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九章:上帝,乃木有眼睛   加入書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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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帶著發泄過後的亢奮,我拎著鞋站在我紅色小POLO前麵時,傻了眼。左手:涼鞋一隻,右手:一隻涼鞋,我的包呢?!
    我哀鳴,我的PRADA包包啊,手機,皮夾,蘭蔻口紅。。。。。。我細細回想著包包裏的東西,還有駕照,身份證,銀行卡,補辦起來會讓人瘋掉的。怎麼那樣衰啊!當然這些東西再貴重十倍,都不足以讓我有重新回到斯科特的勇氣。除非我真的瘋了。。。。。。
    亢奮過後,我渾身如同被抽了骨的泥鰍,爛成一灘,頹然往車門上一靠,仰天長歎,上帝啊,乃的眼睛,長在哪裏了呢?
    “哦,這是什麼?”我瞪大眼看著在我眼前晃啊晃的銀灰色包包,PRADA迷人的三角牌牌在我眼前閃啊閃,我猛然伸手:“我的包!”
    包在我抓到前,一下子升高,猝不及防,我前撲的身子一晃,眼前一花,栽到了一個有溫度的,不硬也不軟的物體上。
    本能讓我抓住這個物體,呃,本能也讓我意識到這應該是個人體,我攀著這個人體站穩腳步,抬起頭來,是啊,是抬頭,確切地說,是仰頭。我在看到我包包的同時,看到一張笑眯眯的臉,我的角度讓我看人有些變形,不過就算變形,這個變形體也還是不算難看的那種。
    我迅速站直身體,看清楚對方,很年輕的一個男人,最多二十三四歲吧,個子很高,以我一七零的身高還得仰頭看他的情況來目測,他得有一米八五以上。簡單的白T恤,牛仔褲,清新整潔,眉眼是相當清秀的那種,光潔的臉上一絲歲月痕跡都找不到,年輕啊,真是好。
    我微笑:“麻煩你了,這包是我的。”我指指那隻在他手上晃啊晃的包,包包裏,熟悉的手機鈴聲響得歡暢。
    “我的可樂呢?”對方回我以微笑,牙很白,看著我的眼睛很亮,隻是,我總覺得那笑容不很善良。
    我恍然,原來是大堂前台那位客人,看來我是在拿可樂時,把我的包丟下了。
    “可樂。。。。。。”我窘,他絕對看到我在大堂那場發飆秀,現在向我要可樂,居心叵測。
    “那個,拾金不昧是中華民族優良傳統。”我溫和地勸說,眼睛看著我可愛的包包。恨不得撲上去搶回,不過,無論體力身高我都不占優勢,所以我準備以德服人。
    “有借有還也是中華民族傳統美德之一。”“可樂”先生嘴皮子也相當利落。
    我記起來,當時我向他說的是,借用一下可樂。拍拍頭,我獻媚地笑:“哦,看我這記性,是啊是啊,有借有還是應該的,你把包還我,我去買罐可樂還給你。”
    “這樣簡單?”他亮晶晶的眼肆意地上下打量我,看得我毛骨悚然。
    簡單?一罐可樂能複雜到哪裏去?靠,莫非是想敲竹杠。挺漂亮個人,看不出來心眼真壞。算了算了,看在他給我送來包包的份上,不與他計較,這社會現實得很,拾金不昧的事那是上世紀的傳統。
    “好吧。”我雙手抱胸:“我的提議太簡單,你說個不簡單的解決方法,太複雜的我不接受。”
    他笑了,掂了掂我的包:“PRADA的包包,雖然不是新款,但也至少值個六千元,諾基亞N93手機,女人怎麼用這樣大的手機,一點不合你的氣質。”他嘖嘖連天,我忍耐地壓住心頭不斷往上竄的火苗,我忍我忍我忍忍忍。。。。。。看他丫的還能說出點什麼來。
    “手機算三千元,口紅,不算錢了,皮夾居然是LV的,你可真奢侈,又是四千元,銀行卡,身份證,駕照,哦,還有車鑰匙。”他掃了眼我的車,眼光中是明顯的鄙夷:“大紅色,你的審美觀有問題。”
    靠,不就是一隻包麼!我本來也沒指望能找回來,憑什麼在這裏聽這小子胡說八道。我彎下腰,拍了拍腳底的灰,套上涼鞋,腳底傳來一陣痛楚,看來是被粗劣的柏油路磨掉了皮,不管了,我套上鞋,站直身子,對著好整以暇等著我回答的人微微一笑:“謝謝,這包你要是喜歡就拿回去吧,你眼光挺準,東西估的價基本正確,權當姐姐送你的棺材本,找個地方賣掉,買塊墓地和骨灰盒,再買箱可樂陪葬,姐姐還有事,沒空陪你消遣。”我轉身便走,真是倒黴透了,上帝,乃不但木有眼睛,連腦袋都木有。
    胳膊一下子被人拉住,還是相當有力的那種,我暴怒:“你小子欠抽是不是?我包都不要了你還想怎樣?”
    欠抽的那個眨眨眼,笑容溫和善良得人畜無欺,他很認真地的對我說:“姐姐,一塊墓地現在最少得15000,骨灰盒一般般都得一千多,加上喪葬費,現在人死都死不起了,你包包那點錢不夠付!”
    啊~~~~~我要瘋了!!!!我尖叫,“你到底想怎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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