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後的新故事 2009年03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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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03月01日周日
從前我總是很佩服那些天天寫日記的人,他們竟然可以每天都有話寫。我總是過得糊糊塗塗,上個禮拜,這個禮拜都混亂在一起,覺得沒什麼區別。可是今天我忽然也有了寫日記的想法,並且相信即使做不到每天都寫,這次也絕對不會有頭沒尾。
因為我認識了他,一個讓我的每一天都不同,每一天都會有話說,每一天都值得紀念的人。我甚至開始懊悔,為什麼我在見到他的第一天沒有開始寫日記呢!不過還好,和他的相見,我一輩子都不會忘。
方照南,多麼好聽的名字,他的父母一定是在對他滿懷愛意的情況下為他起了這樣特別的名字吧!是啊,像他這樣美好的人,誰會不愛他呢!
唉,我不能再誇他了。或許我可以仔細的描述他,這樣終有一日他看見這本日記,他會發現自己曾經還有這樣的一麵啊——我心中的方照南。
第一次見他是在開學一個月後的新生彙報演出上,我這種小角色,沒有任何特長的人,在這種時候隻能作個觀眾,還是不合格的那樣。那日,我照常抱了本小說讀,我清楚的記得當時我看得是《少年維特的煩惱》。我剛開始看,讀到維特遇到他一生中唯一的愛——綠蒂。這時,原本吵鬧的四周突然安靜下來,沒有任何聲音。
這麼安靜嚇得我出了一身冷汗,可是抬頭才發現身邊的人都直直望著前邊的舞台。當時我坐在第五排可以很清楚地看到台上人的樣子——有個男生抱著吉他,坐在椅上,原本已經上了台,他卻一點自覺性都沒有,還在那裏調琴弦。
大家為什麼會安靜,我不明白,我隻是知道就算是他什麼也不唱,就是坐在那裏調調琴弦,我也會認為那是最好的演出。從小到大,除了明星,我從來沒見過這麼漂亮的人。或許用漂亮形容男生不對,有人這麼說我,我也會生氣,但是對於他,這絕對是個讚歎詞。
柔軟的烏黑的頭發短小精幹,如白瓷一般白皙的皮膚,眼角犀利上翹,好像睥睨一切那樣。最讓人震驚的是,他的眼睛是藍色的,絕對不是隱形眼鏡,是真的如外國人那樣的藍色,但又和外國人不同,他的藍色更深,像是將要下雨時大海的顏色。
就在我大腦一片空白時,他抬頭微笑,開始唱歌。他唱的是陳百強的《偏偏喜歡你》,這首歌我到今天已經聽了成千上萬遍。如果說他不能成為歌星,我覺得這個世界就沒人能唱歌了,雖然這麼說有點誇張,但是我當時就是這麼想的。如今我也認為,今後他一定會成為一個大歌星,像是我喜歡的張國榮那樣,成為一個年代的符號。這種想法真是傻,可是,我打心底裏相信。
一首歌不過三四分鍾,可是人生的真正轉折改變,也就是需要這三四分鍾。就像是這之前我從來沒有想過,我會喜歡上一個男生,但是在我聽他唱歌那一刻我的命運就改變了。我總在想我真的是個GAY嗎,我不這麼認為,我想無論他是男是女,我都會喜歡他。
隻是看了一眼而已,就說愛,或許他會覺得我俗氣,也是被他的外表吸引罷了!但,我想不完全是這樣,喜歡一個人理由可以很多,因為外表我喜歡他,但我相信若是有機會了解他,我會真的愛上他。這是種宿命般的感覺。
今天為什麼會開始寫日記,或許是因為在偷偷注視他一個學期後,第一次我和他有了交流。我原本不是那種運動型的男生,可是因為他我開始打籃球。與其說是打籃球,不如說是給打籃球的同學看書包的運動。我可以坐在一邊看看書,偶爾抬頭偷看他瀟灑的投球。我和那些隻會用尖叫吸引他注意力的女生不同,我並不需要他注意我,就算他像其他人一樣看不到我的存在也無所謂。我隻是想看他罷了,而且最近我開始學畫畫,我可以白天看他,晚上回去畫,現在我已經可以畫出寫他的模樣來。
今晚,我如往日那般偶爾看看他。正當我低頭讀書時,一個球飛過來,砸得我頭昏眼花,眼鏡也飛出去了。可是如果能和他說話,我願意天天被這麼砸。
他問我,“同學,沒事吧!”
我不記得我回答了什麼。他說了聲,“對不起”,從遠處撿回我的眼鏡,裝在兜裏走了。我隻是楞在那裏。現在我的眼鏡還在他的兜裏嗎,或許我當時應該追上去問他為什麼,可我什麼也沒做,隻是看著他離開。走前,他回頭,像是覺得很有趣一樣笑了,他發現我了嗎?
我的頭腦已經不能思考,我竟白癡地希望自己可以和眼鏡交換身份,那麼現在和他在一起的,不會是我的眼鏡,而是我了。
好了,不能再胡思亂想了,上帝給我一個機會,明天我會去找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