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篇  地府看門犬之夜虎   加入書簽
章節字數:7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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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曾經以為,當自己閉上眼睛的那一刻,他不會有任何的思念與留戀。
    因為,這個世界對他從來都不溫柔。
    但是,他現在卻不願離開了。
    在他閉上眼睛之前,在他停止呼吸之前,在他的心髒停止跳動之前,他在想那個孩子——
    他,會不會為我哭呢?
    “春之子孤兒院”。
    看著溫暖的紅色字體,他的心裏有的隻是冷笑。
    被拋棄的孩子終究是被拋棄的。從一開始就得不到命運的眷顧的人,憑什麼以為長大了就能改變這一切?這裏從來都不是為他們帶來人生春天的地方。這裏,是把他們的人生帶進墳墓的地方。
    繪滿花朵和小草的大門緩緩地被推開,他輕輕地摸了摸花園裏的秋千,結果滿手全是鏽。
    他慢慢地走了進去,孩子們的笑聲從一個教室內傳來。他站在門外,透過玻璃窗戶看去,裏麵坐著四五個孩子,正在聽著一個女人說什麼。
    他歪著腦袋打量那個女人一會兒,冷冷的笑意彌漫上嘴角。
    他沿著走廊繼續走,記得前麵就應該是院長室了。
    安靜而祥和的下午,陽光懶洋洋地射在地麵上。他走進院長辦公室,裏麵坐著的老人見到他來,露出了笑容。
    “歡迎回家。”
    他勾起了嘴角。
    當他走出院長室後,他忽然有了想要抽煙的心情。於是,他掏出一支煙來,點燃。火苗在陽光下沒有躥動多久,隨後一陣煙霧繚繞著與陽光糾纏。
    “先生,這裏不準抽煙。”
    他抬眼,是那個剛剛在講故事的女人。
    “我知道。”
    女人看向他的眼神有些疑惑。
    “我以前,也住在這裏。”
    女人的眼睛流露出“原來如此”的意味。
    “回來……看看?”
    他微笑著點了點頭。
    女人的臉竟然紅了。
    “這裏沒有怎麼變呢……”
    “是的。沒有變。”
    一切都沒有變。
    “再見了。”他抽著煙,向她走去。然後路過她的身邊時,他的手從口袋裏伸出。那一刹那的錯身,身後的女人腳下,血由慢轉快地滴下,最後彙流成河。而她手上的匕首,在陽光下耀眼地閃著光。
    院長,這一代好像還差了些。
    春之子孤兒院——暗殺界的搖籃,殺人鬼的育嬰房。
    從來都沒有人懷疑過,為什麼這裏的孩子永遠都隻有這麼多。他們就像是一群羊兒,永遠都被控製在一定的數量範圍之內,不多,也不少。在他們被送進來之前,他們不知道,自己的命運已經被“規劃”完成了。
    那些歡笑的,被人收養的孩子,其實才是不合格的次品。
    那些哭泣的,從被收養名單裏剔除的,是這裏真正關注的對象。
    這裏就像是一個“圈”,合格的一邊,不合格的一邊。而不合格的,卻是合格的羨慕的對象——這是他以前的想法。
    當他被人領到另外一個地方的時候,他就注定不被光明所眷顧了。那裏是一個陰暗,潮濕,充滿了灰色的地帶。所有的一切,都是為了活下來的人而準備的。
    他們將合格的孩子們安排成兩兩一組,然後讓他們互相搏鬥。誰贏了,誰就能多活一會兒。
    八分之一,四分之一,二分之一,一。
    一批又一批,一個又一個。當他見到另外四個人的時候,他知道,自己終於可以活得久一點了——他們,是這一屆最後的“畢業生”。
    他們的後頸處,被紋上了代表各自身份的記號。他們是“王朝”的殺手,為著所有的雇主服務。有錢能使鬼推磨——而他們,就是那隻鬼。
    他的代號是夜虎。王朝排名第三的夜虎。做到他這個份上,就算是王朝的BOSS也不能輕易拿他怎麼樣了。這就夠了。對於他這個不指望生活還能有多精彩的人來說,能稍微輕鬆地站在一個地方喘口氣,就已經是很大的恩惠了。
    而現在,既然他已經可以喘氣了,那就讓他來為自己找點樂子吧。而他,第一個想到的,就是回到這裏。
    他回頭望了一眼緊閉的院長辦公室。
    不知道,我的表現能不能讓你滿意呢?院長。
    “啪”的一聲脆響,他低頭看去,腳下,是一粒被他踩碎的糖果。
    藍色的透明的粉末。好看的閃爍的包裝紙。
    是誰的糖?
