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7、等著爺給你露一手   加入書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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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臻帶著劉嬸子給的一點鹽巴和花椒進門,甚至還有一小撮孜然,是前些年從邊關傳來的東西。
    安向晨見方臻回來,便下了地,一瘸一拐地走到門前,倚在正屋那扇破門上看他。
    方臻忙著準備晚上的夥食,也沒在意,見安向晨好奇地伸長脖子看他晾在窗沿邊上的黑顆粒,就解釋了一句,“那是野兔的糞便,叫望月砂,藥材。”
    管他藥不藥的,一聽是糞便,安向晨立馬縮回腦袋,並且換了一邊倚在門上。
    “方臻?”
    “誒,怎麼了?”方臻回頭問道。
    安向晨卻不答,低著頭不知在想什麼。方臻便不管他,在院裏的小園子裏給兔子扒皮。
    其實方臻離開的這些時辰,安向晨也想了不少事情。對於方臻的變化,他總覺得不止是離魂症這麼簡單,性情大變就算了,怎麼還會了很多以前不會的東西?所以他大致又有了兩種推測。一種是這人是方臻的雙胞胎兄弟,因為什麼事情來到這裏,並且取代了方臻;另一推測是他看著方臻頭上的繃帶,忽然想起古書上有記載一種癔症。
    書上說某縣有一庸人,一覺醒來判若兩人,不僅能吟詩作畫,口若懸河,行為舉止還頗具大家風範,見者無不稱奇。可等他再一覺醒來,竟然將昨日的作為忘個幹淨,又變回之前那個目不識丁,唯唯諾諾的庸人了。
    這兩種推測安向晨都拿不準,可也是最接近現實的了,總不能是神神鬼鬼的事吧,他是文人,子不語怪力亂神。於是安向晨就想著用名字來試一試。即便是同胞兄弟,乍一聽到別人的名字,應該不會立即答應。如果他答應了,人可能還是那個人,隻是撞傷腦袋撞出癔症的可能性就大些。反正得了癔症,也是會忘記一些事情的。
    所以安向晨才叫出原主的名字試探,結果方臻一口答應,顯然這就是他的名字。可得了結論,安向晨也高興不起來。癔症到底是病,以後如何演變尚未可知,且這人萬一哪天突然恢複了原先的神誌,他要怎麼應對?
    可惜他不知道,眼前這個並非癔症,還就是神神鬼鬼的事情,隻是恰好同名罷了。
    “家裏沒油,我今晚給你烤兔子。”方臻以為安向晨在屋裏悶得久了,出來透氣,就不急著趕人回炕上歇著,進屋搬了把椅子放在院子裏,自作主張將安向晨攔腰抱起,安頓在椅子上坐好,又給他脫了鞋子,把襪子拽鬆一些。
    古人穿的襪子與今人不同,多是白色長長的一條,能包到小腿肚,且襪子並不是貼腳的,而是大大一隻,穿的時候要裹起來。
    方臻怕院子裏土大,吹髒了安向晨的傷口,引起發炎,所以沒把襪子全脫掉,隻向下拽了拽,看上去就像在腳上蓋了一塊白布一樣,鬆垮地耷拉著。
    “多謝。”安向晨感念他心細,私心想著,要是他這癔症不加重也不痊愈,永遠這樣就好了。他這念頭剛一起來,就被自己壓下去。真是笑話,方臻如何,與他何幹呢。難道方臻永遠這樣,他就永遠留在方家村陪著他不成?
