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十一章   加入書簽
章節字數:3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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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進業」原本的總經理是父親管理時期的老臣,做了二十多年,已屆退休之齡,想法老派、守舊、缺乏創新,個性又古板,很多提案到他那關全都被否決,所以沈翎一直想讓他提早退休,可是又苦於沒有適當人選可以取代。正好前陣子和齊昕聊天時,他提到母親希望他能回台灣定居、工作,沈翎便開口要他到「進業」來幫他。
    「讓你接這個位置,開始可能會很辛苦。」
    「是個很好的挑戰,而且待遇相當好,我該感謝總裁。」齊昕笑道。
    「我比較喜歡聽你叫我小舅。」
    「很可惜,你以後聽到的機會會更少。」
    「這些文件你先拿回去看看,什麼時候方便上班和我說一聲就行了。」沈翎放了厚厚一迭資料在他麵前。」
    齊昕看了一眼那厚度,吐吐舌頭。「知道了。」
    「你現在住飯店?要不要搬去我那裏住。」
    「算了吧。」他揮揮手。「我可不想當電燈泡。」
    沈翎喝了口茶。「以後別對阿耀說那些話了。」
    「心疼了?」
    「我是怕他受不了,跑了。」他可是好不容易才追到手。
    「想和你在一起,以後可有得受了,現在還沒開始呢。」齊昕點出了事實。
    「其實死纏著他不放的人是我。」沈翎輕歎了口氣。「他會出車禍,很可能就是我家那老頭找人做的。」
    「你們的關係還是一樣差啊。」他知道沈翎還是不願意叫沈文浩一聲父親。「家裏已經知道你們二人的事情了?」
    「那老頭派人跟蹤我們。」提到父親,沈翎總是沉著一張臉。
    「那你打算怎麼做?總不能二十四小時都守在李旻耀身邊吧。」
    「他現在待在家裏,我還算放心,但他總想著要回公司上班,我怕那老頭又做出什麼事來。」
    「那你母親呢?她一向是站在你那邊的。」
    「我第一次看她這麼生氣。」提到視自己如親生子的杜心蘭,沈翎就不禁感到心痛。「小齊,難道二個男人相愛,就是罪無可赦嗎?」
    齊昕想了片刻。「老一輩的都很在意傳宗接代,你愛男人,就表示不會有後代,所以他們才會反對。」
    「隻要有孩子就好的話,那我隨便找個女人生不就得了。」沈翎對這種觀念並不認同。
    「想的倒簡單。」齊昕失笑。「你以為找個來路不明的女人生的孩子,沈家會承認嗎?」
    沈翎有些不耐煩了。「沈家對我來說,不過是個想丟又丟不掉的包袱。」
    「別忘了,你那指腹為婚的新娘子。」
    「說到這個就有氣!」沈翎拉下了臉。「這麼離譜的事居然會發生在我身上,要我娶那個女人,想都別想。」
    「放輕鬆點,你最近壓力太大了。」齊昕拍拍他的手。「中午要一起吃飯嗎?」
    「我要回家做飯。」他看了看時間,答道。
    齊昕笑笑。他真的不得不佩服李旻耀的魅力,能讓沈翎為他做到這種地步。
    李旻耀待在客廳,工作才告一個段落,剛好聽見電鈴響,他看看時間,以為是沈翎回來,也沒多想,便拄著拐杖去開門。
    門外站著二名陌生女子,打開門時,似乎雙方都有些錯愕。
    李旻耀直覺她們是找錯門了,正要開口,那二人中較為年輕的女子先開了口。
    「我哥呢?」
    「誰是你哥?」李旻耀一頭霧水。
    「沈翎啊。」一臉高傲的態度。
    「他不在。」
    「原來你就是我哥的情人啊。」沈綺上下打量著眼前的男人。
    看起來年紀很輕,比她大不了幾歲,身高和沈翎相差無幾,長相相當出色,真不虧是他哥哥所看中的人。
    李旻耀對這名陌生女子不禮貌的舉動有些反感,後退一步準備要關上門,卻被另一名女子阻擋。
    「對不起,打擾了。」方可青這才開口:「能否占用你一點時間,是關於沈翎的。」
    「這是我哥的房子,我們要進去不需要他同意。」沈綺轉向方可青說道。
    這話表麵上看起來是對方可青說,但實際上,很明顯是說給李旻耀聽的。
    李旻耀不是笨蛋,雖然他還是不覺得有必要讓她們進屋,但既然是沈翎的妹妹,他也不希望自己太失禮。
    「請進。」說完,他直接轉身走回客廳。
    沈綺看著他行動不便的腿,想起沈翎那日的興師問罪,和父親的劍拔弩張,也難怪他會那麼生氣了,這人看來傷的不輕。
    「有什麼事嗎?」
    沈綺本想抱怨這人的待客之道,居然連杯茶水都沒有,但再看看他裹著石膏的腿,心想也就別對一個傷患太苛求了。
    「我是沈翎的妹妹,而她,是沈翎的未婚妻。」
    「哦。」李旻耀隻是看了方可青一眼。「指腹為婚的那位是吧?」
    大概是特地上門來宣示「所有權」的吧。
    「既然你知道,我就不用多說了。」
    「那我能送客了嗎?」李旻耀一挑眉,問。
