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四章 老板娘的婚姻之謎   加入書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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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餐館的生意一天比一天好,老板娘的收入比以前好了很多。為了感謝英子,有時老板娘會叫英子炒上幾個好菜,在餐館裏同英子她們喝上幾盅小酒。
    有一次老板娘喝得雙頰緋紅,打開話匣子,把她一肚子的苦水向英子傾訴。
    老板娘也不容易,以前家裏有一個10歲的兒子,讀小學三年級,老公張爽原來在行政單位給領導開小車,後來同單位辦了離職手續,算得幾萬塊錢,出來開了一個歌舞廳。
    歌舞廳養了二三十個小姐,青一色的外地人,人又長得水靈,生意好得很。好多單位的接待差不多都到那個歌舞廳去,加之她的老公原來就給領導開車,社交廣、人員寬。因此生意好得不得了,老板娘原來並沒有開餐館,是一個名符其實的閑職太太。
    人要走運氣、要遭劫難,誰也說不清,就看落在誰的身上了。老板娘的丈夫就是在事業如日中天之時,遭來了滅頂之災:
    一個星期六,老板娘上省城去了,孩子沒人照管就隻好同張爽在一起。
    晚上11點過了,孩子在車裏都已經睡著了。他本想馬上把孩子送回家。無奈這時市裏有幾個領導陪著省上一位什麼領導到歌舞廳去消遣。張爽可不敢怠慢這些財神爺,這些人可以讓他日進鬥金;這些人也是他的保護神,他們隻要一句話,什麼事兒就會煙消雲散;一句話也可以讓他關門破產。
    見了這些人,說得不好聽,比見了老子還親熱。張爽遞煙端茶,跑前跑後。有些時候,還得眼睜睜地替他們在門口守候,就向一個忠實的看門狗。不讓外人進去,也不得出聲打擾領導們的好事。
    大凡遇到這種事張爽都是小心謹慎。那天他喝了幾杯酒,說來也怪,沒了以前的奴才相,看來酒壯英雄膽這句話說得一點不錯。
    他招呼過後,市委辦的張秘書在他的耳邊嘀咕了一陣,他就叫了三個壓堂的小姐到城外的一個山莊去。
    快到山莊附近時,那裏是一個近乎90度的急彎,當他反應過來時,已經徹底晚了,車子衝出去10幾米遠。他的兒子同一名小姐當場命喪黃泉,另兩名小姐重傷,張爽自己也受傷。這件事出了以後,歌舞廳開不成了,還賠上了幾十萬塊錢,自己也被法院判了幾年。
    提到兒子的死,老板娘劉敏總在不停地遣責自己說:
    “我怎麼偏偏在那個時候到省城來呢?一般我是不讓兒子去那個地方的,我有罪,我那可憐的兒子才10歲呀。”
    聽著老板娘撕心裂肺的哭著,一旁的英子也包不住自己的眼淚邊哭邊勸老板娘說:
    “大姐事情都過了這麼多年,這些年你不是過來了嗎,隻是苦一點,你要想開一點,孩子沒了再生,你還年輕。”
    劉敏說:
    “沒了兒子,我是哭幹了眼淚。但人總得活下去,於是就開了這個“好又來”餐館,維持生計。”
    聽了老板娘的講述,心地善良的英子也陪著她落下了不少心酸的淚。
    英子也從老板娘的話中隱隱約約地知道,她的老公可能在過幾個月就刑滿了。這天晚上關於老板娘婚姻的密秘英子終於解開了。
    第十五章不寒而栗的深夜
    時間過得真快,當一個人心情舒暢的時候,時間就像隱藏起一樣在不知不覺中就流逝了;如果你的心情不好,就像要數著指頭,一天一天的打發時日,度日如上。
    英子,再沒有以前那種計日以待的感覺,而是在餐館努力地工作,努力地掙錢。一天下來,什麼事都甩在腦後,上床呼呼就睡。盡管進城打工有些時日了,但城市對於英子而言,還是像一張白紙,她也試圖努力在上麵留下點什麼,但總感覺無從入手,也心有餘而力不足。
    一天夜裏,餐館的卷簾門被拍得像地震一樣響,把睡夢中的英子和小姑娘吵醒。
    小姑娘瑟縮著身子在床上發抖,英子也惴惴不安地磨蹭著起來。她有意拖延時間,心想慢慢地起來,如果不在拍門就不開了。也不知道是些什麼人,就跟搶人似的,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能免則免,越是這樣想,卷簾門被拍得越響。看來不開門是不行了,大有把門踢倒的樣子。
    英子想:是禍躲不脫,躲脫不是禍。迫於無奈英子不得不把門打開。隻見四個人,站在門外,有兩個人還穿著公安服裝,有兩個女的。
    其中一個女的用檢察官一樣的目光在她的的身上,上上下下地掃視了一周,劈頭就問:
    “來打工的嗎?是不是就你一人?”
    英子知道這目光的含義,身子縮著地點了點頭,但過了幾秒鍾馬上意識到自己沒有說全,又補充說:
    “還有一個小妹。”
    “叫她出來”那女的說道。
    英子想,怎麼了,自己同小妹成天就泡在餐館,沒有做什麼壞事呀,公安怎麼會找上門來,是不是找錯了,心裏七上八下的,總是跳個不停。
    她帶著忐忑的心把小妹叫了出來。
    “把身份證拿出來。”一聽這話,這下可急壞了英子。
    自己出門時壓根沒有想到那該死的身份證會在這裏用得著。
    當初鄉上派出所的公安人員去辦理時,一個身份證收四十塊,人們都說四十塊錢買一個塑料楩楩,真是的,公安局的想賺錢想瘋了,一張破塑料楩楩要四十塊錢,到底它有什麼作用,什麼身份證,證不證,還不是鄉下人一個,難道說還會把我們證成城裏人不成。
    小妹的證是帶來的,沒有說什麼,可英子卻沒有帶在身上。
    “大姐我是有身份證的,出來時忘記帶了”英子祈求地說道。
    “忘記帶了,你知道不,我們可以把你當成流串人員來處理”大姐不耐煩地說。
    英子一聽要處理,更是嚇得臉色蒼白,腳手無力一樣。
    “你們這些農村人,一點規矩都不懂,出門要帶上身份證,那是證明你身份的一種證明,你懂不懂”大姐教育著英子說。
    英子不說話,頭不停地點著,眼裏也不由自主地流出了淚水。
    大姐看著英子這樣兒,說道:
    “這一次就不把你帶走了,但要罰你100元,改天回去拿來,再到居委會來消號,我們先給你記著。”
    聽了這話,英子不停地說謝謝大姐,然後雙手把一百元錢抖抖地遞到大姐的手裏。
    這些查戶口的走後,英子在床上翻來覆去地睡不著。不停地埋怨自己,這麼重要的東西自己怎麼就不知道帶來呢。一邊埋怨自己,一邊罵道:城裏人也真他媽的混蛋,還身份證,我不就是一個鄉下來城裏打工的人嗎?這還需要證明嗎?如果是城裏人,看你狗日幾個敢不敢欺負。想著想著,歎了一聲:什麼世道,真她媽的混球!老娘辛苦半個月才得100塊,她一句話就沒了。想著這倒黴的事兒,英子不由得想起想一句話:出門千日好,不如家裏好;金窩銀窩不如自己的狗窩。
    今天晚上的英子,就眼巴巴地看著天花板,沒有一點睡意,幹躺在床上,思這想那。外麵偶爾有汽車行駛過帶來的震動,接下來又是一會的沉寂,死一樣的沉寂,沉寂得讓英子感到城裏的夜晚不寒而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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