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九章爭貢之役(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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宴會後,宗設謙道把此事向下屬們一說,大家均感到憤慨不已,這些人有不少就是幹海盜的,平時就凶狠得很,不怕天不怕地,不顧後果,大家均說要給鸞岡瑞佐教訓教訓。群情激奮下,大家紛紛來到庫房,取出原本已收繳保存的武器,並找到鸞岡瑞佐和宋素卿。
鸞岡瑞佐和宋素卿見對方拿著武器、人多勢眾、氣勢洶洶,而自己沒有武器,暗呼不好。鸞岡瑞佐覺得自己是正使,壯壯膽,想說幾句,但對方一下子衝了上來,揮著刀就砍人,鸞岡瑞佐一下子就成了刀下鬼,還有另外十幾人也被殺死。而宋素卿比較聰明,及時撒腿就跑,先是跑回市舶司嘉賓堂,讓市舶司的軍兵幫忙保護。但宗設謙道等人殺紅了眼,竟然也衝到嘉賓堂,不管三七二十一,就放火將嘉賓堂給燒了,然後又將宋素卿的船隻也給燒了。
宋素卿等人一路跑,宗設謙道等人一路追殺,一直追到紹興城,宋素卿逃進城了,躲過一劫。宗設謙道等人折回寧波途中,海盜本性暴露無遺,他們沿途到處殺掠,到寧波後,又在寧波城裏大肆掠奪。明軍見狀開始出動,進行阻攔,但明軍戰鬥力較差,根本不是對手,被殺死不少人,連備倭都指揮劉錦、千戶張鏜、百戶胡源等相繼戰死。而宗設謙道等人卻奪船逃向大海。
這下事情鬧大了,驚動了朝廷,皇上和諸位大臣均氣憤不已,皇上下令開展調查。宋素卿被關押起來,並進行審問,說出事情經過。朝廷知道是宗設謙道等先動手殺人,要拘捕他們,但他們已經逃走。當時琉球使臣鄭繩歸國,朝廷命他傳諭日本,讓日本交出宗設謙道等人,否則閉關絕貢。後來,日本幕府回了封信,說不知宗設謙道這個人,倒是有個叫神代源太郎的主犯,已經被誅戮了。這說明幕府企圖移花接木。此外,幕府還不知羞恥地希望大明放回宋素卿,重新賜給勘合和金印。大明朝廷十分無奈。
不過,惡人有惡報,宗設謙道等人出洋後,船隻被風吹倒朝鮮海麵,朝鮮守軍與之戰鬥,斬殺了33人,並活捉了幾人。隨後朝鮮將首級和活捉的人送給明朝。明朝將這些人以及宋素卿判以死刑,宋素卿還沒等斬首,就在獄中死了。
賴恩在此事件中負有重要的責任,但是朝廷並沒用予以拘捕,隻是撤了他市舶司的職務,另行安排崗位,這讓人覺得不可思議,懲處太輕了。
事情就此處理完畢,但爭貢事件產生的影響卻是深遠的。
首先導致持續100多年的朝貢貿易大不如前,直至停止。大明朝廷對日本使臣感到失望,甚至產生厭惡心理,不想再和日本開展勘合貿易。當時任給事中的夏言上書說倭患起於市舶,建議罷撤浙江市舶司、福建市舶司,朝廷同意,於是浙江市舶司、福建市舶司暫時停罷(多年後才恢複),各地鎮守太監也紛紛被裁撤。此後多年,明朝和日本雙方都未開展勘合貿易。直至嘉靖十八年,日本貢使到來,此時不通貢已達十七年,但大明朝廷懷疑其是否誠心效順,要求進行核實,若誠心則按照規定開展勘合貿易,否則退回。此次貿易一直拖著未辦。第二年二月,日本貢使又來,請求頒發新勘合。大明朝廷經討論後,要求務必繳收舊勘合才能發放新勘合,且將貢期限定為十年,人不過百,舟不過三,其餘不可許。嘉靖二十三年,日本使臣入貢時,因與前次入貢隻隔五年,沒有按照十年一貢的規定期限入貢,且沒有帶表文來,於是朝廷拒絕日方入貢。嘉靖二十六年,日方來貢,船隻四艘,人六百,超過船限三艘、人不過百的規定,於是嘉靖皇帝勒令日本使臣回去。嘉靖二十七年日本使臣又求貢,經過浙江巡撫朱紈斡旋,才允許日本使臣百人進京朝貢,回賜也予以限製。此後便再無日本使團赴明朝貢,勘合貿易就此停止。
其次海禁更加嚴厲。爭貢之役後,朝廷多下頒布嚴格海禁的詔令。嘉靖三年,朝廷下令,凡是外國貢船來後尚未上報官方,就先迎接外國商人私自買賣貨物的要治罪;私自帶外國人收買禁物的也要治罪;製造違反規定樣式的海船並私自與外國開展貿易的要治罪。嘉靖四年,兵部下令嚴查浙江、福建兩省雙桅船,發現雙桅船的就予以拘捕,所載的貨物即便不是外國貨,也以外國貨論處,並發配的邊衛戍守。嘉靖八年、十二年,又再下來禁止造違禁大船,發現的需報官拆毀,禁止私自與賊寇交易,以絕後患。從這些禁令說明當時存在百姓造大船與外國交易的情況,朝廷加強防範。
再次走私更加嚴重。停止正常渠道的勘合貿易和嚴格海禁後,就會導致走私的猖獗,可以說,海禁和走私就像一對雙胞胎,有海禁就有走私。主要是其利潤太大了,海禁更嚴,則獲得的利潤就更豐厚。於是乎,日本海盜商人和中國不法商人為了利潤,勾結在一起做買賣,這讓明朝沿海地區越來越不安定。海盜商人有時不講信用,動不動就劫掠,嚐到劫掠甜頭後,索性專門幹起劫掠的勾當,這就導致倭患越來越嚴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