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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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坐在宿舍的床鋪上,晃著腳低頭隨意地翻著原文版的”Thetimemachine”,書桌上收音機裏的音樂輕輕響著,宿舍裏除了收音機裏傳出的歌聲,就隻有我的翻書聲。
今天是周六,宿舍另一主人——我的宿友劉佩,在我早上睡醒之前就出去了,到現在——下午四點多還沒回來。
我很享受這樣的時光,一個人的空間,做什麼都很自由,很隨意,不用顧忌到他人。
這本書我已經讀了好幾遍了,重新拿出來讀純粹是打發時間。
今年升上大三,對外語係的人來說,大三,專業課已經差不多修完,主要時間是花在二外上,而我二外選的是日語,讀得比較輕鬆,所以有大把的時間可以用來做其他事。一般我每學期都會接下一兩個翻譯或家教做做,掙一點錢自己花費,然後留一些時間做一些自己喜歡的事——例如一個人去短途旅遊或像現在一樣,躲在宿舍裏麵,睡懶覺,醒了就看點書,聽點音樂,整天啃麵包過日子,連宿舍門都不用出。
宿舍的另外一個主人劉佩很不恥我這種做法,因為她是和我完全不同的人,她喜歡熱鬧,坐不住,每到周末,成群結伴地出去玩。
我讀書很隨意,考試很隨便,但成績一向不錯,她讀書時很認真,考試時很拚命,但從來沒羸過我,她因此而對我有些咬牙切齒,每次成績出來,她都會厲聲問我[你是不是在我睡後又偷偷爬起來複習?!]她每次考試都如臨大敵,不熬到睜不開眼決不睡覺,睡前還要調好鬧鍾,第二天早早起來繼續奮鬥,而我不同,會和平時一樣,早早上床睡覺,睡飽了才起來。
[假如我說是你感覺會好一點的話……]我不以為意地回她,知道這句話的殺傷力更大。
其實,我並不比她或其他努力學習的人更聰明,我隻是在平時積累多了,考試自然不用費心,我不明白劉佩為何不明白這一點。當然,我不可能對她明說,上了大學後,每個人表麵和氣相處,其實很多地方暗地裏較著勁,不單單在成績上,還有參加活動多寡,兼職好壞,受歡迎程度甚至是衣服誰的好看都要暗地裏比一翻的。劉佩參加活動和受歡迎程度上顯然比我強得多,她每次炫耀我多少男生怎樣賣力追她,她又如何苦惱,要求她參加的活動多到她多麼沒時間睡覺,而不是像我一樣懶豬一條,一天睡十個鍾時,我都不以為意的笑笑,劉佩說我這是酸葡萄心理,吃不到,假裝不在意,做作。
我笑笑地跟她說,她是我肚子裏最聰明的蛔蟲。
劉佩每次和我吵架都會被我笑笑地氣到半死,最後隻能總結,我太極已經練得爐火純青了。我覺得她所有話中,隻有這句不是廢話。
但不要以為,劉佩和我是水火不容隻會互相踩對方的敵人,事實上,她是我大學同宿舍且最要好的朋友,我們幾乎無話不談,在生活上,我可以教她不少東西,而她也經常熱心地給予我幫助,雖然那些幫助我大多數不領情。像在我毫不知情的情況下,介紹她所謂的優秀男子給我認識。
我叫她別雞婆,我的那一位總會出現的,因為他不可能不要他的肋骨,劉佩立刻反擊,照她的話說是,一針見血地戳破我的謊言,因為我是無神論者,所以,不用拿聖經來唬她。
再說,如果我不出去見見人,怎麼會知道,我就不是某人的肋骨。她第一次把我駁到無言以對,但是,無論她怎麼說,我不為所動。
因為其實我已經有喜歡的人了,喜歡了很多年,隻是,藏在心底,不想讓人知道,任何人,起碼在他知道之前。而我還沒準備好告訴他。
當心裏已經填滿一個人的時候,自然會對其他任何人免疫,管他有潘安貌宋玉才。
所以劉佩罵我有病,沒人性,沒感情,冷冰冰機器人一樣,要我小心孤獨終老時的時候,我隻是笑笑。
其實,我也不太讚同她對感情的態度,對每個親近她的男生都笑臉相迎,造成不少誤會,她是完全的視覺性動物,交往的對象一個起碼的條件是要姿色中上。她常常被那些有張好臉蛋的男子迷得暈頭轉向。不過,大學期間,她總共也隻交過兩個男朋友,然後就心灰意懶,其他人最多隻能留在好朋友階段了,她本也是個聰明的女子,受了教訓,在這個事上,自然也不太敢大意,但即使這樣,很多人仍願做她的“好朋友”,哪裏來的魅力,可惜我不是男人,想不通。
我喜歡的人叫何良傑,和我同一大學,建築係三年級,建築係是我們學校最好的科係,錄取分數極高,他高考的分數整整比我多了近一百分。我為何知道?因為他是我的高中同學,不僅如此,他還是我初中、小學的同學,也就是說,從小學一路到大學,我們都在同個學校,其中,有8年我們是同班。
即使如此,我們說過的話,整整加起來,不到一百句,絕不誇張。
我不知道自己從什麼時候開始喜歡他,到現在有多久,隻知道,懂得喜歡這個詞的時候,他已經在我心裏,直到現在,他的位置,從來沒人代替過。
除了我自己,沒人知道我喜歡他,因為,在不得已麵對他時,我總是特別別扭,橫眉冷眼相向,所以,我想,他一定以為我很討厭他,其實恰恰相反。
上大學後,偶爾遇到他,他總是微笑點個頭就匆匆而過了,他很忙,課業忙,活動很多,從小,他就是個積極分子,和我相反。
所以,他不知道,每次他走過,我都會望著他的背影,久久的。有時,我會跟自己打賭,假如他回頭,我就會跑過去對他說[嘿,何良傑,其實我很喜歡你],可惜,每次我隻能看著他的背影,慢慢消失。他——從沒回頭過。
唯一讓我覺得安慰的是,他還沒有女朋友,女生緣一向不錯不錯的他有不少紅粉知己,但是,還沒有交女朋友。我想,他可能是太忙了,忙到沒時間經營一段感情。這時候,我特別感激他有那麼多的事要做。
有時,我會忍不住幻想,也許他也喜歡我,所以,他在等我,但這種想法很快就被我的理智壓下去了。很簡單,他是一個行動派的人,如果真的喜歡,早就說了,才不會像我一樣,一直藏在心底。一想到這裏,就很難過,他不喜歡我,我沒讓他知道我喜歡著他,我們沒有交集,有一天,就像輻射線一樣,漸離漸遠。
不甘心,讓他就這樣,半點痕跡不留地走出我的生命,我不知道如果生命中沒有他可以思念,將是多麼的寂寞恐怖,因為他現在也是single,所以我可以肆無忌憚地想念他,但某一天他身邊有了人,如果再想念,我會有罪惡感,所以,我想,會在這一天到來之前斷了這種思念,要不就讓他成為我的,光明正大地擁有,要不就讓自己死心。
隻要等待一個時機,現在我覺得,時候未到。我也不知道怎樣才算時候到了,至少,我現在不願冒險放棄這種單戀的感覺,即使是在我表白後他會接受也不願放棄。因為我很享受喜歡一個人沒負擔,不用互動,隻要自己喜歡著就可以的感覺,雖然我知道這種想法很幼稚,但心裏的確是喜歡著。
但我也不願意他完全的忽視我,所以,沒錯,我是個矛盾的人。也許劉佩說得對,我比較適合自己一個孤獨終老。