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沈天佑。 2004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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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幾個月來,平平淡淡,無悲無喜。
我還挺喜歡這種歲月靜好的日子。
如果,沒有人打破這份寧靜該多好。
我平躺在床上百無聊賴。這裏不比其他地方。一到冬天就冷得緊,窗外的大風又刺耳,聽的人直起雞皮疙瘩。
誒,什麼時候?我抄起手機給賀飛揚回了電話。
“天佑,怎麼辦啊怎麼辦啊?!你快,快來紅十字醫院一趟!我爸他,我爸他,腿傷著了!”電話裏是賀飛揚這小子斷斷續續的話。
我隻聽得了後半句,瞬間明白了七八分。
賀叔在工地打工,這幾日天氣不好灰蒙蒙的,腿磕著了傷著了難免。
聽他這般語氣,莫不是......?我不敢再多想。隨手拿起一件厚外套披在了身上,便火急火燎地出了門。
賀叔與我媽媽算是青梅竹馬了。以前我還小的時候,常常聽小姨調侃賀叔“還喜不喜歡我家姐姐”啦這類不著調的話。
從大人們的字裏行間,我也多多少少了解到了我媽那時幾個人的愛恨情仇。
呃,怎麼說呢。簡單概括就是,賀叔與我媽是兩情相悅,但我媽的好姐妹梅梓涵(也就是賀飛揚的媽媽)恰恰又稀罕賀叔。
於是這三人之間展開了一段虐戀。嗯,是這樣的。
結果呢,卻是梅姨贏了,我媽遺憾退場。
原因很簡單,梅姨聲稱她懷了賀叔的孩子,主要是某一晚上喝了酒什麼的,最後倆人自己都說不清道不明。
這還能怎麼說?而我媽,又不是那什麼人的性格。所以無奈和賀叔分了手。
或許我該慶幸?賀叔要是和我媽在一起了,就不會有我這個人了。
我媽後來和我爸在一起了。可惜了,我爸又是個花花腸子的人。說俗點,是愛吃花酒,三天兩頭往那什麼跑。
我媽性子軟,隻能天天在屋裏等著不歸家的丈夫。
我終於知道,為什麼和陸承宇的第一次鬧得如此不愉快。原來,我竟是最討厭...那種的人。一部分是來自於我媽媽。
瞧著賀叔躺在病床上,我心裏很不是滋味。賀叔人不錯,我小時也總愛往他們家跑。
除了和賀飛揚玩,另外就是為了蹭他們家飯吃。原因無他,我爸不在家,我媽不會做飯。
賀叔的腿是被過路的貨車給攆的。在沒有治理好的地方,像貨車這類大車一向開得很野。......右腿是沒得救了。
“天佑,天佑,好佑佑,你能不能借我點錢?”
賀飛揚趁著他父親睡著,悄悄拉著我道“我最近想幹一票大的,可是給我爸付了醫藥費後,就......你懂的,所以......”
我開門見山道“多少錢?”若說一兩千我還是拿的出手,可是幾萬就,完全不可能了。
“不多不多,你先借我五千嘛。你也知道,我爸這下,連班也上不成了。全家的擔子都壓在了我身上......”
他這一上來就打苦情牌,我不樂意也得樂意。
我遲疑道“行吧,不過我現在隻能先借你三千。一下子,我沒有那麼多錢”,“行,謝謝佑哥嘞。今晚請你吃大餐!”他含笑道。
“別了,”我揮揮手“還是不破您費了。還有,我隻借這一次。我沒有錢的。”
“好好好,知道了”他敷衍道。
我歎了口氣,有這一次,絕對還會有下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