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四十一章消失的記憶   加入書簽
章節字數:32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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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是曲家人的話,那麼曲俊燕大概率認識。
    所以,在回家的車上,林說文就給曲俊燕發了消息,提了“曲光瀲”這個名字,不多時,曲俊燕的電話就打過來了。
    林說文想,莫非那還是曲家很重要的人嗎?否則曲俊燕犯不著還特地打電話過來。
    電話剛接通,不等林說文出聲,曲俊燕的聲音就傳了過來:
    “說說,你遇見曲光瀲了?他在南省?他找你了?”
    三個問題問下來足以見得曲光瀲的身份重要,林說文沒有回答任何一個問題,而是問他:“他是什麼人?”
    曲俊燕也沒有討價還價,隻開口幫林說文回憶起了一個人:“朱鮮芊記得嗎?那是她的兒子,她帶進曲家的兒子。十八年前,是曲光瀲把你和林解帶到了北雪林。你都忘記了?”
    林說文對曲俊燕說的這些毫無印象,但曲俊燕的語氣又實在不像是騙他。想來是他自己的問題,他總是這樣,記憶力忽好忽壞,好的時候能用一晚上記住三百多個學生的臉和名字,壞的時候都記不住前一天見過的人。他也不是一直這樣,在經曆林解的信息素淹沒前他還很正常,在那之後,記憶力就開始忽高忽低。
    “抱歉,我不記得了,可能是事情太久遠了。”林說文把今天遇到曲光瀲的事情一五一十地全部告訴了曲俊燕。
    曲俊燕耐心地聽完,立即說:“說說,不要靠近他,這個人就是天生的壞種,朱鮮芊把我小叔害得家破人亡,他這個兒子也是幫凶之一,我不知道他為什麼回來了,但是,離他遠點。”
    “朱鮮芊是誰?”
    “這個你也忘了嗎?我小叔的續弦,她當時帶著十四歲的曲光瀲嫁給我小叔,騙了我們所有人,用花生粉害死了阿敏姐。”
    阿敏姐,曲元敏。
    林說文感到了腦海裏的一根細線繃斷了,思及那位曲家小姐的死亡,他的記憶就全部回來了。
    朱鮮芊,用一盤花生粉害死了曲元敏。而在那事發的前三個月,曲光瀲就和曲元敏一起帶著他和林解去北雪林滑雪。那時候他和林解七歲,曲元敏十五歲,曲光瀲十四歲。
    曲光瀲在長輩的眼裏是成熟的,曲元敏更是和林皎皎一樣可靠的存在,所以長輩們都放心少男少女帶著兩個小學生出門。
    林說文記得,當時曲光瀲一直有意無意地刺激著曲元敏滑到更遠的地方去,起初曲元敏還顧及著他們兩個孩子,後來就不知不覺地被曲光瀲牽著走了,曲元敏喊他和林解跟上,然而,他和林解隻是小孩子。
    天黑了,他和林解迷失在了雪原上,在尋找回家的路時他們誤入了北雪林,在兩人饑寒交迫的時候遇見了山上屠戶的獵狗,林解被咬傷了手臂,而他,用隨手撿的石子往獵狗身上砸去,激怒了那隻黑色的獵狗,好在屠戶出現救了他們。
    對了,林說文忽然想起,他關於曲光瀲的記憶還不止如此。
    他的手刀,他用核桃砸人的本事,全是曲光瀲教他的,就在滑雪前的一個星期,曲光瀲站在他身後,住著他的手,說:“林說說,我的小omega,哥哥教你點防身的本事,你以後一定是個omega,總要有點防身的本事。”
    “就劈在這裏,無論什麼人,都會昏倒。”
    “對,這樣拿著他們,這要拋出去,無論是什麼東西,你砸他的頭,砸男人的喉嚨,砸alpha的腺體,這樣,就能保護自己。”
    是曲光瀲給他的暗示,讓他用石頭去砸那隻獵狗。
    他記得,那一回滑雪,不光林解被獵狗咬傷,曲元敏也摔了一身傷,唯獨他和曲光瀲幾乎毫發無損。不久以後,曲光瀲就不見了,他身邊的人熙熙攘攘,多如牛毛,一個和他相處了半年的世家哥哥,他根本不在意去向。
    “抱歉,我全都想起來了,想起了阿敏姐的死,也想起了那年在北雪林。我會注意他的,有事我會再給你打電話。”林說文說。
    “好,保護好自己。”
    “嗯。”
    林說文掛斷了電話,車也到家了,下車時他在想,曲光瀲到底是有什麼樣的自信覺得他會去洗掉標記選擇他?曲家人他連曲俊燕都沒有考慮過,何況他這個隻是姓曲又居心叵測的人?曲光瀲的危險他幼時不懂,這時候再想起了真的是後怕。
    第二天,程家來了人,林說文下班回家就看見多了一個女人,他看著很年輕,就像是一個剛走入大學的學生,穿著白色的塗鴉T恤,一條水洗色牛仔褲,正挨著穀雨,陪著她看電視上的狗血劇。
