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青釉與籮笙   加入書簽
章節字數:2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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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娘親是太宰府的三公主,因為愛上了海寇,私逃出了家門。
    我沒有見過爹。娘說爹曾是個武士,侍奉的主公死了,因而落為了海寇。
    娘總是對我說:“我是王家的女兒,是武士之女。要永遠帶著尊嚴活下去。”
    娘所謂的尊嚴便是躲藏著活著麼?我不甚懂。我隻有每日看她跪坐在窗口,望向東方的盡頭,我知道那裏有海,而我和娘,來自大海的那一邊。
    那是一個有著沙塵的日子。在這種水鄉地方有沙塵漫天是很稀罕的。
    熟識的旅人傳來了爹亡故的消息,娘便切腹自盡了。
    血在房間裏濺得遍處都是,落櫻的殷紅。
    我水葬了娘,好讓他去到爹的歸處。娘的什麼我都未留下。這樣,我不會牽掛她,她也不會牽掛我。
    我在那臨海的崖邊立了好久。灰白的海浪拍擊在礁石上,變為粉碎的霧狀。氤氳的濕氣和那漫天黃色的沙塵混為了一體。
    然後,我聽到了一個聲音在我身後響起:
    “狩風,這,便是傳說中的人魚麼?”
    風很大,我以為,是恍惚間聽錯了的。轉過身,卻與一雙眸子相對了。
    美麗的青藍色,像琉璃一樣的澄清透明。
    “你,是人與麼?”好聽的聲音。
    少年的手劃過我的臉頰,他的體溫讓我知道自己的冰冷。
    然後,他淡淡的笑了,徑自回答:“不,你不是。”
    沙塵在風中,緩緩的舞動,舞動。是我生平未見過的蒼涼壯麗。
    那是我與他的第一次邂逅,被叫作“偶然”。
    他們對我說,我的價值,在於我外來的異於當地人的血統和我傾城的皮相。我於是又暗暗為自己加上了另一項價值,那就是“淡漠”。
    娘錯了。身為女性活著,是艱苦又困難的事情,根本沒有“尊嚴”可言。
    更何況,我沒有什麼值得賴以為生的技藝。
    於是,我出入在被叫做賭場的地方,在利用美色迷惑賭客的同時,取走他們的賭金。那是危險的工作,被抓的危險是除了自己沒有人可以承當的。而掙得的錢卻會被賭場的老板取去大半,剩下的,僅能糊口。
    於是,每一天我都想著:今天,或許,是我的最後一天了吧。
    而他的出現,一如上次的突然。
    “青家的人,似乎總有相同的嗜好。”涼涼不無諷刺的聲音。
    “我讓你想到誰了麼,狩風?”狡黠捉狹的反問。
    ——是那個聲音。
    我扣緊樓欄的雕花柱,在人群中一眼便認出了他。
    是第一次我不必在沙的包圍中看他。
    像女孩子一樣清秀的少年,穿著淡青的衣衫,輕靈脫跳的模樣。有一雙青藍的大眼,卻有著極似悍獸的野性光華。不耐煩的揚著嘴角,仿佛習慣似地抓了縷編成聯垂的發辮把玩。
    “釉——”跟在他身後的中年人皺了眉。
    他不以為意的偏過頭,然後,往我的方向看過來。視線相對的時候,他笑了。
    “第二次的相遇,叫作‘巧合’。”我從他的唇上讀出這樣的話語。不知為何,卻紅了臉。
    “你叫什麼,可否告知於我?”他一定知道他的笑容是極有魅力的,才會聰明的善加利用。
    “籮笙。”
    “他們說,你是外族?”清澈的眼眸上下打量,“你卻是很美的——”
    “釉,”那個在他身後的高大身影隔住了我們彼此,“沒有人輕薄別人家的女孩。你太頑劣——”
    “狩風,我不是姑姑!”惱怒的語氣。
    “對!你不是!但你是青家唯一的子嗣。”
    那眸子黯淡了下去。
    留給我的,是背影。
