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十四章 一點辦法也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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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徘徊到下半夜,終於決定:不能幹這事!我便立刻向家中返,因為我還有一條活路。我想:偷雞暫時不必,就走那條路吧!
夜深了,明亮的月光靜悄悄地灑滿了孟家小院,老破爛的小呼嚕聲在我耳邊響,估計此時是子夜時分,因為老破爛每晚睡覺都是在這個時候。這個時候是個偷雞的好時候,我便鑽出來了。皎皎月光照亮了路,沒有行人,我快步走著。快到桃花村了,我加快了腳步。
到了村口,
我卻突然停下了腳步:我這是在幹什麼呀?
我拐到了河邊,我在河邊徘徊,
月光皎皎,
夜色寂寂,
河水黑亮黑亮,
深不可側。
我想,如果自己願意或不小心掉入去,一個人的生命也就沒了,從此,在這個世界消失了。
人的生命有什麼呢?
我要好好想一想,徘徊來去……
我徘徊到下半夜,終於決定:不能幹這事!我便立刻向家中返,因為我還有一條活路。我想:偷雞暫時不必,就走那條路吧!
天蒙蒙亮,我返回我的小屋,冷水洗了把臉,便為我的新活路忙起來。我的新活路,那就是我打算賣東西。那麼,我還有東西可賣?
有。我還有東西可賣。
我還有寶貝。確切地說,還有兩樣,都是我媽媽給我留下來的,是我媽媽的遺物。
我媽媽給我留下的遺物:一是給我準備的行李,這是我們那裏的講究,男孩子成家,家裏邊要給他準備四套新被褥,而且是綢緞的。我媽媽在她過世前就給我準備好了。可惜,還沒等我用呢,她老人家就去世了。
我這次來京,特意選了一套被褥,那被麵是我媽媽最喜歡的,有龍有鳳也有花卉,上麵有龍鳳呈祥的金字,這是我媽媽二十多年前,即我出生不久她在杭州出差時為我買的,我媽媽最喜歡這個被麵,我也最喜歡,這次我就把它帶來北京,一同帶來的,還有我媽媽給我準備結婚時用的兩條毛毯。
被褥我用了,有點舊,兩條毛毯則沒用,是新的,買時都是百元以上,我估計能賣點錢。我媽媽給我留下的另一件遺物,是她老人家在手指上帶了二十多年的一枚黃金戒指,如果要賣,當然也能賣點錢的。
我媽媽的遺物,真正的留給我的遺物也隻有這一枚戒指值點錢了。
而且,這也是媽媽留給我的最貴重的遺物。
我自然很珍惜!
來京時,我一直把它藏在我貼身襯衫的口袋裏,並用別針別住了袋口,我是多麼珍惜呀!
可我現在沒辦法了!
真的是沒辦法了!
現在我是一點辦法也沒了。
經過這次偷雞的經曆,我已經發現:即便偷雞成功了也解決不了問題呀!
我需要經濟的地方實在太多!
首先,我得吃我得喝,不然,我隻能倒斃街頭!
其次,我這個月的房租已經拖欠了有三天了,每拖一天我都不好意思,而且壓力很大。雖然孟姨說了,遲交幾天沒什麼,其實心裏邊肯定有意見,甚至可能想讓我滾蛋呢!隻不過,這是冬季了,找房子的幾乎沒有,所以忍著我罷了。而傻蛋卻不管這些,夾槍帶棒地和我要了好幾次,就在昨天晚上還對我說:不交房錢就走人,誰的房子讓人白住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