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十六章 不法小商販   加入書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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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的六十三元零二毛,能讓我有一條什麼樣的活路呢?
    我要到西單的圖書大廈前去賣東西,我剛來北京時,在那兒看書,看見過大廈前的人行道上有不少小販賣各式各樣的小玩樣兒,如今我要到那兒去試一試。那兒當然不讓賣東西,可我這點錢能到市場裏嗎?我隻能做這樣的小販。
    什麼樣的小販?
    投機小販。
    或不法小商販。
    六十三元零二毛能做一點什麼呢?我在小商品批發市場轉了半天,進了四百個不鏽鋼耳挖勺,單價一毛五分一個,這一下把我所有的財產花得隻剩下了三元二毛人民幣。買貨時又吃了一個煎餅,我身上就隻有一元二毛人民幣了。
    我原本打算晚上不吃飯,灌一肚子的自來水就睡覺,沒想到餓著肚子睡不著,越睡肚子越空。不得已,出去買饅頭,可沒有賣饅頭的了,隻好買了一個燒餅,花了五毛錢,身上隻有七毛了。
    吃了一個燒餅也沒睡好,我半夜就醒來了,再睡不著,就不睡,就瞎想,就想媽媽,就難過。難過到淩晨五點,就起來洗漱了出發,賣東西去。
    按說圖書大廈那兒到九點以後人才會多起來,我不必這麼早就去。可是我住在西郊,離那兒較遠,無論怎麼樣坐車都得坐兩次車,就需二元人民幣,對於身上隻有七毛錢的我來說,連一次車也坐不起的,我隻能步行。
    我走到了圖書大廈,才九點多,圖書大廈雖然開門了,大廈前卻人流稀少,也沒有擺攤的,便隻好入了圖書大廈去讀書。我在那些賣曆史書的書櫃前,貪婪地讀了一本又一本,當我意識到自己來這兒是賣耳挖勺的而不是來讀書的時,已經是下午一點多鍾了。
    我慌忙跑出來,人行道上賣東西的已很熱鬧了,我便掏出我的串成一串的耳挖勺喊:“五毛一個!五毛五毛!”在人行道上走來走去。賣到下午六點多,清點了一下,共賣了三十八元,除去成本費,淨掙二十三元。
    我很高興,當然也有讓我遺憾的,一個賣老玉米的老太太說,前幾年這耳挖勺在這兒可火了,一元一個賣得火著呢,哪天也能弄個二三百元!這真讓人遺憾!還有讓我不愉快的,賣台布的一個瘦女子問我:“一個大老爺兒們就賣這點東西,丟不丟人?”
    這讓我很難過,賣這東西能不丟人嗎?不要說是賣耳挖勺了,即使在這兒賣別的也隻是一個不光彩的投機小販,尤其是一個大學畢業生幹這個,能不丟人?心情就壞起來。
    當我回到家,就著大蔥和鹹菜吃下三個香噴噴的饅頭後,我的心情又好起來,我想,丟人就丟人吧,丟人能比丟命重要?而且,幹這個顯然能掙了錢,我僅僅賣了半天就掙了二十三元,如果幹一天呢?很可能達到五十元!一天就能掙五十元,日子長了呢?我想,我要省吃儉用,好好地攢一筆錢,然後我就要進駐華大,讓李秀麗好好地活!
    我邊想邊獰笑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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