狐狸→狼狽  第16章 猶疑   加入書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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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個冬天,不想再拍大頭貼了。
    該給的給過了,連不該給的也送過了。——我給過耗子的,但是他轉手給了兔子。我想要他們的大頭貼,但是都沒有給我。一個是沒有剩餘,一個是不喜歡拍,也來不及拍。其實,最悲哀的是:誰該給誰不該給,我到現在還難以啟齒。說了,會愧疚,會神傷……
    冬天是不拍了,可是不代表明年不會拍——明年的春夏,大家應該都還在的……記憶裏,被落下的那個男生,應該就是狐狸吧。
    狐狸是小學的校友——這還是他自己告訴我的。因為小學的時候雖然瘋,不過範圍也就自家班級。除了奧賽班,我可以非常肯定的說:跟鄰班小麥麥我絕對沒有任何交集!
    所以,小學的狐狸,我沒見過,對我來說那是另外一個陌生的世界。
    初中以後,他似乎對我特別親切。我想,那也許是我們出生在同一個母校的緣故吧。我對他的第一印象挺不錯的,他自告奮勇當了班長,有點崇拜他。他總開我玩笑,看我笑話,但是他於我,依然是另外一個世界的生物,可望不可即的。這其中存在一個客觀原因,是位置。當然,還有其它更多的原因。他太變幻莫測了,在他的深不可測麵前,我覺得自己很幼稚、很白癡,還有些卑微的感覺,所以對著他的時候我會不知所措,我會覺得這個人很危險,靠近不得。但是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他開始不動聲色的幫我很多,在無形之中照顧我。也許是錯覺,錯誤地感覺他對我很好。但我還是很感激他,在崇拜的同時感激他。我想,那個“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應該是很早很早以前吧,所以我想自己其實很早很早以前就發現自己喜歡他——那隻異世界的狐狸,隻是不敢承認。
    那個時候在身邊的是耗子,我大膽的解剖自己,大方的跟自己承認是喜歡耗子,也許,就是為了掩飾另一種恐慌。我搞不清楚,我以為自己對感情掌握得熟透,卻不知道原來是這麼的迷糊。
    那次公交車上,正在煩惱兔子的問題。狐狸同車,他問我:“喂,胖妹,你不會真喜歡兔子吧?”(很早以前他就開始叫我胖妹了,這個詞完全是他發明的,後來有些人就跟著效仿……不過沒關係,我習慣了。)
    我皺皺眉,還是不太會乘車,暈暈的有點難受,不想說話,轉頭看車窗外。
    “也對,你就喜歡那種有點呆的男生,嗬嗬!”他自言自語。
    我不語,心裏卻不屑道:我喜歡什麼樣的男生,自己還打迷糊呢,你知道什麼?
    而且……就算喜歡,又能怎樣?說出來,再讓自己厭倦……或者是被厭倦嗎?
    老是一成不變這種格式,乏味的要死。
    終於到家了,晃晃腦袋把裏麵不幹淨的情愫全都打包起來,和垃圾一起扔掉。既然是周末,就不該給自己增添無謂的困擾,還是去書網瘋狂掃蕩吧。書裏的人生,畢竟不是自己的。盡管心情一直跟著主角跑,也究竟不會為了那種感情難受得死去活來。所有的酸甜苦辣,可以煲成湯再進肚。至於書裏的主角,喜歡誰,就占為己有;討厭誰,就離得遠遠的。喜歡上了,又厭倦了,丟掉就是,不會不自然,更不會有罪惡感。看小說,就這點好處,能夠隨心所欲。
    又要回校了,天使和魔鬼在爭吵,自己跟自己較著勁。終於,幾天後不知道誰勝出,我逃離了自己做的關於兔子的牢籠,我自由了。
    自由的同時,卻又開始困擾了。
    迎麵遇上兔子的時候,心裏總有種聲音在叫囂:我有罪,我懺悔,我有罪,我懺悔……
    真的很對不起兔子,但是要我去道歉,卻是絕對沒有勇氣的。人都是自私的,為了不讓自己難做,我盡量避免碰上兔子。一碰上他,總會不由自主的想起過往,想起自己的不堪。他並沒有哪裏不好,我卻拚命的想逃離。為著一己之私踐踏他人的尊嚴,我才是最卑鄙的、最可惡的那個。
    真的很壓抑,再清新的空氣也讓我喘不過氣。
    和狐狸紙上談心,已經忘記是什麼時候開始的習慣,也許是位置關係,也許他也覺得麵對麵講心裏話會特別扭。
    那天狐狸問我:為什麼甩兔子?
    我琢磨著他這樣的問話用意,結果如下:
    10%→掛心兔子(據我多日觀察,他跟兔子似乎隻是內褲黨黨友)
    20%→關心我(作為談心的人這點良心應該有。)
    剩下的70%→自己好奇(八卦無論在何時都是很吃香的)
    我下意識的回避:不是甩兔子,我們是和平分手,沒有誰甩誰。
    不想讓他知道我的不堪,那樣的心情太肮髒。說出去,會更難做人的。
    他又重複了這個問題,我再次繞過。
    終於他的紙條上不再出現那種問號,鬆了口氣,卻又有種淡淡的落寞。其實很壓抑,很想有個人來分擔的。但是我不確定,狐狸是否能夠成為我滿意的那個人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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