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章   加入書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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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從那次k房遇到她之後,就沒有再遇見過她了。
    有幾次,晚上,一個人在欣賞著夜空時,會想起她的笑,很想認識她,覺得她真的很特別,也真的很想知道為什麼她可以讓慕容恒和李櫻雅那麼喜歡她。
    後來,我自己花了一個寒假的時間去打聽她。
    原來,她家並不富裕,她的父親很早去世了,隻有她母親撐起那個家。
    她之所以那麼深受喜歡,是她很好玩,性格很活潑,很喜歡去逗別人笑,每天都去逗的李櫻雅和伊簡優笑的快瘋了。
    有時她很沉默,因為她很不開心,她很想別人去安慰她。
    她和我的性格很像,似乎我開始喜歡她了,被她吸引住了。
    於是開學的時候我常常下課走到外麵的走廊抬頭向上望她,也常常以“陪慕容恒上樓找李櫻雅”的理由去看她,而她卻永遠都不知道我在看她。
    我常常從走廊向上望都會看到她,她真的很容易吸引人。
    特別她經常和叫伊簡優的女孩泡在一起,做的事情實在太嚇人了。
    她就像一道風景線一樣,讓人目光久久停留在那裏。
    我想去認識她,卻找不到理由,或許有一天,我會是那麼的開心,因為我認識她了。
    我想啊,如果我真的愛她了,想和她一起,一定會和她永遠,因為和她一起一定很好玩了,不會怕悶。
    不過,在這之前,我想我必須給時間自己去了解她,而不是急著接近她。
    我要在開學的2個星期去觀察她,去認識她是怎樣的。
    既然我覺得要喜歡她,想和她在一起,我就要全心全意。
    我知道她不是完美的,我會包容她。會和她一起瘋,會讓她覺得我很貼心。
    當我決定我喜歡她了,我想和她一起了,我就要有把握的去和她在一起,而不是隨隨便便的說一起就一起,我要對她負責。
    而不是不去顧慮她和我一起的感受。
    所以,我要對她好,不是兒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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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從後麵開始,不是男主角為第一人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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