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十八章 南康白起(三)   加入書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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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些時候去逛家具城,看中了一組棕色的沙發,寬大,舒服,幾乎可以把半個人陷在裏麵,標價四千多,對老公說:“買來送你啊,當結婚禮物。”他詫異地看我一眼,說:“胡說。”然後很感興趣的去研究一個小茶幾。
    這麼明顯的掩飾,連我都看得出,實在太多餘,可是除了這個,他大概也沒別的事情好做,沒別的話好說。我看著他的背影,微微一笑。
    其實他不知道,我並不是在賭氣,也不是要故意用話刺他,我是真的想買些東西送給他。
    2
    到了終點站,下公車,已經是黃昏時分,我們安步當車,慢慢往回走。歪過頭去看他的側麵,金黃色的夕陽塗抹在他的臉上,柔化了輪廓,可以很清晰地看到他鼻翼兩側淡淡的絨毛。老公毛發重,除了兩鬃和下巴泛青外,就連臉頰和喉結上方都有汗毛,我一直努力說服他刮這兩個地方,可是他不肯,怕刮過後胡根變硬,到時候整張臉的下半部都會變成青色,像戴著半個麵具。
    回到家裏時,行李箱就擺在客廳,他接著去收拾,我裝作沒看到,什麼東西是他的,什麼東西是我的,他總還分辯得出。
    3
    老公仰麵躺在床上,我趴在他身上,向上湊湊,把自己的臉貼到他臉上。
    他大概也很享愛,在我臉上蹭了蹭。
    對我來說,擁抱是比做愛更重要的事。做愛可以隻是出於激情,擁抱卻是出自於全心全意的信任和喜歡,毫無防備地敞開自己。
    肌膚相親、耳鬃廝磨,這兩個詞造得真是好。
    4
    從一九九九到二零零六,七年的時間,愛著這個人,像已經變成了自己身體的一部分,理所當然的存在著,有時候甚至感覺不到,可要是真的到了割掉的時候,會舍不得,疼,想哭。
    老公問我以後會不會喜歡別人,這實在是個太沉重的話題,我隻敢拿它來開玩笑,“會吧,”我說,“沒準哪天突然就和別人天雷勾動地火,然後幹柴烈火,一泄千裏。”
    老公被我逗笑了,“我知道你喜歡什麼樣的,成熟,穩重。”總之是要像個擎天柱似的擋在我前麵就對了。
    這句話以前也有同學說過,“將來一定要找個很壓得住你的才行。”大概是因為有時候實在是太過於孩子氣,和宿舍的同學熟悉了以後,會經常和他們搗蛋惡作劇,還好沒人計較,隻是笑得很沒奈何的樣子。
    “何止,要是真的喜歡就沒辦法,要是不喜歡,想追我,不但要成熟穩重,要帥,還要有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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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個問題自己也想過,不知道自己將來還會喜歡上什麼樣的人,可是想來想去,總會歸結到老公的身上,腦海裏浮起的都是他的臉,完全沒辦法想像到第二個,不是這個人就不行,有時候真是讓人很絕望。
    又想到送結婚禮物的事,“願使歲月靜好,現世安穩”最喜歡的兩句話,到時候貼在禮物上送給他,因為自己已經用不上了。
    6
    還有很多話想跟他說,“如果有一天你過不下去了,來找我也可以,我等著。”在他心裏埋下種子,讓他內疚,讓他時時刻刻念著我的好。
    讓他知道自己還有後路可以走,所以會受不了委屈。
    等一有機會,這粒種子就會生根發芽,然後我去收割。
    可是也很想對他說:“既然決定結婚,以前的事就不要再想,專心過日子。”融合進主流認可的生活方式,這樣會輕鬆得多,何嚐不是另一種幸福。何況,這其中還牽涉到另一個女人,算起來,她才是最無辜的那一個。
    我在這兩種想法中間搖擺不定,無從選擇。
    7
    最終還是自私地給他發去了短信:“我等你到三十五歲,如果到那時你還不來,我就找別人了。”
    我不無辜,可是我也沒有罪。
    我隻不過是喜歡著一個人。
    8
    死生契闊,與子成說,執子之手,與子偕老,實在是最悲哀的一首詩,生與死與離別,都是大事,不由我們支配的。比起外界的力量,我們人是多麼小,多麼小!可是我們偏要說:“我要永遠和你在一起,一生一世也不分開。”好像我們做得了主似的。
    ——張愛玲
    9
    還有半個月,他就要結婚了,離他搬出去也已經過了一周,沒有再見過麵,也沒有回複我的短信,不知道他看了有什麼感想。
