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十六章 此心隨筆共落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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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眼睛望了望馮宇楠,道:“開始的時候,我也覺得很奇怪,對於這條教規十分的不理解。話說這諸般的法術,為什麼隻能由師父親述,而不能夠記錄在紙上呢?直到後來,我才聽師父偶然說起,知道了這其中的原委。要說原因,還需提起我派的立派鼻祖——王真人。我咽花堂乃是由明朝時一位姓王的道士創立的,開始時,大家還知道他的名字,但到後來,眾人都尊稱他為王真人,這一來二去,他的真名倒是被人給忘記了。及至第三代堂主時,我派中便已無人知曉這位王真人的名字了。既然不知其名諱,大家便又都稱他為王真人了。”
聽到這,馮宇楠道:“這王真人,也太霸道了,自己名字忘記了,便發邪火,創出這麼一條無賴的教規來。”
大眼睛斜睨了馮宇楠一眼,道:“別插嘴,我還沒說完呢!你出言不遜,詆毀師祖,這可是殺頭的重罪。以後小心點、”
馮宇楠見自己又犯了錯誤,頓時無語,隻覺這咽花堂刁鑽古怪,動不動間就觸犯了教規,眼中欲哭無淚,大悔自己入了這個咽花堂。
大眼睛訓斥了馮宇楠一句,看她的言語間似乎對這個師祖王真人十分崇敬。隻聽她繼續道:“王真人少年時曾是一個飽讀詩書之人,詩詞文賦,無不精通。及至弱冠時,便由縣裏保舉,於府中奉事,做了一個小官,專管起草文件之事。那知府見王真人才華橫溢,做得一手好文,便將他調到了自己的身邊,負責處理一些事務,兼之為自己寫一些奏章,詔令。這王真人在府中應職一年有餘,諸般事務,有條有理。而且為官清廉,不畏強橫。在其鄉中,深得人心。有一天,知府把王真人召到家中,親自設宴把酒,為其邀功嘉獎。這知府也是個有才之人,兩人越嘮越是投機,後來借著酒性,竟談論起了當今天下之勢。大叱朝廷昏庸,奸臣當道。王真人與知府的這一頓酒直喝到了天亮,臨行時兩人執手作別,均是心中相惜,都是把彼此當成了自己的知音。”
說到這,大眼睛長歎一聲,神情悵然,似乎是不願說起其後之事。但看馮宇楠正聽得入神,一雙眼睛瞪的老大,顯然是靜候著下文,於是繼續道:“那王真人也是喝得有點多了,出得府門,竟在知府家的外牆上信手提了一首詩。其內容如今已無法知曉,但其大意還是知道的,便是諷刺當今世道渾噩,民不聊生。提畢,踉踉蹌蹌的回到了家中。”
馮宇楠一拍腿,插口道:“我知道了,他那首反詩一定是被官府看到,結果把他給抓起來了。”
大眼睛道:“你隻說對了一半,他的那首詩的確是讓官府給看見了,但被抓起來的人卻並不是他。”
“那是誰?”馮宇楠略一沉吟,道:“莫非是那個知府被抓起來了?不過那首詩乃是王真人寫的,就算是寫在了他家的牆上,那也總不至於把他抓起來吧?”