    穀雨見他回來了就暫停了電視,給他介紹說:“說說,來,認識一下,這是金埋,我真正的幹女兒,前段時間她跟著一個探險隊在大沙漠裏冒險就沒趕上你跟程經籍的婚禮。”
    林說文今天想了一天曲光瀲和朱鮮芊的事情,他在嚐試尋找這對母子的蛛絲馬跡,他有一種直覺,曲光瀲這次出現一定是謀劃了一件大事,並且這件事他胸有成竹,否則昨晚在校道上他不可能對他說那種信誓旦旦的話,這件事和他有關,甚至關係到程家。
    此時,林說文觀察起金埋的臉,有那麼一瞬間,他覺得她和朱鮮芊的模樣重合在了一起。
    “你,認識一位叫朱鮮芊的女士嗎?鮮美的鮮,草字頭的芊。”
    “什麼?”金埋的臉上隻有疑問,她似乎真的不認識這個人。
    “抱歉。”林說文知道自己的行為魯莽了,全世界有七十多億人,就算是毫無關係的人有著一樣的麵孔也不是什麼稀奇的事情,“我看見你就想起了世交家的一個人,我很久沒有見過她了。”
    朱鮮芊在給曲元敏下了花生粉以後就因為故意殺人進了監獄,林說文足足有十八年沒見過她了。
    穀雨解釋說:“金埋是我中學時候閨蜜的女兒,她的母親因為跳傘意外走了以後她就一直是我在照顧。”
    “嗯,抱歉。”林說文又道了一次歉就上樓了。
    林說文本能得不想跟金埋有什麼多的交集,雖然金埋否認和朱鮮芊有關係,但是他不管怎樣都能從她身上看到朱鮮芊的影子。
    朱鮮芊作為曲家的仇人,而林家和曲家的關係又實在要好,所以,林說文理應憎恨這個女人。金埋和她的相似注定了林說文無法對她傾注好感。
    但無論如何,同住屋簷下,他和金埋總要相處。當天下午的晚餐他借口忙於工作讓人送到了房間,第二天早上的早餐他就沒有借口躲掉了。
    早餐是按照三個人的口味做的,穀雨喜歡西式早餐,林說文喜歡清淡的中式早餐,而金埋和程經籍一樣喜歡著各種油膩膩的食物,即使它們不像早餐。
    林說文一直很討厭早上一睜眼就麵對油膩的東西了,即使看著也會讓他反胃。他的不適總會很快反映在臉上,眉頭一皺,唇角一繃直,立即就被同桌的金埋看在了眼裏。
    “嫂子怎麼了?不舒服?難道你和經籍哥這麼快就有孩子了嗎?”
    “沒有。我隻是不習慣在早上看見油汪汪的早餐而已。”
    林說文很清楚,他和程經籍的結合一定要給兩家人帶來一個孩子,這是他們聯姻的目的之一,特別是隻有一個“廢物兒子”的程家,肯定不會允許他不生孩子。他原本以為,跟程經籍睡了兩次,他總會中招,但恰恰的,他們就是那百分之二。他想,他早該適應自己運氣差的毛病。
    “喔,這樣啊,剛好我已經吃好了。”金埋比林說文和穀雨都要早起,也沒有等他們就動了筷子,這時確實吃完了,招手讓幫傭收走了餐具和剩餘的早餐,自己卻還坐在餐桌前不走。
    林說文垂著眸子不去看任何人,用白瓷的湯匙將濃稠的白粥送進嘴裏,一口一口,細嚼慢咽,像往常一樣不發出任何聲響,這是林家的規矩之一,他刻在骨子裏的事情。
    金埋忽然問道:“嫂子,你知道戚爾雅嗎?”
    穀雨的手一頓,她沒想到金埋會突然提這個人,不過她不急著嗬斥金埋,她更在意林說文的反應,畢竟戚爾雅是和程經籍有著四年過往的女孩,紙是包不住火的,林說文早晚得知道。
    林說文想起了那本寫著“南秦鬆華,經籍爾雅”的相冊,但又放下湯匙說:“不知道。”
    金埋故作驚訝:“啊,嫂子你竟然不知道?戚爾雅是經籍哥的初戀誒。老實說,我好多年沒回國了,一開始聽說經籍哥要結婚還以為是和爾雅。”
    “嗯。我不知道。沒關係,她是個合格的初戀。”林說文麵色如常。
    穀雨彎了嘴角。
    金埋問:“你是不是想說,合格的前任就應該像死一樣?”
    林說文淡淡道:“沒有打算這麼嚴重的形容,但想表達的意思差不多。”
    “嫂子你那麼大度?那你知道徐今釋嗎?她……”
    金埋話沒說完,穀雨把話打斷了:“行了,別試了,他認識阿今,他們關係不錯,你嫂子是個很有教養很大氣的人,不會為沒必要的事情費神。”
    “哦,好吧。”金埋俏皮地聳了聳肩,離開了餐桌,出了餐廳,回了房間。
    金埋走遠後,穀雨就觀察著林說文的神色說道:“戚爾雅是程經籍上大學時候的女朋友,他們兩個原本是約好了一起去美國工作,但是程經籍這人,沒有那麼有能力,就沒走成。本來他爸爸也不喜歡戚爾雅,就更不會幫程經籍出國,他們就不得已分手了。”
    “嗯。”
    和穀雨想的一樣,林說文不會對這種事情上心,他甚至不願意多說一個字來評價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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