    「你這人還真是沒禮貌。」沈綺看不下去他的態度。
    「我是方可青,怎麼稱呼?」方可青按住她,又對著李旻耀。
    「李旻耀。」
    「李先生,我想我有必要告訴你,我和沈翎會在最短時間內舉行婚禮。」她還得意地笑了笑。
    「方小姐,那恭喜妳了!」他停頓了一下。「不過,這與我何幹?」
    方可青沒想到他還能維持那樣毫不在乎的態度,事先準備好的話都派不上用場,一時有些不知所措。
    「你不打算和沈翎分手嗎?我和他都要結婚了,難不成你想繼續住在這裏,當個第三者?」
    「如果要說第三者,那隻會是妳而不是我。」李旻耀隻是慵懶的靠著沙發,說這話時完全沒有任何表情。
    「你…」方可青幾乎再無法維持她的風度。
    「請問,妳和沈翎除了長輩訂下的婚約外,你們交往了多久?」
    方可青原以為不過是個被沈翎包養的小白臉,沒想到會是這樣厲害的角色,看起來不過和沈綺差不多年紀,還隻是個小鬼罷了,開口便牙尖嘴俐的。
    「再怎麼樣也至少贏過你這個永遠沒辦法和他結婚的男人。」她說話不覺尖銳了起來。
    「那就祝妳,贏得他的人的同時,也能贏得他的心。」李旻耀似笑非笑地看著她。
    方可青忍無可忍,站起身來,舉起手對著李旻耀就要打下去。
    「妳在做什麼!」背後傳來沈翎隱含怒氣的聲音。
    沈綺回頭,見到自己的哥哥竟然出現在門口,手上還提著超市的袋子。
    「誰準妳進到我家來打人的?」沈翎把東西放在桌上,整個人站在方可青麵前。「小綺,妳為什麼要帶她來?」
    「哥,這個時間你怎麼會回來?」沈綺一向對這個和她相差九歲的哥哥有些畏懼。
    「妳們就是算準我人應該在公司,才敢找上門的是嗎?」沈翎銳利的眼神轉向妹妹。
    李旻耀對這出鬧劇感到厭煩了,他不耐地打了個哈欠,伸手拉了拉沈翎的衣袖。
    「怎麼了?」沈翎一回頭,神情馬上變得溫柔。
    「我餓了,快去準備午餐。」
    「再等一下,馬上就好了。」
    方可青和沈綺被沈翎的態度驚得說不出話來。沈綺那一向高高在上,極具威嚴,以冷漠出了名的哥哥沈翎,如今卻成了一個準時回家作飯的好男人,而且還是為了另一個男人。
    「沈翎,你究竟有沒有把我放在眼裏?」方可青叫住正走向廚房的沈翎。
    沈翎從一進門到現在,都沒有正眼看過她,即使剛才站在她麵前,他的眼中也隻有李旻耀的存在,這讓方可青沒有辦法忍受。
    「我已經說過很多遍了,我根本就不承認和妳有所謂的婚約存在。」沈翎停下腳步,想趁機會把事情說清楚也好。「妳們今天是找錯對象了,即使沒有他,我也不會和妳結婚的。」
    「但伯母告訴我,他們已經在開始籌備婚禮了。」
    「那應該是我和我母親之間溝通出現了問題。」
    沈翎突然想到了什麼,回頭拿了剛才在超市買的食材,又往廚房走去。
    「你們隨時都可以舉行婚禮,隻是,新郎絕不可能是我。」
    「哥,難道你真要和這個男人在一起?」
    沈綺還是無法想象,十多年來,她隻認定方可青是她的大嫂,沒想到沈翎現在會選擇一個男人。
    「媽媽為了這件事難過得每天都睡不好,她怎麼都沒辦法相信你會是個同性戀,你難道不能稍微讓步嗎?」
    「小綺,妳覺得感情這種東西是可以說沒有就沒有了的嗎?憑什麼為了沈家,我就要被迫犧牲自己的幸福?」
    「你覺得和他在一起才是幸福,那你把我放在哪裏?」
    從小,她就被教導要成為沈家的媳婦,她不能自己選擇想念什麼科係,想做什麼工作,一切都是為了沈家。
    她和沈翎的生日隻差了二個月,就因為這樣,讓交情甚篤的二家長輩覺得是一種緣份,才會有指腹為婚的約定出現。他們從小一起長大,她一直很喜歡沈翎,對自己終有一天會成為沈翎的妻子深信不移,也引以為傲,因為這個男人無論是家世背景、學曆或外貌,都是那樣傑出。
    雖然沈翎不止一次說出不願和她結婚這樣的話,但今天的態度卻是前所未有的堅決。等了快二十多年,等到的卻是這樣的結果,她無論如何都無法接受。
    「妳應該追求自己的幸福,而不是被家裏綁住一輩子。」沈翎看出了她眼中的傷痛。「妳的幸福不會是我,相信我。」
    「哥,你太殘忍了。」同為女性,她知道沈翎說的那些話有多傷人。
    沈翎沒有反駁,因為他覺得自己必須說這些殘忍的話,才能斷了方可青的念頭。
    「妳們要留下來吃飯嗎?」
    方可青覺得自己沒有心情,也沒那個能耐一直維持好風度,更別說要和未婚夫還有他的情人同桌共進午餐了,她隻是搖搖頭,拉著沈綺起身就要離開。
    「小綺!」踏出房門時,沈翎突然開口叫道。
    沈綺回頭,以眼神詢問著。
    「回去什麼都別說。」沈翎希望自己的事能由自己來解決。
    她點點頭。臨走時又看了李旻耀一眼,有些無奈,也有些怨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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