    柴火是昨天在山上撿的。方家山上多是幹草,要靠近深山才能有幾顆樹,因為沒有準備,方臻也不敢貿然前進得太深,就在邊緣轉了一圈,所以撿回來的不多。
    農家有一種更常用的燃燒材料,便是秸稈。隻是方臻穿越過來時,秋收已經結束,這裏的人家早早將田地裏的秸稈收拾幹淨,屯在家裏做柴火,冬天也能用來燒灶做飯,燒火爐取暖,燒炕保暖,用處多著呢。不然以方臻的社交能力,早就殷勤地幫著別人收麥收秸稈,還能討一點當做報酬。
    因為要烤肉,方臻就在院子裏用幹柴枝子,搭出一個像多棱錐的,中空的架子,並將扒幹淨皮子,掏空了內髒的野兔串在較粗的一根樹枝上,交給安向晨舉著。接著進廚房,從他昨天挑滿水的水缸裏䍃出一鐵鍋的水。沒辦法,家裏隻有一個木盆,方臻和安向晨還拿它洗臉擦傷口來著,肯定不能再處理食物。
    在院子裏就著鐵鍋裏的水洗幹淨兔子身上的血,方臻就把它放在柴架子上。隨後拎著一枝枯枝,進廚房引了火苗過來。這火種是方臻今天早上留的,給安向晨煮了野菜湯之後,就沒讓它徹底熄滅,所以鐵鍋也被熏得熱乎乎的呢。
    安向晨見他取了現成的火種回來,還有些失望。
    他的失望表現得太明顯,方臻不禁好笑地問,“你想啥呢?”
    “也、也沒什麼。”安向晨移開視線,盯著手裏的兔子。怎麼好意思說,他以為方臻要鑽木取火,等著見識呢。“你快些烤兔子吧。”
    方臻腦筋稍微轉一轉,就想明白了安向晨的心思。估計是城裏的大少爺沒親眼見過火是怎麼出現的,好奇得緊,結果又沒瞧著,這才失望了。
    “你等著,用不了多久。”方臻知道安向晨臉皮薄,說不出我沒見識過鑽木取火這等掉價的事,所以肯定不會好好說給他聽。他也不惱,從廚房裏取了較粗的一塊木頭,又從小園子裏拔了些現成的幹草,堆在地上,從柴火裏挑出一根毛筆杆子粗細的木棍,一邊在地上磨光滑,一邊朝安向晨露出得意的笑容,“等著爺給你露一手。”
    “誰稀罕。”安向晨嘴上說著不稀罕,眼睛可是一直瞟著方臻的動作。
    準備就緒,安向晨用菜刀在粗木頭上挖出鑽杆大小的洞。沒辦法,原主家裏唯一的一把刀具,就是這個菜刀,這兩天方臻就提著菜刀到處轉悠。
    “瞧好了啊。”方臻一屁股坐在地上,雙腳踩著粗木,粗木底下墊著幹草。雙手手掌握住鑽杆,開始飛快地搓動。
    “啊。”有煙冒出來時,安向晨就忍不住發出歎息。
    “還沒完呢。”方臻顧不上理他,把冒著煙的粗木倒向幹草堆裏,接著趴在地上,不斷朝著幹草吹氣,直到竄出明亮的火星。然後將幹草推進事先架好的柴架子底下,一點點加柴。
    “怎麼樣,厲害吧。”方臻站起身,離遠一些拍著身上的土。
    哪知安向晨毛病多得很,一句誇獎的話沒有,先是打發方臻趕緊洗洗幹淨,髒手髒腳的不許往他身邊靠。
    “嘿,你個小沒良心的。”方臻故意湊近了,伸出食指朝他臉上蹭點灰,“前天你那一身破草葉子土灰,洗了嗎。”在方臻這兒,他上輩子犧牲時有二十六歲,可比安向晨大著呢。
    安向晨被他蹭了一下,臉上像是跟那粗木被鑽了似的,又麻又癢,熱氣直往上冒,結果聽了後半句,頓時顧不上臉頰那點熱氣,渾身都不舒服起來。他的確還沒洗,因為身上傷口多,加上腳也疼得厲害,再說家裏條件也不允許,連個浴桶都沒有,他以往都是去村外的河邊,趁著半夜偷偷擦洗的,“我那是……那是……”
    “好好好,先填肚子,你先忍兩天,等我空了,給你打個大木桶,行不?”方臻可謂是將安向晨的心思拿捏到位,什麼時候委屈了,什麼時候生氣了,他看一眼就能明白個七八分。
    安向晨不再爭辯,縮在椅子上看方臻烤兔子。他也不知道怎麼回事,明明還是那張讓他恨之入骨的臉,放在眼前這個人身上,他卻總是防備不起來,甚至連喜怒不形於色的基本道理都忘得差不多,處處叫方臻看出破綻。他暗自惱怒著,在心裏一遍遍提醒自己,方臻有一天是要變回去的,他對你做過的事,你可千萬不能忘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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