    走到今天這一步,我誰也不怨,因為早就已經有所覺悟,早就抱著“多一天都算賺到”的想法,這幾年的快樂和幸福,是偷來的,現在到了還回去的時候。
    我也不想指天劃地的說這個社會不公平,又有什麼用呢。
    我向來是怯懦的人,沒有做鬥士的決心和勇氣,所以隱藏在角落裏,盡量不引人注意地活著。
    10
    好歹也算是部門的副經理了,在他搬出去的那天,還是有很多人來幫忙的,下屬,搬家公司。我坐在客廳的沙發裏看著,在進進出出的人群當中很醒目,有人叫我搭把手,我裝作沒聽到,已經極力控製了,可是臉色還是忍不住變得很難看。
    那些下屬大概以為我們的關係很糟,在開了兩句玩笑後,看我沒接話,笑起來也很敷衍,就不再理會我了。
    電視電影上經常演,離別的時候,閑雜人等會自動消失,單留下兩位主角。
    可是直到最後一次,所有的東西都已經搬下去了,他要跟過去收拾新房,那些下屬又吵著讓他請客,我們始終沒有單獨說話的機會。
    10
    我坐在沙發裏,仔細捕捉著樓下的動靜,聽見了他的說話聲,聽見汽車發動的聲音,站起來趴到陽台上向下看,車子正在緩緩的開走。
    我看著它開上馬路,看著它被別的樓房擋住,看著它直到再也看不見。
    把他遺留下來的紙張,雜七雜八的垃圾都清理幹淨,又找來很多的衣服泡進水盆裏,再把所有的玻璃都擦了一遍。
    我得找些事來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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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一直對自己的同誌身份相當的抗拒,有時候我會想,假如沒有我,他一定會喜歡上某個女孩子。
    他也從來沒說過喜歡我,雖然我們生活在一起,雖然我們經常做愛,這句話他也沒說過,仿佛這句話一說出來,就是親口承認了自己的身份
    我也沒對他說過,隻是寫信的時候寫過一兩次,覺得“我愛你”這幾個字說出來會難為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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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一個星期的睡眠狀況差到了極點。
    明明很累,躺在床上會陷入半睡半醒,昏昏沉沉的。偶爾聽到一點大的聲音,或是突然想起他,想起以前,整個人馬上警醒過來,不可自抑地想東想西,再也睡不著,一直睜眼到天亮。
    試過幾次在半夜起來看書或者是上網,不到半個小時又會覺得疲倦,躺回到床上,卻還是沒辦法入睡。
    大學時已經養成這種晝伏夜出的習慣,同學都說我是夜貓子。
    也試過借助安眠藥,非常不喜歡服藥後醒來的那種感覺。
    畢業以後,這個習慣已經慢慢糾正過來,最近卻又有重犯的跡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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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久以前就聽過的故事。一個寡婦,每天夜裏都會將一百枚銅錢隨手灑出去,然後一枚一枚的找,牆角,床底,等全找到,差不多也就天亮了。知道她是因為寂寞,可也隻是知道而已,沒辦法感同身受。
    如今再回想起這個故事,才覺得悲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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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現在自己也差不多是這種處境,晚上睡不著,可是起來後又會發呆,並不會覺得特別的難過,隻是茫茫然的不知道做什麼才能打發時間。除了寂寞,他什麼也沒留下,想起以後,也許還要這樣過好多年,就使人覺得恐懼恐慌,所以會害怕,也許不可能堅持到三十五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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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前在學校,還是大一,住在同一個宿舍,正是兩人間最蒙昧不明最讓人愁悶的時候。
    有一天晚上在睡夢中突然很響亮地喊了兩次他的名字,然後醒過來,聽到他在臨床迷迷糊糊地答應了一聲“恩?”
