者給主角在饑荒年月安排的又一金手指,可惜書中並沒有說具體位置,隻說在那片山巒中。
    不過書中說了,主角每次從家裏走到那裏都要走五六個小時,可見路程不近。而主角就是沿著他現在走的路走的,翻過一座又一座的大山。
    想到這,丁凡眸光一暗,心裏有了成算。那裏不僅能種植莊稼,還有不少野物出沒,野雞野兔野豬尤其多,丁凡覺得這也是作者給主角開的金手指。
    主角是從末世穿過來的力量變異者(不是他曾經生活的末世),還有一個能種植能養殖自帶一汪泉水的空間,雖然麵積不大,但也有十畝地大小,泉水雖然不能起死回生,但也能強身健體。
    最重要的是,主角前世還是他們那裏三大異能團之一的異能團團長,可以說是有勇有謀,那樣一個人自然不懼怕這裏的野獸了。
    而那樣的一個人穿到這裏,雖然外表隻是清秀,但自身的魅力卻是十分吸引人的。想到這,書中他家老六為了他終身不娶也情有可原了。
    想到這,已經走到山頂上的丁凡歎了口氣,也不知道這輩子他家老六會不會被他吸引。
    說起來主角可比他家老六大七歲呢,今年都十歲了。主角現在剛穿過來不久,就在老趙家分完家,他們一家被趕出來那天晚上穿過來的。
    想到這,丁凡搖頭笑了一聲,主角可不是善茬。
    至於主角能不能發現他的秘密,隻要他足夠小心謹慎,他肯定發現不了。因為他們來自不同的末世,他上上輩子所在的末世有變異者有異能者,所麵對敵人的是變異獸跟變異植物。
    而主角所在的末世,他們那裏隻有變異者,都是身體上的變異,所以他不會感覺到他的木係異能的。
    至於說他力量大,他還真不是力量變異者,他隻是天生怪力而已。
    至於兩者有什麼區別,力量變異者可以升級,而天生怪力,力量是一成不變的。
    可惜這裏終究不是末世,不管是他還是主角,他們的異能一輩子都隻能停留在一級了。
    問他是怎麼知道的,還用問嗎?他知道劇情啊,書裏說這是受天道規則限製。
    他來到這裏以後,不僅限製了主角也限製了他。
    正是因為這些限製,隻有一級木係異能的他,一天隻能催生成熟一粒一年生的植物。比如玉米,一粒玉米種子在他手中可以變成一株成熟的玉米。
    他現在隻有這點本事了,不過在這裏也夠用了。
    怎麼說這裏也不是末世,熬過這二十多年就好。
    不管怎麼樣,這裏都比末世好多了。這輩子他也有什麼大誌向,穩穩當當活到壽終正寢就行。
    至於救苦救難,那是觀世音菩薩的事情,他可沒有那麼大的本事。
    至於書中主角,縱觀全部劇情,也是自掃門前雪,按部就班的過日子。
    想到這,丁凡又笑了一聲,看了看帶在手腕上的手表,已經下午兩點半了,不早了,所以他加快了速度,很快就跑了起來。
    在末世餓肚子奔跑是常有的事情呢。
    跑在路上他想,李程輝他娘說的沒錯,沒有恢複記憶的他確實不會過日子,李程輝先前每個月寄回來的工資都被他花完了,而李程輝被送回來時帶回來的錢也幾乎花光了,就剩下一塊兩毛三了。
    不過花光也有花光的好處,錢沒了,但是買的東西留了下來。就像他手腕上帶的手表,就像家裏的衣服棉被什麼的,還有疊在箱子裏的一塊塊布料,棉花,毛線什麼的,家裏都有很多。
    沒有恢複記憶的他,那真是雙兒身雙兒心,愛美的很,所以買了很多衣服布料什麼的。
    未來一段時間可是票據時代,有了那些東西可省了不少事了。
    不過現在還是糧食最重要,他們家能吃的東西早在之前就吃完了,要不然現在也不會挨餓了。所以,現在還是找吃的最重要。
    想到這,丁凡又加快了速度,跑過一座一座山峰,翻過眼前橫跨東西的大山,最終來到了山的後麵,然後就向山下跑去。
    跑到山穀裏,很快他就被一片地芽菜吸引了視線,說實話他在以前的世界沒有見過地芽菜這種野菜。
    不過這裏是書中世界,自己以前沒有見過也情有可原了,畢竟書中可以無限幻想。
    就像麵前的地芽菜,這是他以前沒有見過也沒有聽說過的野菜,但是在這裏絕對是野菜中的精品。不僅味道微甜,最重要的是它能當糧食吃,不過數量極少,壽命也非常的短暫。但是隻要找到就是一片,沒想到這裏竟然有一片,而且長的還非常的肥美。
    估計又是作者親媽飛給主角準備的,畢竟主角家剛被分出來,說好聽點是被分出來的,說難聽點就是被趕出來的,直接從新房被趕到了搖搖欲墜的老屋。一家子病殘小,生活重擔都壓在隻有七歲的主角身上了。
    而主角雖然有種植空間,裏邊也有不少現成的糧食,但是也不能突兀的拿出來不是?
    就像他空間裏有各種糧食種子,拿出一粒玉米粒就能催熟一棒玉米出來,但他現在不好弄出來,因為沒法兒解釋,說是從山裏撿的,肯定沒人信,誰也不是傻子。
    主角現在麵臨跟他一樣的問題,所以他就把主意打到山上來了。
    而這片肥美的地芽菜出現在這裏,距離村子不是特別遠,又很少有人踏足這裏,這絕對是給主角準備的沒錯,不過現在便宜他了。
    而地芽菜這種野菜,大地剛一解凍,它們就爭先恐後從地裏鑽出來了,然後就開始了它們的生命裏程。到陽曆四五月的時候就開始枯萎幹枯,現在是陽曆三月,是它們長的最好的時候。在過一段時間就老了,就隻能曬幹了。
    這裏的一片每團都有他巴掌大小,葉片厚實,晾幹以後磨成粉,可以當麵用。
    新鮮的地芽菜炒著吃,煮著吃,味道都不錯,而且飽腹感十足。
    想到今天晚上有地芽菜吃了,丁凡彎了彎唇,就開始拔了。
    而就在丁凡拔的起勁時,就見幾隻野兔子從這片地芽菜裏跑了出去。
    丁凡手疾眼快,撿起一塊小石頭就像一隻野兔子砸去,然後就向那隻野兔走去了。
    “果然是給主角準備的地方,不僅有一片地芽菜還有幾隻野兔,可惜隻抓住了一隻。”丁凡拎起被他砸暈的野兔道,隨後就扭斷了它的脖子,這樣就不會有血腥味了。
    山林裏的野菜可以不充公,但是打到的野味必須交公。所以沒有血腥味,帶回去更安全。
    丁凡掂量掂量手中的野兔得有四五斤,是一隻肥兔了。
    果然跟著主角有肉吃,這片山脈裏隨時都有可能遇到主角的金手指,以後他肯定多來山上轉轉。
    丁凡把兔子放到背簍的中間,繼續拔地芽菜,他都是連根一起拔的,因為他打算回家種在院子裏一些。讓它們長的更大一些,留著磨麵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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