    他從來都不認為這裏會有糖那種東西——就算是“圈”外的孩子也一樣得不到。他們美名其曰是怕孩子們貪吃糖果蛀壞了牙,其實他們是舍不得給孩子們吃才對——浪費一分必要以外的錢都是不被允許的。
    忽然他感覺有人盯著他。
    他朝前望去,是個孩子。他站在那裏,雙眼緊緊地盯著他,喔,不,是瞪著他才對。
    那雙負氣的眼睛——說不上是為什麼,多年以後的他,依然會記得自己那時的感覺——打動了他。
    也許,是裏麵的生氣,也許,是裏麵的生機。總之,他忽然之間覺得自己灰暗的世界裏,闖進了一個鮮活的外來客。
    他打算放過他。
    他慢慢地走過他的身邊。忽然,他覺得手上一疼,他下意識地用力一甩,“嘭”的一聲悶響,是那個孩子被他甩到了牆角。再看自己的手,上麵赫然是個牙印。
    這個小鬼,竟然咬我?
    但是,他沒有發脾氣,而是走了過去,蹲在腦袋昏沉的孩子麵前,問他:“你為什麼要咬我?”
    他回過神來後依然瞪著他,然後用幼稚的聲音指責著他:“你把我偷來的糖踩碎了!”
    他哭笑不得。原來這是他的糖。他還是頭一次見到“偷”都能說得真理直氣壯的。不過……
    “你從哪裏偷來的?”
    “……不告訴你。”
    嗬……還真是個嘴緊的小家夥。
    “你喜歡吃糖嗎?”
    小家夥的嘴閉得緊緊的。顯然他很喜歡——不然,他為什麼要為了一顆破糖咬自己一口?
    “跟我回家好不好?”
    小家夥的眼神有些疑惑。這讓他很滿意——看他的年紀不過四五歲,至少明白了跟人回家的意思,這在“圈”外的孩子們當中來說,已經是很難得了。
    “跟我回家,我買糖給你吃。”
    小家夥心動的眼神看得他差點笑出來。
    “每天都買給你吃。”
    小家夥在猶豫。
    “很多很多的糖果。”
    小家夥終於點頭了。
    “你先去門口等我,我一會兒就來接你。”
    小家夥一溜煙兒跑了。
    男子對他很滿意。這個孩子的膽量,似乎很大呢——如果他沒記錯的話,孤兒院裏的第一條規矩就是:沒有院長的許可不許接近門口的範圍。而這個孩子,卻是一點害怕都沒有。
    可是,為什麼這麼一個膽大的孩子會沒有被選進“圈”裏去?……他們是怕以後控製不住他吧。
    嗬嗬……看來他的動作得快一點了。男子愉悅地向前走著,他想要早點接那孩子回家。
    牽起小家夥軟綿綿的手,男子有了想要微笑的感覺。
    “你叫什麼名字?”
    “滕梓明。”
    “很好聽。”讓他想起了一種名叫紫藤花的美麗植物。但是,他比較喜歡蓮花。
    “你叫什麼名字?”小家夥人小鬼大,竟然還記著要問他的名字。
    “我叫北川芳吾。”
    北川一直以為,自己隻是心血來潮,所以才想帶個孩子回去——與其說是養了個孩子,對他來說更像是養了隻寵物。而所謂的家,不過是他任務間隙用來休憩的地方罷了。帶個孩子回家?以前的他若是聽到這句話估計都會笑出來。
    不過沒有關係,當他厭煩了他的時候,他會把他送走,送到一個很幸福很溫暖的地方——這麼小的孩子,應該是不會下地獄的吧?
