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十一章 四人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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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為首的俊哥兒,單名一個皮字,家中排行在四。大哥已經因公殉職(就是被妖怪吃了),二哥三哥跟隨在陳將軍身側。與哥哥們不同,陳皮是妾生的,但這偏僻的家宅將來會由他來繼承,所以是家中未來的少主人。
“狐狸眼兒”叫陳媚兒,是正妻的女兒,手裏領的孩童叫陳思,是她的胞弟。原本家業應由這最小的嫡子繼承,可惜這孩子幼時高燒,燒壞了腦子,是個白癡。
小胖子叫阿成,姓什麼不知道,是遠房表親家的孩子,寄住在這。畢竟不是自己府上,寄人籬下,隻有尋求保護。他是個腦筋單純的混人,舞文弄墨不行,於是抱起了少主人的大腿,充當起打手來了。
吳邪在這家裏的身份很特殊,是家主的外甥,本應是受到禮遇;可同時又是受人厭惡的魔物。所以所有人都選擇了無視,這樣就不用去管那些複雜的關係。
除了那幾個少爺小姐。相安那麼多年,直到府上出了那兩個陰狠毒辣的姐弟,比起吳邪,他們更像妖物。
其實這幾個人就是不能上網,沒有電視,有錢有勢沒得玩,閑大了。所以吳邪這倒黴鬼,就被當成消遣對象了。可是這玩的越來越沒有分寸,再這樣下去,早晚有一天被他們玩兒死。但憑自己這個德行,蹦起來都打不著人臉,怎麼跟人鬥啊!別說打不著,就算能打著,揍了少當家就是捅大漏子,以後別想在這混下去。總不能偷摸背後一悶棍,然後刨坑埋了吧?就算埋,吳邪這小胳膊小腿兒也拖不動屍體。
雖然恨,但還不至於真想殺人害命。吳邪這人,上一世從小被自己的學究兒老爹教育的品性純良,為人正直。雖然最近學著做生意,跟自家三叔那老狐狸也學得奸猾一點,可實際還是個誠懇的孩子。
那幾個人已經害過他一次,保不準什麼時候就有第二次。盡管吳邪清楚自己身處朝不保夕的困境,仍然還是有些婦人之仁,不想真跟幾個孩子較勁兒。但不報複一下,就太沒男人骨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