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5章   加入書簽
章節字數:2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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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愛情令人變得貪心。我不喜歡我跟他之間一點聯係都沒有,也不喜歡我喜歡他而他不知道。偶然一次機會,我得到了他的手機號碼。那個開心得,唉,無法形容。在愛情的力量下,我一天內把11個數字倒背如流。天天默念著他的手機號碼,卻不敢打給他。那個鬱悶阿,唉,無法形容。黃思媚的戀情在她的努力下化暗為明,這大大刺激了我。決定了,我要打電話給他。那個緊張阿,唉,無法形容。那時候沒有手機,我買了一個電話卡。因為幼兒園的電話機少人打而且夠隱蔽,所以我決定到那裏打。剛進幼兒園的門,遠遠就看到有人在打電話了。我跟黃思媚對看一眼,搞什麼。等了二十分鍾,我的心由緊張到放鬆,放鬆到放棄。剛想走,那人就掛電話了。
    “我們去吧。”黃思媚拉著我走過去。我的心立刻提上來,比剛才緊張的時候更緊張。猶豫了很久之後,才拿起話筒。
    “他手機號碼是多少?”
    “你神經阿,不是都背熟了嗎?
    “哦。”我的右手食指指著那10數字,我看了看黃思媚。
    “我好像忘了。”我不敢看她了。
    “唉!!!”黃思媚對著走廊的天花翻白眼。她幫我按了號碼,罵了一句沒出息。
    終於拔通了,我的手還在抖。
    “喂。”接電話了。
    “老師。”
    “你好!”
    “老師,我想跟你交個朋友。”
    “可以阿。你是學校的學生嗎。”
    “對阿。”我推了一下把耳朵靠過來的黃思媚。“好像不是他,聲音一點也不像。”
    “我聲音怎麼不像阿。”完蛋,我跟黃思媚說話,忘記把話筒拿開。
    “不會吧!應該是他的號碼阿。你問一下他是不是馮振健。”黃思媚壓低聲音跟我說。
    “與平時叫口令的聲音一點都不像。老師,你是不是馮振健?”
    “我跟他同一個人,聲音不會差很多吧。”他說這句話的時候,我把話筒放在黃思媚耳邊。
    “是不是他。”黃思媚點點頭。
    “老師,我叫馮摯琳。跟你同姓,執手摯,王林琳。”
    後來再說了什麼,我忘記了。隻記得當初說完電話後,我興奮得像吃了興奮劑。
    萬事開頭難。我這開頭都做了,後麵的事情自然會好很多。第二次打電話給他,比我想象中的容易,整個人也放鬆下來。不過還是要黃思媚陪在我左右。經常打電話給他,但是忘記了說過什麼事。但記得最清楚的是,他說我的聲音很好聽,很清脆。這大概是我聽過最開心的事。高三後學期,黃思媚有了手機,我時常用她手機跟他聯係。有一次我無意的說了一句,手機沒錢了。後來我打給他,響一下,他掛掉打過來給我。他這樣幫我省話費,我有點不好意思。但很開心,這是他唯一為我做的一件事。雖然這個“為我”是自己強加上去的。
     第二學期回來後,順口跟他說有部電視劇很好看。講四個女人各自的愛情故事,叫《好想好想談戀愛》。說完了我就用手掩住臉,雖然他看不到我,但我真的不好意思見人了。一不小心他還以為我是故意跟他說這件事呢。果然這個話題他沒接下去,他隻問我過年回來有沒有肥。那部電視劇剛好叫這個名字而己,其實我沒什麼意思。讓他誤會了,真的很對不起,也有點小小的難堪。
     估計是我打得太多次了,他煩了。有時候他聲音很冷淡,也不會主動找話題。兩人拿著話機,相對默默無言。心中頓時湧上來的難堪與委屈,不安與無助,讓我頓時濕了眼。說了聲再見,掛了電話後才敢讓眼淚流下來。然後,天天想著他,卻不敢打電話給他。有時候看見他也是故意別開臉,跟自己說,白癡,不要看。他讓我明白了一句話,要懂得適而可止,知難而退。