    有一天,這個孩子用非常期望的眼神看著自己,手裏,緊緊地攥著一張好看的糖紙。
    他恍然大悟:忘記給他買糖了。
    於是當場就帶著他就去了附近的大賣場,買了一堆連他自己都沒見過的糖果。他記得小家夥吃的時候非常開心。而他,也意外的覺得很滿足。
    原來滿足別人的同時,也是可以滿足自己的。
    但是,當小家夥張大著嘴,把一口全部蛀光了的牙大大方方地展示在他麵前的時候,他愣住了。
    JESUS,那一口牙到底是怎麼爛光的?——在被牙醫劈頭蓋臉地罵著的時候,他心裏依然疑惑。
    北川的日子依然和以前一樣沒有變化。至少,在別人看來如此。但是,隻有他自己知道,自己微笑的次數,在這短短數月中,比前二十年加起來都要多。
    這個小家夥,具備了一切乖孩子的特質:乖巧,懂事,不吵不鬧,雖然愛吃糖,但是爛了一次牙後他竟然也學會自控了。真是神奇的孩子。還有,他最最讓北川欣賞的一點是,他知道什麼時候該說話什麼時候不該說話。多麼體貼的孩子,他擁有自己所沒有的一切。
    北川養了個孩子——這個傳言在王朝的內部已經不算什麼新聞了。隻是,大部分的人都是不信的。
    那個殺人如麻沒心沒肺的人會養孩子?養來做什麼?恐怕是養大了以後再殺吧!——以上,是絕大多數人內心的由衷想法。他們以為,北川養孩子,就跟養豬養牛養雞一樣,總要等肥了再殺。可是仔細想想,養肥了再殺有什麼意義?他們不理解。
    北川的行蹤不定,偶有住處也是住不了多久就走的。他因為一個任務而到來,又因為下一個任務而離開。以前他不覺得這有什麼不對。但是,當身邊跟著一個孩子時,他忽然覺得這種生活很不好。
    小家夥應該接受教育。他不想自己的身邊跟著一個文盲。可是,他跟在自己身邊的話,根本就不可能做到。而自己,也從來都不是一個好老師。
    北川思索了很久。某一天,他把手裏牽著的孩子交給了一位值得信任的人。
    當他離開的時候,他沒有回頭——盡管,他知道身後的人還在望著他。
    北川臥在樓頂,對麵的房間裏,睡著他的暗殺對象。以往,他都在這時思索著明天的任務。他就像一部機器,轉啊轉啊轉啊轉……從來都沒有停歇的時候。其實不是他不想休息,而是他不知道該怎樣休息。有時候他也會感到茫然:自己休息的時候能幹什麼?除了殺人,他幾乎別無所長。
    可是,今天卻不一樣。
    他的腦海裏,滿滿的都是那個孩子。
    他在幹什麼呢?這麼晚了,他是不是該睡了?小家夥晚上喜歡踢被子,不知道有沒有為他蓋呢?今天有點冷,他可別著涼的好。
    北川端起槍,瞄準了對樓的房間。
    天就快亮了,目標早早地起床了。
    小家夥現在應該會醒過來,穿著拖鞋上廁所去。然後回來鑽進自己有些冷掉的被窩裏去。他一定又把身體蜷成一團了,就像隻小貓一樣。
    北川扣動扳機。目標倒下。
    可以回去了。他勾起嘴角。
    他伏擊了半個月,離開小家夥半個月。再見到他的時候,小家夥似乎並沒有如他所料的一般想他。這讓他有點失望。當然,他沒有表現出來。
    夜,細小的開門聲把一向淺眠的他給驚醒。隨之而來的輕微又熟悉的腳步聲讓他依然緊閉著眼睛。他想知道,這個小家夥想幹什麼?
