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章 我的難過呢、   加入書簽
章節字數:2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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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是和陳飛交往三周年紀念日,還有一個禮拜才開學,林晴一大早就起床打扮了,昨天還特地去買了新衣服。“叮鈴鈴……”林晴一看手機,果然是陳飛的電話。“喂,飛,我正要打給你呢,哈哈好巧。”“…嗬嗬是麼,一大早就那麼精神丫你,丫頭,今天去遊樂場吧。”“恩恩好的,10點遊樂場門口見,拜拜~”“耶!!!遊樂場!!!飛果然了解我,哈哈,我最喜歡遊樂場了。”林晴在房間裏手舞足蹈著叫完這幾句,拿著包門也不鎖地直奔遊樂場。
    林晴,20歲,可天生一張娃娃臉,還喜歡穿粉紅色的衣服,再加上天真率直的性格,朋友們總說她是永遠的初中生。林晴每次聽到,總是嘟起嘴說:“拜托,人家已經上大學了好麼?”朋友卻毫不理會,隻管捏著她的臉說:“好可愛哦~~”林晴隻好無奈得別過頭去,憤憤地嘀咕:“我以後要頒條法律罰強行捏人家臉的人一年不許喝珍珠奶茶!”
    陳飛,20歲,林晴大學同學。別看他平時架著副眼鏡很斯文的樣子,早在高二的時候就已經考出了跆拳道黑帶。朋友都開玩笑的說,他一拖眼鏡,會變身。
    十點缺五分鍾,林晴已經到了遊樂場門口,還沒有陳飛的影子。林晴左右張望著,突然看到個很漂亮的女生,長長的頭發,穿著白色的連衣裙,低著頭,好像也在等人。林晴心想著,這麼漂亮的女生,她男朋友也敢讓她等,不怕被搶跑哦,除非她男朋友和飛一樣專情,哈哈。想著想著,林晴又咧嘴笑得好得意。
    十點,陳飛到了。林晴拉著他的手就要往遊樂場跑,陳飛卻停住了。林晴納悶地轉過頭,陳飛尷尬地收回手,頭轉向一邊望去。林晴順著他的目光,竟然是…是那個漂亮的女生。隻見那女生臉微紅地朝他們走來,然後躲在陳飛的身後,可是…他們卻拉著手。林晴不可置信地看一眼他們握著的手,看一眼陳飛。
    “這是什麼情況?”林晴首先打破了沉默。那女生把頭低得更低。陳飛說:“對不起,林晴,我們分手吧,我喜歡上別人了。”林晴腦中頓時一片空白,直到剛才,她還在想這可能是他的妹妹之類,還在幫他找著借口,可是陳飛的話,打破了她所有的幻想。林晴強忍著眼淚,顫抖著說:“別鬧了…這個玩笑一點都不好笑…”“你知道這不是玩笑,真的對不起。”陳飛堅定地說。“為什麼!為什麼!我們不是一直都很好麼?你不是還買了戒指,不是要在今天,我們三周年紀念日的時候向我求婚麼?”林晴抓著他的手激動地大叫,這轉變太突然了,昨天她還在和朋友說著他們現在的關係有多穩定,可是現在…陳飛微微有些驚訝,馬上又恢複了平靜,說:“那對戒指是幫我哥去買的,他和女朋友要結婚了…”頓了頓,又說道:“林晴,我們不適合,你知道的。”“不我不知道我不知道,你看,你喜歡長發的女生,我為你留了長發,你喜歡女生穿裙子,我昨天特地去買了裙子,我願意為你改變,你為什麼還要說我們不適合,我可以變成適合你的樣子,我可以的…”“可是你一直遷就我你也不快樂不是麼?而且我越來越覺得…你隻是個孩子是個小妹妹…”陳飛的話越說越輕,可一字一句卻像從擴音器中傳出一樣,深深印在林晴心裏。林晴沉默了,慢慢放開抓住陳飛的手,抬起頭,笑著說:“祝你們幸福。”然後走到陳飛身後,對那個女生說:“陳飛是個好男生,好好愛他。”然後頭也不回地飛奔走了。