    知道他在,那一刻,覺得很安心,翻個身,又繼續睡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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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姐姐在生小外甥的時候,是剖腹產,我不在,爸媽還有姐夫在旁邊,送她進產房。
    後來她跟我說:“當時一定要知道你姐夫在才放心,其實就算在也管不了什麼事,又不是醫生,可就是要多看上一眼,不會那麼害怕。”
    這就是夫妻對彼此的意義罷!頂著丈夫與妻子的名號,不管愛不愛,天生的與別人不同。
    所以聽過很多這樣的故事,無論丈夫對妻子多麼的不好,可她就是不離婚。因為偶爾在夜裏醒過來,知道自己身邊還有個人,會呼吸會喘氣的活人,就算再沒用,再怎麼不好,可他和陌生人、和朋友比起來,是更貼近自己的人,有時候,他在,就已經是一種很深切的安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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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還是會害怕,家庭,孩子,都是很難撇下的羈絆,如果有一天,他真的不打算離開她,打算就這麼過下去,我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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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接到他發送過來的電子郵件,說想我,說喜歡我,要我別怪他。言辭懇切,以他的破筆頭,這大概能算得上他這輩子寫的最好的一篇東西了。
    反反複複,看了又看,心裏百感交集,都已經決定了才來說這些。
    簡略地向朋友複述了一下內容,很慘淡的對她說:“你看這個人,嘴裏說喜歡我,又讓我這麼難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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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沒有怪他,真的。隻是,無計悔多情。
    關於將來,我們並沒有深入的談過,很多事情,不用說得太明白,我知道他是什麼樣的人,知道他將來一定會結婚,有始無終,從開始就注定的。
    他是個世故的人,不會讓自己同整個習俗對抗,若是沒有外界的眼光,或許兩個人可以就這麼靜悄悄的過下去,可是總會有些風言風語,職位越高,受到的注意也就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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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最近大概在煩著請柬的事,到底要不要發給我一份。每次想起這個就會忍不住笑,想起他為難的樣子,一臉傻乎乎的。
    幾個玩得好的同學會從別的城市趕過來參加婚禮,如果不見了我,會追問,畢竟誰都知道畢業後我們還是在一起合住。
    最終還是決定不去了,他就要和別人結婚,他不能期望我笑著說“恭喜,百年好合”,太殘忍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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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歲以前,我們家和外公家是鄰居,所以我算是他們看著長大的。
    後來外公他們搬走了,搬到舅舅身邊,他曾經對別人評論我的姐姐和我:“那幾個丫頭是沒比的,就是她那個兒子,主意那叫一個正。”
    主意正,是非常有主見聽不進別人話的意思,不知道怎麼得了這個評價。
    我媽也同意,說我一條道走到黑,不撞南牆不回頭。
    尤其現在年紀大了,她更是不太管我。隻是偶爾會催促趕快找個女朋友,說男人要是沒女人照顧,壽數會短很多。態度還算溫和,知道一向都是她盡管說,我不反駁,可是說完了,我該做什麼還做什麼,陽奉陰違。
    試探地同她說過幾次,說我誰也看不上,連自己都沒辦法,更不可能和別人結婚,就一個人這麼過一輩子了。
    她很憂慮。
    但是獨身主義者總比同性戀更讓人能接受一些,在我家鄉的那個小城鎮,閉塞落後,大概連兩個男人可以相愛都沒聽過,或者是根本拒絕相信世界上竟然還有這種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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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一直在考慮是不是應該離開這個城市,是因為他才留在這裏,現在他走了,我也就該走了。留下來,會時時刻刻的意識到他就在不遠處,身邊是他的妻子,或許不久以後還會有個孩子。
    或許應該去北京,換個環境,而且離家近些。
    不知道將來會怎樣?也許從此以後會刻意地屏蔽掉所有關於他的消息。
    我比這世上任何一個人都更加熱切地盼望他能幸福,隻是,想起這幸福沒有我的份,還是會非常的難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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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前發的《浮生六記》那個貼子又被人頂上來了,對比著看,也隻有輕微的歎息一聲。
    那時多快活,天那麼藍,樹那麼綠,看什麼都像在唱歌,嘴上說不敢奢想“天長地久”,不過是故作姿態。
