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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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隨楚雲班去京城的一個二品官員府上演出,在那裏,我又見到了安然。
我千方百計地接近安然。我不是一個輕佻的女子,對安然,是第一次,可能也是最後一次。我沒有對他動一分感情,我隻是想把他當作擋箭牌,通過在他身邊甚至是進入安府來讓別人不會再想到我是個危險的人物,而是永遠把我當作屏歌。
後來我成功了。我很欣慰,從不近女色的安然竟然能經常與我花前月下、飲酒賦詩,或是他撫琴,我歌舞。
我不知道著是不是他的計謀,但他就是這麼一次次地縱我出入安府。
他欣然撫琴,琴聲曠遠而悠長,仿佛穿越塵世、愛戀,悲歡離合,直上雲霄;我一身白素紗裙同潔白的蓮花一齊綻放在夜色之中,如夜之精靈輕快靈巧地跳躍在花間。
他完全沉迷其中了,他的瞳中沒有閃現出絲毫狂亂的仇意。不知道此時的他,心中是否還有“梧央”這個名字?
第三個“無辜”的人死了。恰巧在我與安然相聚於安府荷塘的那個夜晚。
死者是楚雲班老板娘。
沒有人會懷疑到我,第一,我有不在場的證據,證人就是安然自己;第二,整個楚雲班就屬我和她關係最好。
事實確實是這樣。我出名之後,楚雲班被邀請的次數更多了,而我從不吝嗇,錢對我來說沒有十分重要的意義,所以不該我得的那份我從來不會和她搶,另一方麵,我十分感激她,在我初出江湖時,是她教會我唱歌。
她這人沒什麼別的缺點,可就是貪財,一些跑龍套的小角色,不多的銀兩都快被她壓榨光了。所以,在整個楚雲班,就我最受她待見。
然而,在她不經意發現我的秘密後卻經不住巡撫的重金獎賞而出賣我,這是我最不能容忍的!
真是很巧,這三個懷疑、了解我的真實身份的人都選擇了親自去告密,而且,下場都是死在了府衙門前。
因為殺人地點的原因,巡撫衙門的護衛士兵已經換了兩次,但是他們還是隻在人倒下之後才察覺到,之前沒有任何異樣,無聲無息。
正是這樣,我才能為自己創造更多不在場的證據——老板娘以為那天晚上我先離開就不會知道她的去向,可是我一直在暗中跟著她,在確定她要去巡撫衙門後,在途中將帶有梧桐馨的暗針射到她身上,然後迅速到了安府。
在我已經為安然跳完一支曲子之後,門衛才衝進府衙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