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幼年篇 常昊王篇 第三十二章 生存法則是忍辱,長巷口子遇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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鏡子中,蕭夫人的視線逼視而來,“丫頭,你好大的膽子。”
我維持著笑容,“悅容隻是在誠實回答您的問題,我想以娘親的睿智,是不會責怪一個說實話的人。
蕭夫人一時語塞,嚴厲的目光轉為趣味。
我再次開口:“娘親,人的老是不可抗拒的,但美麗不會,美是一種永恒,如酒,越陳越烈,您與生俱來的魅力足以抵抗時間的蹉跎,是歲月也無法帶走的美麗。”
蕭夫人的臉上漸漸浮起笑意,揮退若芊,對我說:“悅容,將梳子撿起來,替我梳頭。”我點頭,蕭夫人問:“風兒他進城了?”問的正是她那心肝大侄子蕭晚風。
“是的,蕭大爺這會兒差不多進了宮門覲見聖上去了,娘親要是想見他的話待會兒我差下人去宮門外候著,等他出宮了就為你請來。”
蕭夫人擺了擺手:“算了,他舟車勞頓的也累了,就讓他在別館那好好休息不用來我這兒折騰了,命人備上些清淡的菜肴送去,藥膳也弄得精致點,他這個人嘴特挑偏不愛吃藥,還有……”
我接口道:“酒須得百年陳釀女兒紅,與太白山泉參兌,淡去濃度護住酒香,減去烈酒對脾胃的傷害;房內要擺好香爐,點上天光龍潭香,香味不能太濃也不能太淡,半分適宜;泡好宣羅茶,每隔兩個時辰更換茶湯,反複衝泡三次,去掉茶葉苦澀,再在飯後斟上;命伶人從旁吟唱,須隔三丈垂簾之外,助興之餘不可擾了他的清淨……娘親放心吧,這事我早安排下去了,都是手腳利索的人去辦的。”
蕭夫人滿意點頭:“還是悅容丫頭了解風兒的習慣,一般人都伺候不好他。”
我笑笑,“蕭大爺是神賜的人物,伺候不好是怕怠慢了他。”
“你快別滿口的蕭大爺了,喊聲大表哥也不為過,虧你那麼對他的習性,口頭上倒落得生疏了。”蕭夫人取笑。
能不盡心對他的習性麼,還不是為了生存!我麵不改色,口上應承,以後若真見著了,還是那樣的稱呼。
梳好了發髻,蕭夫人對著鏡子左右觀之,笑說:“悅容丫頭真是做什麼事都順我的心。”閑聊幾句後,她從妝奩匣子裏取出半個巴掌大的紅色精囊遞給我。
我接過打開一看,臉色瞬間變得慘白。
蕭夫人見了歎息幾聲,拉起我的手輕拍手背,寬慰道:“為娘知道這事為難你了,又得罪不起那個人,你的命還得他說了算。人這輩子活著隻有過程,沒有結局,哪來的結局呀,死了才是結局,過程再苦也得撐下去不是?還是按他說的去做吧。”
我強笑道:“娘,三日後就是您的壽誕了,別動不動就說死什麼的,怪不吉利的,悅容心裏明白,不會讓你為難。”
蕭夫人點點頭,“你能這麼想為娘就放心了,快回去做些準備吧。”
我欠身退下,走出淵闌院的時候,抬頭看見陽光穿透枝椏,一閃一閃的分外紮眼,眼淚就這麼唰唰唰地往下掉。
在這裏,我算個什麼東西?高貴的楚府十姑娘?不,我不過是一顆任人差遣的棋子,為了活下去,為了保護想要保護的人,我要學會屈辱、忍耐、苟且偷生!
三日後,不過是做一次卑賤的舞姬,在眾人麵前跳一曲淩空飛舞供人賞玩,不過為了讓兩個男人反目成仇,我為什麼做不到?
