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08 孤本   加入書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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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雖然老福看起來隻是一個普通的酒吧夥計,但是其實私底下老福還是蠻有錢,這一點從他車和房就能夠看出來。就在Landrover被撞的慘不忍睹第二天,老福的座駕就變成了一輛牧馬人。並且老福在市中心有一間二百六十個平方的小高層,這才是他真正的窩,照例在每個窗戶上都安上了厚厚的遮光布。
    老福還特意帶意瑾參觀了他的臥室。臥室的兩麵牆上鑲嵌著書架,上麵密密麻麻的擺滿了書,書架旁邊擺著一架舊鋼琴,因為很長時間沒有人碰它而落了灰。房間裏剩下的空間,都被一張尺寸可觀的大床占了。大床是複古款式,上麵鋪的床單還帶著嶄新的折痕,床腳是實心的,側邊有個拉環,就著那拉環一拉,就拉出一口棺材。意瑾還試著進去躺了一趟:棺材的內徑很大,躺進去倒是覺得很寬鬆。內襯是天鵝絨布,軟綿綿的很舒服,唯一的缺點就是起身的時候會不小心撞到頭。
    就這樣,意瑾正式開始了借住在老福家的日子。雖然老福的房子很大,空著也是空著,房租肯定不用交,但是意瑾依然自覺承擔了大部分家務,包括替老福熱血袋。血袋是駱驛從血站買回來的,大批量的儲存在冰箱裏,紅褐色的膠狀物質,還凍的硬邦邦的,即使解凍了口感想必也好不了哪兒去。既然老福不願意去傷害人類,也就隻能靠吞咽這些東西維生。意瑾心疼老福,有時候會兌點自己的血進去,老福發現了之後怎麼都不肯再喝。
    那天晚上他們接吻之後意瑾就醉的不省人事,醒來之後是忘的幹幹淨淨。老福對於自己的酒後失態也有些微微懊喪,還好意瑾忘記了,不然兩人該多尷尬。老福發覺自己是越來越喜歡這個小朋友了,但是不知道到底是怎樣的喜歡。
    意瑾喝了自己的血,血液交融,自然是會讓他對意瑾格外上心的。意瑾長的也很是不錯,纖細的身子,水汪汪的眼睛,永遠像是未成年那樣的容貌,十分惹人憐愛。但是這些也許都不是最主要的原因。
    仔細算算,老福已經活了兩百多年了,這兩百年間,他見慣了多少戰爭,看慣了多少人出生複又死去,經曆的太多,反而讓他無所適從。從棺木中爬出來的某一個夜晚,他恍然覺得自己還應該是睡在自己臥室的床上的,隻可惜,他的床早已成為了一抔朽木。不僅僅是床,他的宅邸、他所居住的城市、他所發誓要保護的人們,都伴隨著時光流逝而棄他而去,唯一留下來的,隻有一種無法追憶的失落。就像是將本該屬於荒原的鷹隼流放到城市裏一樣,他不知道該如何生活了。時代催生著屬於這個時代的人,而那些人的生生死死與自己這個局外人毫無關係。無牽無掛,與其說是一種灑脫,還不如說是另一種囚禁。
    但是意瑾不一樣,他同自己一樣是不屬於這個時代的。他喜歡聽那些比他還要年長的音樂,他可以一個人窩在床上靜靜的讀自己房間裏收藏著的那些上了年紀的書,他甚至認得拉丁文,當自己教他唱一段年代久遠的讚美詩的時候,他相信就算是隔了兩百多年,他們還是能夠心意相通的。
    老福好心收留了意瑾,意瑾才免了流落街頭的厄運,即使如此,他還是忙著到處麵試,希望能夠盡快找到一份工作。也許是自己的黴運終於到頭了,之前麵試的一家外國的谘詢公司打電話過來通知他被錄用了。於是當天下午意瑾就興衝衝的跑過去。
    公司離自己住的地方隻有一站路的距離,這一塊兒是市中心有名的CBD,正在駱驛公司所在大樓的馬路對麵。意瑾去人事科報到,領了員工卡,又填了一些表格,新員工首先要接受半年期的業務培訓,到時候才會分配工作。等到一切都搞定的時候,看著天色老福也該醒了。意瑾正心想著回去給老福弄點吃的,電梯“叮”的一聲到了,看也沒看就一頭闖進去,卻不小心撞到了從裏麵出來的人。
    “對不起,我不是故意的,隻是一下子沒留神……”意瑾趕忙道歉。
    那人個子很高,意瑾的頭正好結結實實的撞在他的右肩上,那人手裏夾著的一本書掉在地上了。意瑾光看著這人昂貴的西裝,便知道此人得罪不得,趕緊蹲下來替他撿起那本薄薄的書,拍打掉上麵的灰塵。看到封麵上寫著“暗潮”兩字,意瑾猶豫了一下,哎?這書好像在哪兒見過……
    “怎麼?你對這本書有興趣?”被撞到的那人見意瑾捧著那本書移不開視線,問。
    “我好像看過這本書。”意瑾苦苦搜索枯腸,真的是曾經看過,但是印象非常模糊了。究竟是在哪兒看過呢?