    身邊忽然暖了起來。牛奶般的好聞味道鑽進自己的鼻中。
    北川笑了。
    還說不想我?——在他離開之前,他可是從來都不主動和自己一起睡的。
    他收攏自己的手臂把人抱進懷裏。
    可愛的小東西。
    北川變了。
    以前的他,冷漠,無情,對任何人都保持著距離,對什麼都不感興趣,是個十足的行動派。一般的任務隻要價錢合適,他從來都不會拒絕。
    現在的他,依然冷漠與無情,沒有與別人過多的交往。但是,他對任務的要求挑剔了。不止是在金錢上挑剔,還在時間上挑剔。
    二月份和六月份的任務他不接,時間消耗太長的任務他不接,報酬少於六位數的他不接,夜晚的特派任務也不接……很多人都在莫名:他究竟是在幹什麼?
    他的這種行為,引發了眾多的猜測。唯獨北川自己,但笑不語的同時卻依然堅持這麼做。
    他的小家夥開始上學了。他們不能再像以往那般朝夕相處了。就算他雙休日在家,北川有時候也會因為任務在身而出門去。等他回來,小家夥也已經睡著了。若是碰到了比較麻煩的任務,那會更花時間。每個人的時間都是有限的,他不想浪費。
    作為一個殺手,北川不知道自己何時何地就會因為何種原因而死去。也許是壯烈的死在別人槍下,又或許,是死於種種意外。人的一生能有多長呢?而一個人想做的事情又太多,多到根本找不到足夠的時間去實現。這對以前的北川來說有沒有時間都是一樣的,反正他除了殺人還是殺人。但是,現在卻不一樣了。
    那個小家夥,他放不下他。
    他無法想象,僅僅是半個月的分離,就會想他想到鑽進他被子裏的孩子,如果失去了自己,他將是如何的傷心。不是他多情,而是他真的擔心。
    “王朝”一向以高效率而聞名。他們的殺手,從來都是國際上的頂尖。北川的效率也向來都很高,就算是放眼整個“王朝”內部來說他也是很不錯的。但是這兩年,他卻挑剔得厲害。不管原因為何,這都讓“王朝”的高層不太滿意——他們不喜歡自己的機器速度變慢。
    他們想盡一切辦法去對他挑剔的原因追根溯源。最後,一切的一切都隻是三個字:滕梓明。北川把他保護得很好。但是,隻要他活著,他們就有辦法找到他。
    北川知道,自己是時候該離開了。原來他就有過這個打算,隻是那時他是為了自己——雖然總是見血的生涯並不如他想象中那麼難熬。但是,現在的他卻是為了他而離開。
    他帶著滕梓明用假護照登上了飛機。那些被派來殺他的人永遠都不知道,最危險的地方總是最安全的。暴露在眾目睽睽之下的他們,反而被保護得滴水不漏。若說他們的暗殺手法,其實也不差。隻是對北川這個排名要比他們高太多的人來說,要識破這些人的偽裝,簡直是易如反掌。
    但是北川依然很擔心滕梓明。這個聰明的孩子再如何聰明也始終隻是個孩子,他的心誌依然會受到自身生理條件的限製。他沒有辦法保護好自己。
    北川一直認為,別人的保護再完善,也不如自己會保護自己來得重要。所謂求救不如自救,這是他“讀書”時學會的第一個道理。
    而他的滕梓明,他的孩子,他的小家夥,是絕對不能被那些齷齪的家夥碰到一丁點的。
    北川把滕梓明抱在自己的腿上,他要告訴他一些事情,一些也許會改變他的事情。
    “我是一個殺手。”
    “我要教會你如何保護自己。”
    “你要保護好你自己。”
    ——即使,我不在你的身邊了。
    那時,年幼的滕梓明仍然不懂殺手的真正含義。但是,北川接下來對他做的事情,卻叫他明白了什麼是殺手。
    北川把他拉到院子裏,然後緩緩動作起來。
    “這是我教給你的東西。”
    “這是你要學會的東西。”