抬袖狠狠抹去眼角的濕潤,拋在風中的,不是眼淚,是軟弱。
※※※
朝貢大典,美其名曰是讓王侯貴胄朝見天子,以示大經國皇恩浩蕩,而今儼然演變成朝中文武百官謁見三王四公,儀式、慶典、宴席先在宮中舉行,再由百官輪流東道,為時十日,煙花不息,歌舞不休。
聽說宮中設宴那日,經天子出現半刻不到的時間便推脫身體不適離開了,接下的就全由大司馬廣成昕代為招見,百官對此更是心存腹辯,認為他荒蕪國事,又窩至後宮尋歡作樂去了。我則猜想,八成是因我落下的舊疾又犯了。
繼經天子之後第一個設宴的人臣,是手握百萬兵權的常昊王,那日我竟也收到了他的請帖。也不知他在想些什麼,那種男人們結黨營私的場合,我一個婦道人家去了做什麼?便寫了一封致歉信連帶那請帖叫小廝送了回去。
小廝回來的時候,捎回一封信和一份禮盒,信中大致意思是:許久沒有你的消息,相思難卻,深知你不愛熱鬧卻故意送來請帖,隻為換得你隻言片語,而今既有你的書信,吾願足矣,薄禮一份,望卿笑納。
禮物是一顆夜明珠,雞蛋般大小,名貴但也不是什麼稀罕物,真正奇妙之處是擺在漆黑的房間裏,珠子的中間泛出熒光會投射成“悅容”兩字,不知他是怎麼做到的,想必花了一番心思。
其實這段時間,雖然不曾再見過常昊王的麵,但一直有收到他差人送來的各式各樣的禮物,都不是十分貴重的東西,用心卻很巧妙非常討人喜歡,深感他是一個慣於風情的男人。隻是每每想起他,都有一種難以釋懷的感覺,為了他的那雙眼睛,也為了他那突如其來不明真假的愛情。
後來聽人說,常昊王那次宴席除了鄭國公蕭晚風沒去,其他無一人缺席,足見他在大經國舉足輕重的地位。
蕭夫人壽誕那日,正是楚老爹宴請群臣之日,於是就把酒宴設在了一起。前一日,我去天工坊取那趕製出來的舞衣,心血來潮想四處走走散心,便揮退了丫鬟和抬轎小廝,一個人徒步走在回去的路上,路徑一道巷子,忽被幾個土霸堵在巷口,滿臉橫頭流裏流氣地吆喝著:“喲,好標致的小娘子,來來來,陪大爺們耍耍!”
這幾日心情一直不好,正好有人送上門排解鬱悶,我冷冷笑起,剛打算教訓他們一頓,一道醇厚聲音飄進耳朵:“妹妹,你在這裏做什麼?”
抬頭看去,隻見一個頭紮馬尾身著黑色麻衣的年輕男子迎麵走連,方臉劍眉,薄唇如刀,朝眾人掃視一番,“你們想對我妹妹做什麼?”
哪來的瘋子,半途跑出來亂認妹子?我皺了皺眉頭,又見他眉目分明眼神清朗,不像個神誌不清的人。
“哎喲,原來是大舅子啊!借你家妹子談個心,不想受傷的還是一邊站著!”
男人麵無表情,靜靜說了一句:“沒有人可以輕薄我妹妹。”
“嘿,你還真給臉不要臉——啊!!”
白光一閃,土霸的手臂豁然破開傷口,鮮血噴湧如注,當場竟沒一人看見那男人是什麼時候出的手,隻覺得那雙眼睛銳利得如同草原的蒼鷹。
“我的話不喜歡說第二遍。”男人半垂著眼,像是在看著眼前的人,又像是所有人都不在他眼裏。
那群欺軟怕硬的土霸一個個像軟了腿的蝦子,求饒著落荒而走了。
方才這親熱喊我“妹妹”的男人卻沒再看我一眼,轉身也要離開。
“等等——”我喊住了他,他稍稍停住腳步,但沒有回過頭,我道:“請問你是不是認錯人了,我並不認識你。”
他硬著聲音回答:“很巧,我也不認識你。”話未落下,人已走遠。
我茫然看著空蕩蕩的長巷,搖頭道:“真是莫名其妙的怪人。”
怪人往往是高人,高人往往做怪事,事實證明的確是如此。
我有預感:很快,我和他就會再見麵。
因為我在他腰間懸掛的令牌上,看到了“司空”二字,是專屬於軍隊調派人馬的虎符。
隨身帶著這樣的東西,他的身份昭然若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