    那年,我十六歲,此後的七年,那背影和青色的眸,是記憶深處塵封的瑰寶。
    七年後我去見他,是為了要去殺他。
    殺他,沒有更好的理由,隻為了糊口。
    生存對我而言,是沒有尊嚴的。我對自己說這樣的話,是因為母親的自盡是我一生揮之不去的夢魘。我不要那樣淒豔零落的死去。我隻想活著。
    活著思念被我殺掉的他,也不錯。
    我去到那古老的宅。我知道他會在這裏。成為忍的我,有了太過優良的能力——無論是情報收集,還是殺人。我會讓他沒有痛苦。
    我看到他,是在江南的落絮中,金色的夕陽下,仿佛沙風。除了那雙青色的眸,他沒有水鄉的氤氳。
    坐在伸向水池的那株傾倒的柳樹上,他笑說:“不論是什麼原因你來到這裏,我都有理由說:第三次的相逢,叫作‘命運’。”
    我緊緊扣住手裏刺,戒備著。我知道他被訓練,有太好的武功,和家仆。
    他便笑了。
    “籮笙。”
    他叫我的名。
    一個,我許久,沒有聽見的名。
    一個,我差不多快忘了的名。
    “你是為了青家的什麼而來?兵刃?武功?已有太多的人為這喪去了性命,你不要像他們一樣傻,可好?”
    我不說話。
    他穿著淡青布的衫,打著聯垂的發辮,靈秀的似乎長不大的容顏,仍是多年前,我看到的俊俏少年。
    這樣的凝視,讓我覺得七年像一場夢境,而改變的,隻有夢境外的自己。
    “別這樣戒備,坐過來可好?這裏,隻有我一人,很久了——”
    從他懷中飛出的紅色紗縵溫柔的卷住了我的手腕,在我意識去掙紮的瞬間,抖落了我手中的尖刺,並把我扯進他的懷裏。
    我差他太多,他是我不能傷及的強。
    “別掙紮,”他鬆開我,“你若想殺我,見到的第一眼便應該動手了。而不會在那花樹的後麵,站了那樣久。而且,我說了別緊張,這裏早已沒有其他人。”他頓了頓,了然我懷疑的眼神,“你在擔心他麼?——‘狩風’?他,去姑姑身邊了。”
    我聽他說了一個冗長的故事,直到月亮升上來,水池裏飄著白色的霧氣。
    他的出生背負了好多的愛與不愛,不若我的強烈單純。然後,他離開父母,跟著那個叫“狩風”的男子浪跡天涯,隻為有一天,背負著上一輩及所有祖輩的期望,延續一個家族。
    可是他的眼中不見滄桑。他說,是那個男子教會了他如風一般的生活。
    “而,在那個崖邊,我見到你的時候,便明白,你和我是一樣的。”
    “一樣?你以為說這樣的話,我就會罷手不殺你麼?”我慌亂,所以愚蠢的問。
    “我知道,你想殺了自己,所以,才找殺不了的我來動手殺你。”他笑說,“你太傻。我何嚐不知?你隻是不想在好不容易找到一個泊處時,得到也許不久將來的分崩離析。”
    我並非覺得憂傷,但是淚卻不知為什麼流下來。
    “我說不出守護你的話。你沒有柔弱到需要別人守護。”
    他的手覆在我的發上,溫柔的揉亂了它們。
    然後,他將那三丈長的紅色紗縵蓋在我的頭上,捧住我的臉。我從那朦朧的紅色中看出去,看到他把那壯麗的蒼涼遠遠的拋在了身後。
    要被感動,原來是這樣容易的事情。
    隻是第一次被稱作“偶然”的邂逅;第二次被稱作“巧合”的相遇;第三次被稱作“命運”的相逢。
    而我的命運,便在相識的第一眼便出了軌。
    因為我更相信的,是身體裏本來就有的情愫;我更相信的,是一見傾情。
    而他,也是。
    “跟我走吧,在這天底下,作一陣糾纏一世的風。”他輕而堅定的說,“驕傲而尊嚴的活下去。”
    禪說:愛若捕風。風不息,愛不止。
    釉的那把青色軟劍,名叫“狩風”。
    是一個有故事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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