    看著他華麗而強大的力量,滕梓明興奮地點了點頭。
    “記住,這是‘雅戲’。是我們北川家不外流的護身術。而你,必須學會它。”
    “雅戲”在北川的記憶中,是唯一能夠把他和北川家聯係起來的證據。從他被丟進孤兒院之前,他記得自己那時還很小很小,小到比初見的滕梓明還要年幼。那時,他就已經開始練習了。
    彼時的他,尚不懂得父親的心思。
    此時的他,看著滕梓明,忽然明白了父親。
    他們都是為了保護一個人,保護一個對自己很重要的人。
    小家夥一天一天長大,北川一天一天地變老。而那些追在他們身後的人,依然沒有減少。
    北川知道,他們就快追來了。他們就像一群受過最好的訓練的惡犬,隻要他們活在這個世上,他們就能尋著點滴的蹤跡找到他們。
    但是現在的他們,不再僅僅是為了自己而要殺掉滕梓明。他們這回,是真的為自己而來——從上飛機的那一刻起,北川再也沒有和王朝聯係過。他從王朝的殺手榜上退了下來——從來沒有人可以從王朝離開。除非是死人。
    北川收拾了行李,帶著滕梓明再次離開。
    看著護照上的名字,滕梓明更加確信了自己的想法。
    “芳吾。”
    “嗯?”
    “不要離開我。”
    “……我不會離開你的。”
    北川其實想說的是,人總有一死,而且自己年紀比之大上太多了,肯定是要死在他之前的。他一直認為,接受現實從來不會把現實變得更壞。但是,看著滕梓明,北川所有的話都說不出口。
    他的小家夥,用著一雙像是快要哭出來的眼睛看著自己。
    滕梓明知道,他們正在被追殺。也許以前的自己還不懂得,但是現在的他對此卻是認知到了近乎冷靜的地步。他不怕死,事實上,以前的他曾經期待過死亡的滋味。但是那隻是出於一種好奇,一種在常人看來有些詭異的好奇心。而現在,他不想死。他要和芳吾在一起,一起去感受這個世界的美好。
    芳吾,你知道嗎?
    我想和你在一直一起。
    看著從黑暗走出的男子,北川的眼中除了驚訝,還有了一份了然。
    他明白,自己今夜是走不了了。
    “沒想到,他們會把你派來。”
    “你值得我親自出馬。”
    微笑的男子,永遠黑色的教士服白銀色的槍。他的代號是神父——多麼的諷刺多麼的殘酷——這個上帝最忠誠的仆人原來是王朝最有效率的殺人鬼。沒有人會懷疑一個有著正直的,以拯救世人為己任的宗教信仰的人,會是殺人無數的“鬼”——事實上,正是因為有著強大的信仰,才成就了這部王朝最負盛名的殺人機器。
    “我還有時間嗎?”北川苦笑著問。
    他點了點頭,道:“你還有時間懺悔。我願意聆聽。”
    “神父,以前的我絕對不會後悔,甚至會有些榮幸能死在你的手中。”
    “那麼,現在是什麼使你後悔了呢?我的孩子。”
    “因為,我有了牽掛的人。”
    神父微笑起來,“我們每一個人都是有罪的。”
    北川微笑起來,“牽掛一個人不是一種罪過。”
    “你應該知道,以你的身份,任何的牽掛都會使你走向滅亡。人性太過貪婪,有了一就想要有二,有了二就想要有三。如此循環,沒有盡頭,痛苦也隨之而來。與其如此,不如從來就沒有的好。”神父的聲音充滿了歎息。
    “可是,命運偏偏讓我遇見了他。而隻有擁有過,才知道那種感覺多麼美好。”
    “你錯了。”
    “不。我沒有錯。”北川緩緩調轉自己的目光,他直視著神父的眼睛。
    “隻有如此,我才覺得自己還是個人。”
    神父看著他,眼中充滿了憐憫。
    “迷途的羔羊,卻在臨終時找到了生的方向?”