    想起他說:“左右不過是一輩子,還是找個看得過去的比較好。”
    言猶在耳,我卻已經從天上摔到了地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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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消息是,同學從很遠的北方,坐了兩夜的火車,向導師硬拗過來兩周的假
    期。
    在浮生六記裏也提到過,以前的那麼多同學當中,他是唯一一個知道內情的人,畢業時還為此半感謝半調侃地寫了一篇《不夠知己》給他,秀才人情紙半張,大家聊發一笑。
    在本地工作讀研的幾個同學聽說他到了,都計劃要重聚,大醉一場算是接風。
    他很堅決的打了回票:“誰說我是來參加婚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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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們以前都笑他是比苦行僧還要端正自持的人,大學四年,按時睡按時起,沒見他看過電影,沒買過零食,沒逃過課。
    他對所有人都是敬而遠之的,就連逛街也向來是獨自一人。所以大四的時候,他要我陪他去定王台找書,當時真是受寵若驚。
    他放出話,說很久沒回來,所以拉我當壯丁,婚禮我們兩人都是不去的。
    說實話,心裏麵倒有鬆了一口氣的感覺,不參加說不過去,去了,就等於把自己送過去讓人淩遲,有人說痛到了極至,傷口會痊愈得更快,可是我不敢保證自己能承受得住。
    聽到老公要結婚的消息,千裏迢迢從東北趕過來陪我,又將整件事都攬過去,把我開脫出來,因為這個從心底裏感激他。
    所有人都以為他是同老公有了什麼矛盾,百般追問,打算居中調和,又打電話叫老公過來,說要給他賠罪。
    他不理會,拉著我在市裏轉了兩天,故地重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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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的睡眠狀況還是不好,眼睛幹澀得發疼,點再多的眼藥水也沒用。
    昨天逛街回來,覺得很累,躺在沙發上閉目休息。
    他坐到對麵的茶幾上,問我感覺怎麼樣?
    這還是我們第一次正麵討論這件事,以前他雖然知情,但是不會問我們相處的細節,我也不會同他講。他是百分之百的異性戀,對這個會覺得別扭,我也怕說這些會讓他不自在以至於厭煩。
    可是除了他,我再沒有第二個人可以講,聽到他可憐我的語氣,突然間就哭了出來。一直的壓抑忍耐,努力的裝作若無其事,情緒總是灰的,成了習慣,已經沒辦法痛痛快快大聲哭出來,隻是眼淚不停的向外湧,哽住了喘不過氣,對他說:“我好難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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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無話可說,兩個人的事,即使是再好的朋友,能插手的程度也有限。
    聊起以後,我說我會等到他三十五歲,他極力反對,說這是個很不切實際的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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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感情本來就是件不切實際的事,喜歡這個人,不是因為他好他帥,或者是他有錢。而且他根本不帥,也沒錢,我比別人更加清楚地認識到老公的種種缺點,他拖拉,總要等事情迫在眉睫才肯動手,他笨,老是學不好英語,還有點油滑。
    可就是喜歡上了,不知從何而起,也沒有附加的條件。
    “南康,南康,快點長大”,回貼裏有人這樣說。
    我可以長大,可以像很多人一樣,找個合適的人過下去,或許不是很喜歡,可是日子久了,彼此間總能培養出一點真情,或者很輕易的說分手,重新再找。
    要不就幹脆做個最實際的人,在夜晚擁抱接吻,天亮就成陌路。
    我當然可以,我隻是怕,所有的,抵不過這一個,因為不是他,醒來後隻剩下加倍的空虛寂寞。
    所以很多時候,不是願意等下去,而是不得不等下去——知道能讓自己這樣喜歡著的人,這輩子都不會再遇到第二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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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們常說時間才是最偉大的,一切都會被它消磨殆盡,無論是快樂的,還是悲傷的,最終都會過去。
    我隻能慢慢向前走,也許很多年以後,再回憶起今天的種種,那時候,心裏或許已經有了別人。
    或許還在等,可是已經記不得自己為了什麼而堅持。
    又或許,他已經回到我身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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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看街上來來往往的人群,每個都行色匆匆,遇見了,淡漠的看上一眼,誰也看不穿別人身後的故事,誰也不知道別人的心裏,是不是住著這麼一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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