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60、離別   加入書簽
章節字數:1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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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晚些時候,兩人去了一趟方立家,帶了些糕點,將白天交代給方孝的事又大概說了一遍。秀姑滿口答應,方立說明天一早來找方臻一起出門。
    這一番折騰,又到了晚上。
    吃過晚飯,方臻做了一鍋鹹肉糜,徹底放涼後倒進兩個瓦罐裏,能儲存挺長一段時間。一罐留在家裏給安向晨吃,一罐他隨身帶著路上吃。
    方臻的廚藝水平也有限,做出來的肉糜不一定好吃,鹹是真的鹹,跟鹽巴不要錢似的。
    “動物都有靈性,你對它好它都記著呢。”飯後方臻拉著安向晨去了馬廄前,牽著他的手摸了摸大紅的前額,“大紅,我不在的時候,你嫂子就拜托給你了。”
    棗紅馬像是聽懂了,朝兩人噴了噴鼻息。
    安向晨被他說得害臊,他在方臻心裏到底是有多無能,拜托鄰居照顧他不夠,還要拜托一匹馬,難道他竟然都沒有大紅有用嗎?還有,嫂子是何意思,他這就莫名其妙跟一匹馬兒做了親戚?
    “快,跟咱弟弟說說話。”方臻還認真上了,把安向晨一人留在大紅跟前,自己忙進忙出去準備往屋裏放浴桶。
    離了方臻,安向晨就沒那麼大膽了,試探了幾次才將手小心翼翼摸上馬耳朵,輕輕一碰就趕緊收回來。見大紅沒有生氣,這才又摸了摸它的前額,“大紅,別聽你兄長胡說。”
    最近天氣越來越涼,方臻就和安向晨換了洗澡的順序,他先洗,這樣安向晨洗完不用在門口吹風。等兩人都洗好了,方臻跟安向晨交代,“桌子你搬起來麻煩,就把桶放在廚房洗。門窗都修好了,咱家就你一個人,別管合不合禮的,沒人知道。”
    “知道了。”安向晨老實回答。這兩天方臻對他的交代和叮囑實在是太多了,就算上次他要出遠門,娘親也不曾像方臻這般嘮叨。
    方臻要帶的包袱已經收拾好了,隻等明天起床後拎包出發。
    對整個家做了最後一遍檢查後,方臻終於肯安心睡覺。臨睡前,他送給安向晨一把小匕首,要安向晨隨身攜帶,睡覺時放在枕頭下,白天塞在靴子裏,這樣萬一弩不在手邊,也不至於束手就擒。
    安向晨收了,愣愣地盯著方臻看了半天,最終什麼也沒說,縮進了被窩裏。
    九月初一,依舊是個大晴天。老話說一場秋雨一場涼,方臻自從穿越到方家村,將近一個月了,居然沒有遇上過一場秋雨。
    今天他沒出門跑步,將院子裏的器械練了個遍,然後給安向晨做九月的第一頓也是最後一頓早飯。
    “起了。”別人今天一起床都是愁眉苦臉的,就方臻還能哼著歌搖擺。
    安向晨隻點點頭作為回應,比往常更加沉默。方臻摸不準他的沉默裏,包不包含一點舍不得自己的情緒。
    吃過早飯,方立在院子門口喊方臻的名字。他的背上同樣背了個包袱,穿著一身打滿補丁的舊衣服,樣子比在家裏要落魄很多。他的眉頭緊皺著,一臉苦相,對這趟出行顯然並不期待,也不滿意。
    “誒,就來!”方臻答應一聲,回屋裏取了包袱,朝安向晨道別。
    方臻的道別每次都很正式,無論離開多久,離開多遠,但凡出門,都要認真地和安向晨說一句歸期,今天也不例外。
    “我走了啊,下個月就回來,快的話月初就能到家。”
    “嗯。”安向晨應了。
    方臻轉身就走,快到院門邊時,安向晨追了上來,將握成拳的手伸到他麵前。方臻懵了一下,隨後猶豫地掌心朝上伸出右手,一塊雨滴形狀的玉佩落在了他的手心裏。
    玉佩滑細膩,油潤亮澤,握在手裏還是溫的,一摸之下表麵像是有一層油脂,上麵刻著一隻胖鯉魚。
    方臻對玉沒有了解,單憑這品相和手感也能判斷這塊玉佩價值不菲。
    即便將物質價值放在一邊,這塊玉佩對安向晨的意義也絕對非比尋常。畢竟在原主的欺壓下,安向晨本人幾乎都是體無完膚,就這樣,這塊玉佩既沒有任何損傷,也沒有被搶走,它本身就是最好的證明。
    “此玉價值連城,若是遇上難處,它能助你一二。”安向晨說罷,神情不自然地揪住了衣袖,“我隻是借你罷了,若它真不見了,你還是要贖回來的。”
    送出去的東西再要贖回可就千難萬難了,他就是這幅性子,心裏也沒想真跟方臻討要。他的心意方臻收下了,玉佩帶在身上當是個念想。
    “等我回來。”方臻一步跨近安向晨,給了他一個禮節性的擁抱。
    安向晨沒有躲,隻在被抱住時在方臻耳邊凶巴巴地警告道,“你若不回來,我便帶著大紅離開,以後休想再見它。”
    “好,都聽你的。”

    作者閑話:

    又到周末啦,感覺了身體被掏空TUT明天雙更呦,早上九點見,麼麼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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