    北川笑了,“這才是上帝的寬恕,不是嗎?神父。”
    “……是的。上帝永遠是對的。既然如此,你就不應該再有遺憾了。”
    但是,我還不想結束。
    北川迅速地掏出了自己的槍——盡管無望,但這一擊,他勢在必行。
    滕梓明覺得心裏越來越慌張。明明是說好在這裏等他的人,此時卻不見蹤影。
    芳吾,你在哪裏?
    “瞧啊~這裏有一隻迷路的小羊在找媽媽呢~”流裏流氣的地痞走了上來把他攔住。
    陰暗的空間裏,傳來一聲慘叫。
    滕梓明從裏麵走出來,衣衫整齊,沒有一絲零亂。可是他的眼中帶著害怕。
    芳吾,你在哪裏?!
    他拚了命地播打他的電話,祈求他能接到。
    “就是他!竟然折斷了我的手!”歇斯底裏的男人帶著十幾個人把他圍住。
    滕梓明沒有理睬他們,依然聽著耳邊的聲音。
    嘟……嘟……嘟
    “啪”不知是誰拍落了他的手機。裏麵的記憶芯片掉了出來,一隻腳踩了上去。在即將踩到那張小小的金屬芯片前,他的腳被人抓住了。
    “好疼!這小子手勁好大!快放開我!”
    男人的腳被解救了下來,腳脖上一片紅印。
    “給我好好教訓他!”
    滕梓明很厭煩。
    “……為什麼……你們……這麼的沒完沒了……為什麼……你們……要糾纏我……我說住手……你們為什麼不聽?!”狠狠地一拳砸下,手中男子半邊臉頰塌陷,眼珠突出眶外人已經痛得昏了過去。
    而其他人,也是再也站不起來了。又或者,他們寧願自己站不起來。
    ——他究竟是人還是鬼?
    滕梓明終於找到北川了。
    他靜靜地躺在太平間裏。身上隻有一個傷口,完整地開在他的太陽穴上。
    “我們是在一塊空地的草叢裏發現他的。”
    “發現他的時候,他已經死了。”
    “這是他的遺物。”
    他們說他是自殺,因為他的手裏握著那把殺了自己的槍。但是滕梓明知道,這是天大的謊言。這些警察,全是蠢貨。
    “先生!”身後傳來的呼喚讓滕梓明停下了自己的腳步。
    “這個你忘記帶走了。”
    那人遞給他的,是一塊手帕。
    “……他把這放在哪裏了?”
    “我是在他的胸前口袋裏發現的。”
    “……謝謝。”
    滕梓明照著警察所說找到了北川最後的棲息之地。
    黃昏的太陽漸漸沉下。一如他的生命就快消失前一樣。
    倒壓下去的草地,些微的血跡。
    滕梓明蹲下身去。他伸出手去撫摸那塊地麵,就好像那裏還存有芳吾的溫度一樣。
    他的左手緊緊握著那塊被北川置於胸前的手帕。淚水已經將它濡濕。
    胸前——最靠近心髒的位置。
    手帕上——繪著一朵藍色的小巧蓮花。
    魅上蓮見——這是芳吾為他而取的名字。
    滕梓明依然還記得當初的自己有多麼的高興與羞澀。蓮花,北川最喜歡的花朵。象征著高潔,象征著堅強。那種突破重重淤泥,最終挺拔而起高昂著的美麗身姿,是北川對他的期盼。
    他說,魅上是我的母親的姓。
    ——芳吾,我們說好要在一起的。
    他說,你就是我心中的蓮花。
    ——芳吾,你答應過不離開我的。
    他說,我願你能永遠的快樂。
    ——芳吾,你是個騙子。
    他說,我是多麼的深愛著你。
    ——芳吾,我恨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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