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相關  隴氏及鄭氏列傳   加入書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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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隴氏,原名隴良芬,是作者的奶奶,現實中確有其人,作者為了一些故事情節,將此人抹黑。
    隴氏,1959年6月19日出生於清鎮市石門村,自小性格詭異,十八九歲與鄭老結婚,生下三子三女,後因患肺結核醫治無效死亡,享年六十五,埋於本村湯家墳。
    隴氏,在小說中與本人曆史相符,但沒有那麼嚴重,在第一單元第一回中,兒媳生下孩子,因為孩子出生就是早產,隴氏怕花錢,就把自己的孫子扔掉,幸有王務見狀用計將其救上,便起了名。這點是虛構的。作者這樣做,隻是道出那時的人心迷信。什麼都信,但也突出,作者對王務的尊重。
    但是兒媳生下孩子後,隴氏卻因自己的私心未給兒媳父母報喜,處處算計別人,在小說中,興明的外公外婆心疼自己的女兒,不請自到的前來祝賀。也遭到隴氏的記恨。
    在小說中興明幼時生病的一回,兒媳四處求人,隻是為了能讓興明退燒,故四處求醫,未有結果,所剩錢財不多,沒有辦法,隻好求救隴氏一回,四處借錢,在興明二姑家所做半天,未提及半點借錢意思,無奈,興明差點喪命,幸遇其姑父妹子,方救興明一會。小方生病時,也不管不問。
    然趙氏及張氏因心疼自己的女兒,故將本家牛送於興明家,沒有想到.隴氏心中1非常高興,卻不感恩,在兒媳和兒子吵架後,總抬兒子的頭,卻不講道理,還支持兒子的做法,沒有自已弟弟勸說,還要加害別人。
    在某年端午亡,兒媳父母前來請姑爺及女兒前去過端午,隴氏卻以莊稼忙為由,不同意自己的兒子兒媳去過節,說了不行還要動手,兒媳父母無辦法,隻好作罷回家,隻因讓女兒過上好日子,方才忍住。
    在興妹之事的丟棄卻以隴氏的有關,包括自己生病原因也怪罪於自己兒媳,此人也是見錢眼開,嫌貧愛富的心思,最終在自己生病的道路上,還要加害自己的兒媳。最終因去世。
    隴氏良心太惡劣,隻因算計與害人。
    從此名聲眾人知,代代傳計做參考。
    鄭老(興明的爺爺,原名鄭傳明)
    鄭老出生1953年某月某日於雲南省某處,與父母一同遷往貴州省清鎮市石門村大岩組,在這裏生活,1979年與隴氏結婚,育有三男三女。
    鄭老在小說中前期與隴氏一樣嫌貧愛富,經常習難自己的兒媳婦,與隴氏打了自己的親家母。還不講理。
    後期由於隴氏過世後,安排在了自己的大兒子家討生活,一直未見過好,經受虐待,逝世時能知道誰對他好,孝順他。
    臨走的時候能知錯就改,對以前所做的事承認錯誤,並請求張敏的原諒,2011年左右離開了人世。
    有詩為證:
    知錯能改鄭老者,臨終能翻過去事。
    敢於承擔錯誤事,卻將兒媳訴心聲。
    臨終方知孝順人,卻將不孝看心裏。
    世上若有明白者,公婆心中全家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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