    奔,一路狂奔,也不知道跑了多久,也不知道跑了多遠,隻是不想停下來,心好悶好悶,喘不過氣來,是因為奔跑還是…拒絕去想另一個原因,忘記了全忘記了,過去的三年都是在認真讀書,其他,沒有其他。林晴一遍遍地自我催眠著,可是眼淚還是在流…我要振作,我要活得比他好,我會找到適合我的那個人的。林晴一遍遍地自我安慰著,可是眼淚還是在流…三年的感情,不是說放就能放的。
    一個星期後,飛機場。
    林晴一出飛機場就被張倩逮個正著:“你怎麼不說一聲就去了大連啊,你知不知道大家都擔心死了,我問了林阿姨才知道你是去旅遊了不是想不開離家出走,你別嚇人好不好…”林晴邊聽著死黨聒噪,邊剝開一根棒棒糖往她嘴裏一塞,“是啦是啦我知道我錯了,我這不是好好回來了,乖了哦不怕不怕。”說著也往自己嘴裏塞了根棒棒糖。張倩朝她白了一眼,知道多說無益,便拉著她就走。“喂我行李,喂你要拉我去哪裏啊,喂…”
    張倩不由分說地把林倩拉到她家,“快洗澡,我今天要幫你換個風格,我們蹦迪去。”“什麼!!!姐姐我今天剛回來我好累的啊。”“去去去,誰管你,誰讓你旅遊不帶我去的。”“555…”林晴一臉哭腔,但心裏知道好友是怕自己難過,所以隻好認命地去洗澡。
    其實說來奇怪,那天林晴大哭一場後,也沒有太多的難過了,竟然是覺得生氣,氣陳飛騙了自己,氣陳飛背叛了自己。林晴一遍遍的問自己,我的難過到哪裏去了?然後便痛痛快快地玩了一個星期。
    晚上,林晴穿著張倩幫她準備的衣服——帶亮片的黑色吊帶,短到不能再短的低腰牛仔褲,13厘米的高跟鞋。還有她幫自己化的妝——藍色的眼影,高束起的頭發,黑色的指甲。林晴錯愕地看著鏡子中的自己,然後發瘋般地抱著鏡子,“我不出去!這個樣子打死我也不出去!救命啊…”張倩根本不管她的反對就吧她拖上了車:“司機,去news酒吧。”
    今天是周末,酒吧裏很多人,可是為什麼這麼安靜?不,不安靜,有人在唱歌。林晴往台上看去,一個男生,自彈自唱,聲音中有淡淡的傷感。林晴一向很喜歡莫文蔚,她覺得隻有真正經曆過有故事的人,才能有這麼性感的聲音唱得出這麼性感的歌。而台上的這個男生,林晴覺得,他一定有很多故事。
    一曲終了,台下掌聲一片,接著,音樂響起,人們紛紛下舞池跳舞,剛才的那份安靜,轉瞬即逝。而那個男生,也淹沒在了人海裏。“你快看那裏,那男的好靈啊!”張倩大叫著。林晴順著她的手指看去,用手揉了揉眼睛,再看。沒有看錯啊,確實是剛才唱歌的那個男生,隻是,他現在在舞池中央,白色的襯衫隻扭了一顆紐扣,前後的女生幾乎可以說是貼在一起,狂妄的笑容,半點剛才唱歌的影子都找不到,活脫脫一個花花公子。林晴覺得剛才一定是自己的錯覺,或者就是這個男的練習出來的用來泡妞的,冷哼了一聲,往相反的方向走去。張倩卻又開始滔滔不絕:“就是他就是他,我就是帶你來看他的,怎麼樣?靈吧?他叫鄭天啟…”林晴半點興趣都沒有,自顧自地往吧台一坐,要了一杯“天使之吻”。張倩白了她一眼,下池跳舞去了,就像老鼠掉進米缸一樣,她本來也不需要有人陪來酒吧,反正酒吧裏找得到人一起玩,隻是她需要個人把她抗回去,而身為她的死黨,這個任務通常就落到了林晴的肩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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