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第四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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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起來,於一秋其實是何仲允的恩人。
第一次接受於一秋的恩惠是在何仲允讀小學一年級的時候。
他懷裏揣著媽媽給的一百多塊錢,那是老師要求交的班費的數目。上學路上,被一個拿著匕首的叔叔攔住,叫他把錢拿出來,嚇得小仲允不知所措,差點要哭鼻子。
於一秋就在這時出現替他解了圍。
何仲允還記得,那天於一秋穿著皺巴巴的校服,歪戴著鹹菜幹似的紅領巾,頂著純天然睡醒了沒梳理的鳥窩頭,一臉沒睡好覺而怒氣衝衝的樣子,神一般地從天而降,華麗地把那渾身散發著跑龍套的猥瑣氣息的男人打了個落花流水。
正要向這位見義勇為的英雄道謝時,英雄卻伸出修長的手臂,用好看的纖纖食指指著何仲允,不容置疑地命令道:“哎,我幫你把這家夥解決了。下午放學請我吃棒棒糖。”
何仲允傻了眼。一般情況下,不是應該在他說“謝謝”以後,對方回答:“不用謝,我是少年先鋒隊隊員,這是我應該做的”才對嗎?
那天下午,何仲允向恩人解釋,他帶在身上的錢是交班費用的,除此之外他自己並沒有零用錢,也請不了他吃棒棒糖。於一秋立刻把眉頭擰成一團,哀怨地盯著仲允,順便一抬腳踹上仲允的屁股。在於一秋看來,這一腳輕得很,跟開玩笑差不多;何仲允卻為此瘸了好幾天,一走路就扯得屁股疼。
聽說,這件事情還有後續發展。那個被於一秋揍了的家夥不服氣,拉了幾個弟兄帶著棍棒埋伏在於一秋放學回家的路上,想教訓他一頓。結果,被出了力氣沒討到糖吃的於一秋遷怒,反把他們狠狠教訓了一頓。
再後來又有十幾個帶刀的小混混為這事兒來找他麻煩,同樣下場悲慘。
從此以後,於一秋的威名就傳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