     我到現在還記得那時他的手機彩玲是孫燕姿的《遇見》。每次打他手機號碼,聽到這首歌,我都很緊張,卻又無比的喜歡。他沒接電話時,卻又心痛得要命。慢慢地,我也學會了唱這首歌。好幾次經過他宿舍聽到《遇見》,無法形容是什麼心情,隻覺得感觸良多。也知道了他喜歡聽孫燕姿的歌外,還喜歡張韶涵的。偶爾會聽一下TWINS。幾乎沒有什麼男歌手的聲音。
     剛畢業時,聽得最多的也是這首歌。有一種錯覺,我與《遇見》的感情比與他的好。
    有一次,我跟黃思媚去華僑酒店別墅區玩。那裏正在裝修,沒什麼人。在回來的路上,我們偷摘了很多玫瑰花,藏在校服裏麵拿回來。
    “我要把這花送給PEM。”
    “不會吧???”黃思媚震驚的看著我。
    其實我也隻是說說而己,但經過他房間的時候卻是真的行動了。我寫了一張小紙條,內容是這樣:老師,我把最醜的花送最英俊的你。希望你喜歡。
    《情深深雨蒙蒙》正在熱播,裏麵有一句“把最醜的花送給最美麗的你”。這句話挺有意思的,所以用上了。一張小紙條,前後寫了4次。第一次因為字寫得太草;第二次因為錯一個字;第三次因為感覺不好。第四次終於寫好了——其實是在黃思媚的白眼下迫不得己才勉強寫好的。
    我把花插在門把花,再放上小紙條。然後回到女生宿舍四樓等他回來。所有人都睡午覺了,隻有我在走廊那裏站著。大約半個鍾頭後,終於看見他回來了。聽到他走上四樓,我緊張得手心都出汗了。
    “哇。”我聽到他驚叫一聲。
    早料到他會有這樣的反應,但確實聽到他的驚叫聲,我還是忍不住笑出來,像偷到腥的貓一樣幸福。其實我也覺得這個比喻有點奇怪,但黃思媚說,每次遇到有關於他的事,我都像偷到腥的貓一樣笑,要不就像丟了骨頭的落水狗一樣哭。
    後來跟他說電話的時候,我問他知不知道那是什麼花。他說他不知道,對花的認識很少。我說我也不知道,我還跟他說那是不是茶花,有點像。說完這句話,連我自己都鄙視自己。
    因為太在乎他了,即使他無意中的行為或是語言都能讓我傷心一小回。我時常跟自己說,小小打擊,等於激勵,不怕不怕。
    星期六晚上不用上晚自習,我跟黃思媚都出去逛街了。看到擺地灘處有一檔是買桃木小玩意。很多人在看,其實也不知道桃木做的東西有什麼特別,隻聽到老板在說,這是桃木做的,桃木做的。我們也走過去看了。我跟黃思媚都各自挑中一對,我記得我的一對小夫妻。老板跟我說,還可以幫我們刻字上去。付錢後,我們幸福地回來學校。第二天中午,我找了一個沒人的時間,悄悄的把桃木“小老公”從窗口扔到他的桌麵上。
    “他會知道給他的吧?”
    “你不是有刻‘健’字嗎?體育老師當中,除了他還有誰叫健呢。”
    “嗯,也對。”我才放心地走開。
    雖然把一對小夫妻分開,有點罪惡感,但也沒辦法。我既想讓他收到禮物,又不想他知道我是誰。
    很久以後,我問他,有沒有收到這樣一個小玩意。他說沒有,體育辦公室經常有小孩子來玩,估計是被誰拿走了。我無語問蒼天,我陪著“小妻子”幸福了那麼久,誰知道他連“老公”的麵都沒見到。太打擊人了。老天爺,怎能如此對我呢。一氣之下,把我的“小妻子”從六樓扔下去,再去找的時候卻找不到了。漸漸地,也忘了這件事。隻是腦海裏清楚的知道我與他的名字曾經這樣親密地放在一起。大概是上隱了,午後回教室經過他辦公室的時候,總是想放一點東西在他桌上。雖然他可能把那些東西當作垃圾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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