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九年十一月卷 第十二章 你的微笑給予我重拾幸福的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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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人總要走陌生的路,看陌生的風景,聽陌生的歌,然後在某個不經意的瞬間,你會發現,原本費盡心機想要忘記的事情真的就這麼忘記了
------忘記你說,記得愛我。
燈火時亮時滅,閃爍過眼眸才發現原來那些周邊的身影總在最後給予了莫大的力量。於是那個曾經如影隨行的螢火,在重點了麵容之後變作了心裏明盞的燈火。並不是因為本身是誰,做了什麼,而是麵對著麵時可以是誰,可以做些什麼。當明天變成了今天成為了昨天,最後成為記憶裏不再重要的某一天,突然發現自己在不知不覺中已被時間推著向前走,這不是靜止火車裏,與相鄰列車交錯時,仿佛在前進的錯覺,而是真實的在成長,在這件事裏成了另一個自己,愛上了早該愛上的人。
有時候離去會讓事情變得簡單,人們變得善良,如同做了個有關童年的夢,使得重新開始後認真地繼續。曾經擁有的,不要忘記;不能得到的,更要珍惜;屬於自己的,不要放棄;已經失去的,留作回憶。當再次擁有曾經擁有的,得到不能得到的,找回屬於自己卻已經失去的,尤其都指代一種東西時,即便沒有任何信仰也會感謝上蒼的眷顧。
喜歡並習慣了對變化的東西保持著距離,這樣才會知道什麼是最不會被時間拋棄的準則。比如愛一個人,充滿變數,我於是後退一步,靜靜的看著,直到看見真誠的感情。就像你現在一樣看著我微笑、沉默、得意、失落,於是跟著開心也跟著難過,隻是你一直站在現在而我卻停留在了過去。好的愛情是通過一個人看到整個世界,壞的愛情是為了一個人舍棄世界。你沉默著,靜靜地讓我看到你心中的海,美得就像是你。
選擇遺忘,如同無法更改的宿命,一切都像沒有對齊的圖紙,從前的一切回不到過去,隻是慢慢延伸,一點一點的錯開來。第一次的時候,因為風,漸漸的把距離吹得很遠,第二次,還是因為風,把你送回我的身邊。或許,青春隻是場明媚的誘惑,經曆了經過,最後站在一起的才是你和我。
一直以為山是水的故事,雲是風的故事,你是我的故事,可是卻不知道,你悄悄地成了我一生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