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苦澀而又銘記於心的初戀 第2節:心情街--日記(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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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家,累到一動不動,或許是在用勞累麻醉自己,或許是還沒有習慣沒有他氣息的空間,不習慣不能再看著他的背影離去。
讓自己累,累到毫無空隙。這是,唯一能做的。
……
晚上10點,習慣性地打開電腦,進入空間。
習慣性地把自己的一天報告給心情街(日記),盡管在他離開後,一切都早已變得空洞。
可是她不承認,把自己的每一天都排得滿滿的,然後在日記中記下一大堆毫無意義的廢話,顯示自己有多充實。
可是,每次鼠標總會溜到,溜到那些有關於他的回憶……
5。16
隻剩21天了那真的要說再見的時候,
我會想他很久,,一年,兩年,三年,還是更久?
或是“負心”的我,可以忘卻呢?
他,心裏有沒有我的一絲痕跡,一點記憶。
我想,沒有吧!可悲,到底。
初見他時,我連樣子都沒看清楚。
隻記得你,穿了件寬鬆的黑色羊毛衫,
一條深藍色的牛仔褲,剪了一個風迷萬代的發型,
站在台上,一次次的報著幕。
那時候,我錘足頓胸,為什麼不聽老師的話,不
去當主持人,要是答應了,我不就可以上台,近距離接近他了嗎?
但,我還是記住了,模樣不詳,衣服卻一清二楚。
記住了,直到現在。
我一直以為我們不可能再相遇的。
可,那一次,在我快要忘記你時,我確確實實看見了你。
那一次,像夢吧!一切,都太巧了!我
竟會隻因為那些所謂的無聊原因而奔向飯店,我
竟因為口渴而把姐妹們晾在飯店內,自己去買奶茶。
不曾想,那就是我第一次近距離看見你。
要是晚那一分鍾,就遇不見剛剛和同學們喝完後出來的你們。
我對你一無所知,甚至連相貌都沒看清,可我卻一眼就認出你,認定你。
也因此,我的記憶中有了那一家奶茶店,那一次相遇。
那時,我天真的以為我隻是對你有了一絲好感。
過不了多久,我會淡忘,我會忘記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