大眼睛道:“沒錯,被抓的那個人就是那個知府。前麵說過,王真人曾把那個知府引為知音,所以那知府肯定也是個清正廉明的好官了。而正因為他為官正直,所以才遭到了奸臣的憎恨。那些奸臣早有預謀,一直都想借機除掉他。而此時王真人的那一首反詩,正好便中了他們的下懷。那知府先是被革職,隨即被抄家。雖然那首詩是王真人寫的,但那些奸臣卻非說成是那知府寫的。麵對他們的陷害,那知府卻處之泰然,也不辯解,其意便是想保全王真人。心想自己和那些奸臣腐黨之爭已不是一日兩日了,他們對自己虎視眈眈也是有時候了,縱然自己逃過了此劫,但保不準以後還要栽到他們手上。正所謂:‘欲加之罪,何患無詞?’即使如此,那自己索性便任由他們去吧,而且自己這一認罪還能保全王真人一條性命。權衡左右後,那知府便認了罪,‘承認’了那首詩是他寫的。”
“那王真人呢?他難道沒有去自首嗎?”馮宇楠問道。
“怎麼可能沒有,可是那些奸臣的目的乃是要害死知府。對於王真人這麼一個名不見經傳的小人物的死活自然是沒有興趣。於是雖然王真人幾次去投案自首,但卻還是無濟於事。最後那個知府被砍了頭。話說禍不及妻兒,那些奸臣當真心狠手辣,殺一人還嫌不夠,竟將那知府的妻兒老小全都盡數殺害了。而另一方麵,這首反詩的真正作者王真人竟是安然無恙的活著。”
“常言道:一人做事一人當。那王真人怎麼如此無義,人家替他死了,他竟然好好的活著。”馮宇楠從背那七十二條教規開始,便對其作者王真人產生了深深的抵觸情緒。怪他弄了這麼一大堆繁文縟節,而且文章又寫得那麼晦澀難懂,都快把自己的頭給搞大了。此時馮宇楠借機貶低一下王真人,暫時尋找一下心裏安慰。
大眼睛道:“話也不能這麼說。那王真人也是因為喝醉了酒,才在知府家的牆壁上提下了反詩。待知府被抓後,王真人曾屢次投案自首,然而卻終是無濟於事。”
馮宇楠撓了撓頭道:“可是我還是不明白,這跟那條教規有什麼關係啊?”馮宇楠聽大眼睛說了半天,可對於那條教規的緣由卻還是沒聽出個所以然來。
大眼睛道:“那王真人見知府一家竟因自己而慘遭殺害,心中悲憤不已。將知府一家的後事料理妥當後,王真人便想以死謝罪。於是便回到家中取了根繩子,自縊於房前的一棵枯樹上。正是‘富貴在天,生死有命’那王真人眼看著半隻腳都已踏進了鬼門關,不想竟被人救了下來。王真人睜開眼,見救他的竟是一個老道。那老道問他何故如此,他便將事情的經過講了出來。那老道聽後仰天大笑,道:‘世間多崎路,你今番自戕,看來也是無念於人世間了。既然如此,你何不隨我修行,忘卻功利,共享齊天之樂!’那老道又對王真人佐以道家之理。幾經開導後,王真人便拜其為師,遁入道家了。雖拋卻塵念,但王真人對於知府一家的歉疚之意卻是絲毫未減。於是他便自立一誓——今生今世不動筆墨,以稍撫愧疚之情。這一誓言他恪守終生,至死未違。待他功德臻熟後,便自創一派,名曰咽花堂。因他立有誓言,所以他對咽花堂第二代弟子的傳授皆是由口而述。並且立下這麼條不允許弟子用筆抄錄的教規來。”
至此,馮宇楠才恍然大悟,原來那條古怪的教規竟是由此而來。
大眼睛道:“你現在明白了吧!以後聽我傳你心法的時候,用心牢記,免得我一句話說好幾遍。”其實,適才大眼睛說那條不允許弟子用筆抄錄的教規是由王真人定的,此言卻是差矣。那王真人因曾立下誓言,所以對弟子的傳授皆是口述。然其發覺此法大為不便,是以並未要求咽花堂中人人如此。隻是第二代堂主懷念祖師爺遺風,於是便加上了這麼一條教規。在初立教規時,王真人共列有七十一條,其意便是留有餘地,故意空出一條來,待後世於實踐中增補。誰知那第二代堂主雖在武功的造詣上很高,但卻是個頑固迂腐之人。為紀念王真人,竟創出這麼一條奇怪的教規來,那王真人若是泉下有知,真不知當作何感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