    電梯因為長時間沒人操作而兀自關了,獨留下意瑾和那人在那兒。那人見意瑾耽誤了自己的時間,又說不上個所以然來,有些不耐煩:“你看看清楚,這本書是孤本,從來沒有出版過,你怎麼可能看得到?”意瑾這才抬頭看到了那人的臉,那人正高傲的揚著下巴,不可一世的樣子,竟是個金發碧眼的外國人。可能是總部派來的技術指導吧,意瑾心想。
    “可是我真的是看過啊。”見那人不相信,意瑾將書塞回他手上,“我記得這是本小說,裏麵的主人公領導了一個秘密組織,通過散播病毒製造恐慌的故事。”
    見意瑾竟把大致的情節給說上來了,那人終於不再用鼻孔看人,而是狐疑的打量著意瑾:“你叫什麼名字?”
    意瑾這才發現自己真是不知好歹,自己現在這個樣子,惹的事情是能少一樁是一樁。於是對那人扯謊:“我是過來送外賣的。”那人再問,意瑾就再也不吭聲了,等到電梯門一開,趕緊落荒而逃。
    那金發碧眼的男人也不管他,徑自站在原地翻閱那本薄薄的書。書名叫做《暗潮》,沒有作者,是家用打印機打印之後手工裝訂的,不如書店裏的精致,但是內容卻非常有趣。前天晚上有個人將這本書給自己的時候,還附帶了一本說明,足足是這本書的三倍厚。那本說明上詳細的解釋了這本小說的內涵:小說所描述的背景與他們所處的背景驚人的一致,小說裏的每一個情節看似荒誕不經,仔細推敲卻又具有十足的可行性,所有的情節邏輯嚴密,環環相扣。
    “這不是一本小說,這分明是一本寫給我們的指南手冊。”他聽見那個人得意的說,“隻要我們照著它上麵寫的去做,不出一個月,上麵的預言就會成真。”
    名叫Gustav的男人滿意的看著這本行動指南,眼前卻是意瑾一本正經的臉:“可是我真的看過啊。”
    真是個有趣的小家夥。
    走廊的另一頭,年輕美貌的女秘書一見Gustav的身影便急急趕過來,深深一鞠躬:“總裁。”
    意瑾提著兩份加足了鴨血的粉絲湯,晃晃悠悠的擠在晚高峰的地鐵上,心裏還糾結著那本書:為什麼自己明明覺得那麼熟悉,卻又怎麼都記不清了呢?
    意瑾在大學的時候交過一個男朋友,最終他被那人甩了,消沉了很長一段時間。後來慢慢的這心結不藥而愈,隻是一度忘記了很多事情。看過那本小說,應該是那時候的事情吧?一站路很快到了,意瑾護著那兩份鴨血粉絲擠下地鐵。就在地鐵門關上的那一刻,意瑾忽然想到了——
    那本書,竟是自己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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