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四章 結局1   加入書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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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間2006年2月1日正月初四
    地點警察局
    警察:“為什麼不開門?”
    農村男人一臉惶恐:“嚇得唄,你們來了,咋還敢開門啊……”
    警察:“說說吧,車是怎麼來的?”
    “買的,是買的,絕不是偷得、搶的。”
    警察:“買的?那你跑什麼?”
    “真的是買的,要是早知道問這個,我瞎跑個什麼勁啊……”
    警察:“這麼說,還有別的事?”
    “沒,沒了,要有,我保準說,我是好公民,好公民不說謊……”
    警察:“行了,先說車的事吧,一五一十詳細地說”
    “絕對地,絕對的……就這麼回事”
    警察:“行,有事再找你”
    “好,好”三角眼點頭哈腰地站了起來,拉過一邊的妻子就往外走,到了門口,女人不走了,說“孩子呢,孩子怎麼辦,你幹嘛不說,孩子都不知哪去了,這日子可怎麼過啊……”說著便要落下淚來,三角眼連忙用手捂住女人的嘴,“小聲點,蠢貨”,說著把女人一路拉到外麵,才對女人說“那錢在哪呢?”“在孩子那呢”“那不就是嗎,咱當初是怎麼想的?這不正順溜著呢嗎……”,還沒說完,女人搶白道“說來說去你還惦記著那錢,你這沒良心的,那孩子就沒離過家,這可怎麼過的啊……”說著又要進去報案。三角眼一把拽過女人,“你糊塗了,是不,啊?你報了案,查出那錢咋辦?我們倆坐牢,那女兒就是幫凶,同樣坐牢,咱一家三口讓人一鍋端了你高興,是不?”女人被嚇得一愣,沒了主意喃喃道“那可咋辦是好啊”,“先離了這警察局再說,這地咋也不能呆。”
    時間2006年2月14日
    女孩被帶回警局後,一時聯係不到她的父母,因此暫時被安排在了警局,也方便傳喚。“爸媽不在這嗎?”被帶回來後,女孩遲遲不見警察為難自己,反而認為自己是個受害者之後,心便漸漸放開了,疑問便也出來了。
    女警轉過頭,笑著對她說:“不要怕,你父母沒犯事,不過已經走了,暫時聯係不到……”女孩又問“沒別的事?那他們去哪了。”女警安慰她道“不用擔心,我們會盡快聯係到他們,另外,你要有什麼事,可以跟我說……比如受到人身恐嚇要上訴的話……”
    “不,我並沒有收到任何傷害”女孩立刻答道。
    “那好吧,我先幫你辦理一下住宿手續……”
    “我自己可以的,我能照顧好自己……”女孩一臉堅定地看著女警。
    女孩在被扣留的車內收拾著散落的衣服,全新的,九成新,不多但也不少,而且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是高檔貨,誰讓英子不在乎的就是錢呢。女孩盡量雙手抱的滿滿的,走出了警察局的大門。
    “買衣服嗎,好衣服,50一件……”街道上人頭湧動,但是卻沒有一個人肯停下腳步看一眼女孩的衣服,下意識地就將這些衣服認為是街邊淘汰貨,停下來引人駐足就會降低了自己的身份,即使這街邊可能沒人會認識他。
    無奈地換過一處又一處地方,皆沒有人肯看一眼這漂亮的衣服,沒辦法,最後隻得在人家賣衣服的鋪位前打轉。這時,一名中年婦女停在了女孩的身旁,盯著女孩手裏捧的衣服,詢問道“這是賣的?”
    女孩點了點頭,中年婦女便伸手將女孩手裏的衣服翻了又翻,撿了又撿,嘴裏還不停地嘟囔著,說衣服這不對,那不好,最後終於在幾個對比中選出了一件,拿出了40元錢塞給女孩,說:“還不知道能不能穿,算了,買著玩吧。”轉頭狀似不屑地走了,沒給女孩說話的一丁點時間。
    由於女孩的存在,不時有店鋪裏的人出來趕她,說她耽誤生意,沒辦法,女孩隻好在各店鋪門前打轉,最後站在一家店鋪門前,還不敢上前招攬生意,隻是用期待的目光看著來往的行人,可惜迎來的不時詢問的眼光就是同情的一瞥,因為沒人知道女孩是在賣衣服。
    店鋪是個男人開的,二十出頭,看起來很隨性,也許是注意女孩時間久了,見她挺可憐,因此他讓女孩將衣服擺在店鋪裏賣,並對女孩說:“整理一下,一件200,少了不賣”。在女孩看來他的心腸應該很好吧,於是她點了點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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