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9、窗外芭蕉窗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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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偉,就算不能在一起,我也不會怪你,孩子我會生下來,認識你我從來沒後悔過。”
汪小純攥著潘偉的手,眼裏噙著淚花,說出了一個女人最難說出口的話。盡管她深愛他,想與他長相廝守,但不想因為自己,讓潘偉陷入進退兩難的處境。
如果非要犧牲一個人,汪小純會毫不猶豫地選擇犧牲自己,她內心的堅定是潘偉想象不到的。
聽了汪小純的話,潘偉又愛又恨,愛這個值得他一輩子珍惜的女人,恨自己如此的猶豫怯懦,相比於汪小純的堅定和包容,自己簡直太不男人了。
“小純,我這輩子非你不娶!”
潘偉摸著小純的肚子做出了人生的第一次抉擇,他不是沒有猶豫過,甚至想過最糟糕的結果就是斷絕母子關係。
不是被愛情衝昏了頭,而是出於一個男人的責任與擔當,他想做個好丈夫,做個好父親,不是像自己的父親那樣。
潘偉的執念是源於家庭的影響,始終覺得自己的父親算不上一個合格的父親。
他的父親是“知青”,那個年代的苦,隻有五十年代的人最有體會。16歲到雲南上山下鄉,28歲回城,33歲才有的潘偉。
父親性格強勢,對他十分嚴厲。因為父母工作很忙,平時也很少陪著他,8歲之前基本都是跟著爺爺奶奶。童年少了父母的陪伴,但至少是快樂的。
後來,跟著父母生活在一起並沒感覺幸福。父親喜歡喝酒,而且經常喝了酒就跟母親吵架,有時候還會拿他出氣。
在這樣的家庭中長大的孩子是壓抑懦弱的。盡管物質上是富足的,但情感上是貧苦的。
他羨慕汪小純的家庭,一家人相處的輕鬆自在。父母和孩子更像是朋友,可以說心裏話,可以開玩笑,而不是上級命令下級的關係,這是他心目中理想的家庭關係。
潘偉特意選在4月9號去的民政局,這天是汪小純的生日,也是一年中的第99天,寓意天長地久。
“結婚證辦好了,請二位收好。”
領過結婚證的一刻,沒有汪小純想象的激動,她隻是緊緊擁抱了一下潘偉,她唯一可以抱住的男人。
“今天,我們將共同肩負起法律賦予的婚姻責任和義務:孝敬父母,教育子女,互敬互愛,遵紀守法。今後,無論貧窮與富有,健康與疾病,我們將患難與共,風雨同舟,熱愛對方,珍惜愛情。”
結婚的誓言說出來容易,都做到卻不容易。那張紙也許是天長地久,也許隻是衝昏了頭。
汪小純衣兜裏揣著結婚證,仿佛懷揣著全世界的美好。站在民政局門口,抬頭望著天空,雲朵像夢一樣軟,像棉花糖一樣甜。
可這份美好和甜蜜並沒有維持多久。為了婚事,兩家人在酒店見了一麵,結果不歡而散。
“你們這是賣女兒嗎?怎麼不多賣點啊!既然證都領了,也不用征求我的意見,你們想怎麼辦就怎麼辦吧,婚禮我是不會參加的!”
潘偉的母親聽到汪家要十萬彩禮,氣得怒不可遏,筷子都沒動一下就走了。
“怎麼說也是個處級領導,一點風度都沒有!如果不是為了小純肚子裏的孩子,你們這樁婚事,打死我們都不同意!”對於潘家的態度,汪家父母也是氣不打一處來。
婚禮是在汪小純老家辦的,潘家沒有出席,多少讓汪家臉麵有些掛不住。潘偉的母親卻還是無法原諒兒子的背叛,連留給兒子的婚房也租了出去。
“小純,你長大了,自己的事情你自己做主,爸媽不會幹涉,可潘偉要讓你受委屈了,就是離婚媽也支持你!”
“媽,你說什麼呢,剛結婚就說離婚,多不吉利。”
聽到媽媽的話,汪小純心裏泛起一陣酸楚。誰家女兒不是父母掌心裏的寶,哪個父母會讓女兒受這樣的委屈。
潘偉拿出全部積蓄十五萬給了汪家作禮金。汪家不僅沒收,還添了六十萬,給汪小純買了一套三房。
汪家在意的是臉麵,要禮金隻是看對方是不是在意自己女兒,正是兩個家庭的矛盾為這段婚姻埋下了定時炸彈。
父母關係融洽的家庭,會滿足孩子愛和安全感的需要,這樣的家庭環境,孩子性格是健全自信的,對婚姻也會有安全感,與另一半相處也會更從容。
父母關係緊張的家庭,孩子是不安的,缺乏自信,對婚姻也會有恐懼和不安,與另一半相處時要麼過於敏感,要麼是被動的,很難主動愛對方。
作為孩子,無法選擇父母,也無法改變父母。隻有自己努力成長,通過後天來彌補先天的缺失和不足。
有人說,幸福的童年可以治愈人的一生,不幸的童年需要一生治愈。
汪小純的溫柔體貼、善解人意是原生家庭培養的,潘偉的怯懦多疑也是如此。
兩個人相處久了才會慢慢發現,治愈一段感情不難,難得是治愈一個人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